笑談大先生
2005年6月5日在北京魯迅紀念館講演
陳丹青
今天在魯迅紀念館講話﹐心裡緊張──老先生就住在隔壁﹐講到一半﹐他要是走進來怎麼辦﹖其實﹐我非常巴望老先生真的會走進來﹐因為我知道﹐我們根本休想見到魯迅先生了。
魯迅先生被過度談論了。其實在今天的社會尺度中﹐魯迅是最不該被談論的人。按照胡塞爾的定義﹕“一個好的懷疑主義者是個壞公民。”魯迅的性格、主見﹐不管哪個朝代﹐恐怕都是“壞公民”。好在今天對魯迅感興趣的年輕人﹐恐怕不多了吧。
然而全中國專門研究魯迅﹐吃魯迅飯的專家﹐據說仍有兩萬人。所以要想比較認真地談論魯迅﹐先得穿越兩萬多專家的幾萬萬文字﹐這段文字路線實在太長了。每次我讀到這類文章﹐總是弄得很茫然﹐好像走丟了一樣。可是翻開魯迅先生隨便哪本小冊子﹐一讀下去﹐就看見老先生坐在那裡抽煙﹐和我面對面﹗
我不是魯迅研究者﹐沒有專門談論的資格。今天孫館長孫郁先生給我大面子﹐叫到這裡來﹐怎麼辦呢﹐自己想個話題講﹖想不出來﹐就算有什麼意思要來講﹐一到魯迅家﹐就嚇得不敢講﹔講魯迅先生﹖那麼多人已經說過他了﹐還有什麼可講﹖
所以你在魯迅紀念館不談魯迅、談魯迅﹐我覺得都不恭敬﹐都為難。
我知道自己是屬於在“魯迅”這兩個字上“落了枕”的人﹐我得找到一種十分私人的關係才好開口談魯迅。可是我和老先生能有什麼私人關係呢﹖說是讀者﹐魯迅讀者太多了﹔說是喜歡他﹐喜歡魯迅的人也太多了﹔天底下多少好作者都有讀者﹐都有人喜歡﹐那不是談論魯迅的理由。最後我只能說﹐魯迅是我幾十年來不斷想念的一個人。
注意﹐我指的不是“想到”(thinking)﹐而是“想念”(miss)﹐這是有區別的。譬如魯迅研究者可能每天想到魯迅﹐但我不確定他們是否想念他──我們會想念一位親人、戀人、老朋友﹐可是幾十年想念一位你根本不認識的人﹐出於什麼理由﹖是怎樣一回事﹖
在我私人的“想念名單”中﹐絕大部份都是老早老早就死掉的人﹐譬如偉大的畫家、音樂家、作家。在這些人中間﹐不知為什麼﹐魯迅先生差不多是我自以為頂頂熟悉的一位﹐並不完全因為他的文學﹐而是因為他這個人。我曾經假想自己跟這個人要好極了﹐所以我常會嫉妒那些真的和魯迅認識的人﹐同時又討厭他們﹐因為他們的回憶文字很少描述關於魯迅的細節﹐或者描述得一點都不好──除了極稀罕的幾篇﹐譬如蕭紅女士的回憶。
可是你看魯迅先生描述他那些死掉的朋友﹕范愛農、韋素園、柔石、劉半農等等﹐就比別人回憶魯迅的文字不知道精彩多少。每次讀魯迅先生的回憶文字﹐我立刻變成他本人﹐開始活生生回想那些死掉的老朋友。他那篇《范愛農》﹐我不曉得讀過多少遍﹐每次讀﹐都會討厭這個傢伙﹐然後漸漸喜愛他﹐然後讀到他死掉──屍體找到了﹐在河水中“直立?”──心裡難過起來。
我們這代人歡喜魯迅﹐其實是大有問題的。我小學畢業﹐文革開始﹐市面上能夠出售、准許閱讀的書﹐只有毛澤東選集和魯迅的書。從五十年代開始﹐魯迅在中國被弄成一塊大牌坊。這是另一個大話題﹐今天不說。反正我後來讀到王溯同志批評魯迅的文章﹐讀到不少撩撥魯迅的文字﹐我猜﹐他們討厭的大概是那塊牌坊。其實﹐民國年間魯迅先生還沒變牌坊﹐住在弄堂裡﹐“渾身痱子﹐一聲不響”﹐也有許多人討厭他。我就問自己﹕為什麼我這樣子喜歡魯迅呢﹖今天我來試?以一種私人的方式﹐談論魯迅先生。
第一﹐我喜歡看他的照片﹐他的樣子。我以為魯迅先生長得真好看。
文革中間我弄到一本日記本﹐裡面每隔幾頁就印?一位中國五四以來大作家的照片﹐當然是按照五十年代官方欽定的順序排列﹕“魯、郭、茅﹐巴、老、曹”之類。我記得最後還有趙樹理的照片──平心而論﹐郭沫若、茅盾、老舍、冰心的模樣﹐各有各的性情與份量。近二十多年﹐胡適之、梁實秋、沈從文、張愛玲的照片﹐也公開發佈了﹐也都各有各的可圈可點﹐尤其胡適同志﹐真是相貌堂堂﹐如今我們新時期新文學男男女女作家群﹐排得出這樣的臉譜嗎﹖
可是我看來看去﹐看來看去﹐還是魯迅先生樣子最好看。
五四那一兩代人﹐單是模樣擺在那裡﹐就使今天中國的文藝家不好比。前些日子﹐我在三聯買到兩冊抗戰照片集﹐發佈了陳公博、林柏生、丁墨村、諸民誼押赴公堂﹐負罪臨刑的照片──即便在喪盡顏面的時刻﹐他們一個個都還是書生文人的本色。他們丟了民族的臉﹐卻是照片上沒有丟書生相貌的臉。我斗膽以畫家的立場對自己說﹕不論有罪無罪﹐一個人的相貌是無辜的。我們可能有資格看不起漢奸﹐卻不見得有資格看不起他們的樣子。其中還有一幅珍貴的照片﹐就是被押赴法庭的周作人。他穿件乾淨的長衫﹐瘦得一點點小﹐可是那樣的置之度外、斯文通脫。你會說那種神色態度是強作鎮定﹐裝出來的﹐好的﹐咱們請今天哪位被雙規被審判的大人物鏡頭前面裝裝看﹐看能裝得出那樣的斯文從容麼﹖
我這是第一次看見周作人這幅照片﹐一看之下﹐真是嘆他們周家人氣質非凡。
到了1979年﹐文革後第一次文代會召開﹐報紙上許多久違的老臉出現了﹕胡風、聶甘弩、丁玲、肖軍……一個個都是劫後余生。我看見什麼呢﹖看見他們的模樣無一例外地坍塌了﹐被扭曲了。忍心說句不敬的話﹐一個人模樣給弄成那樣子﹐還不如長得醜陋﹐猶不如法庭刑場上的漢奸們﹐至少保留了相貌上那點最後的尊嚴。這批代表索性不是著名文藝家﹐倒也罷了﹐現在你看看﹐長期的侮辱已經和他們的模樣長在一起了。所以再忍心說句不敬的話﹕他們帶?自己受盡侮辱的面相﹐還居然去參加文代會﹐本身就是再次確認侮辱。那樣的會議﹐魯迅會去嗎﹖
這時我回頭看看魯迅先生﹕老先生的相貌先就長得不一樣。這張臉非常不賣帳﹐又非常無所謂﹐非常酷﹐又非常慈悲﹐看上去一臉的清苦、剛直、坦然﹐骨子裡卻透?風流與俏皮……可是他拍照片似乎不做什麼表情﹐就那麼對?鏡頭﹐意思是說﹕怎麼樣﹗我就是這樣﹗
所以魯迅先生的模樣真是非常非常配他﹐配他的文學﹐配他的脾氣﹐配他的命運﹐配他的地位與聲名。我們說起五四新文學﹐都承認他是頭一塊大牌子﹐可他要是長得不像我們見到的這付樣子﹐你能想象麼﹖
魯迅的時代﹐中國的文藝差不多銜接?西方十八九世紀。人家西方十八九世紀文學史﹐法國人擺得出斯湯達、巴爾扎克的好樣子﹐英國人擺得出哈代、狄更斯的好樣子﹐德國人擺得出哥德、席勒的好樣子﹐俄國人擺得出托爾斯泰或者妥斯托也夫斯基的好樣子﹐二十世紀的印度還有個泰戈爾﹐也是好樣子──現代中國呢﹐謝天謝地﹐總算五四運動鬧過後﹐留下魯迅先生這張臉擺在世界文豪群像中﹐不丟我們的臉──大家想想看﹐上面提到的中國文學家﹐除了魯迅先生﹐哪一張臉擺出去﹐比他更有份量﹖更有泰斗相﹖更有民族性﹖更有象征性﹖更有歷史性﹖
而且魯迅先生非得那麼矮小﹐那麼瘦弱﹐穿件長衫﹐一付無所謂的樣子站在那裡。他要是長得跟肖伯納一般高大﹐跟巴爾扎克那麼壯碩﹐便是致命的錯誤。可他要是也留?于右任張群那樣的長鬍子﹐或者象吳稚輝沈君儒那樣光腦袋﹐古風倒是有古風﹐畢竟有舊族遺老的氣息﹐不像他。他長得非常地“五四”﹐非常地“中國”﹐又其實非常摩登……五四中國相較于大清國﹐何其摩登﹐可是你比比當年頂摩登的人物﹕胡適之、徐志摩、邵洵美……魯迅先生的模樣既非洋派﹐也不老派﹐他長得是正好像魯迅他自己。
我記得七十年代《參考消息》報導聯合國秘書長見周恩來﹐嘆其風貌﹐說是在你面前﹐我們西方人還是野蠻人。這話不管是真心還是辭令﹐確是說出一種真實。西洋人因為西洋的強大﹐固然在模樣上佔了便宜﹐可是真要遇見優異的中國人﹐那種骨子裡的儒雅凝煉﹐脫略虛空﹐那種被彼得•盧齊準確形容為“高貴的消極”的氣質﹐實在是西方人所不及﹐這也好比中國畫的墨色﹐可以將西洋的七彩給比下去﹔你將魯迅先生的相貌去和西方文豪的模樣擺在一起比比看﹐真是文氣逼人﹐然而一點不囂張。
多少年來﹐魯迅這張臉是一簡約的符號、明快的象征﹐如他大量的警句﹐格外宜于被觀看、被引用、被銘記。這張臉給刻成木刻、做成浮雕、畫成漫畫、宣傳畫﹐或以隨便什麼精陋的方式翻印了再翻印﹐出現在隨便什麼媒介、場合、時代﹐均屬獨一無二﹐都有他那股風神在﹐經得起變形、經得起看。延安時期粗糙的魯迅木刻肖像﹐老先生出殯時遊行隊伍捧扶的大肖像﹐文革時期被百般誇張的魯迅像﹐都並不像他﹐然而魯迅的形質與神采總能穿透筆墨的歪曲﹐撲面而來﹐宣稱這是他自己的容顏﹐不曾遺失﹐不曾貶損﹐不曾消淡。他的容顏在他殞滅後繼續活在無數圖像中﹐以至這些圖像竟能被任意引用的方式﹐繼續捍衛他那張臉。
不是隨便哪張臉能夠蘊藉?這種如“命運”般難以左右的圖像效應。你試將其他五四名流的臉拿去作圖像任意弄弄看﹐就顯得平凡、突兀、不配﹐即便魯迅兩位兄弟的面相都與大哥相象──早年的作人還曾蓄過和魯迅一模一樣的八字須──然而畢竟弱幾分﹐有如斑痕淺跡﹐是會被韶光與媒介淘洗隱沒﹐模糊不清的。
有人會說﹐這是因為歷史已經給了魯迅莫大的地位﹐他的模樣被印刷媒體引用太多了﹐早經先入為主成為後世公眾的視覺符號。是的﹐很可能是的﹐但這形像效應是互為因果的﹕時代凝視這形像﹐因這形像足以換取時代的凝視﹐這乃是一種大神秘﹐儼然宿命﹐而宿命刻印在模樣上──托爾斯泰那部大鬍鬚﹐是應該寫寫《戰爭與和平》﹐魯迅那筆小鬍子﹐是應該寫寫《阿Q正傳》﹔當托爾斯泰借耶穌的話對沙皇說﹕“你悔改吧﹗”這句話與托爾斯泰的模樣很般配﹔當魯迅隨口給西洋文人看相﹐說是“妥斯托耶夫斯基一付苦相、尼採一付凶相、高爾基簡直像個流氓”﹐這些話與魯迅的模樣也很般配──大家要知道﹐托爾斯泰和魯迅這樣子說法﹐驕傲得很呢﹗他們都曉得自己偉大﹐曉得自己長得有樣子。那年肖伯納在上海見魯迅﹐即稱讚他好樣子﹐據說老先生應聲答道﹕早年的樣子還要好。這不是魯迅會講話﹐是他看得起肖伯納﹐也看得起他自己。
我這不是以貌取人麼﹖是的﹐在最高意義上﹐一個人的相貌﹐便是他的人。但以上說法只是我對老先生的一廂情願﹐並不能證得大家同意的。好在私人意見不必證得同意﹐自己說說而已。
我喜歡魯迅的第二個理由﹐是老先生好玩。就文學論﹐就人物論﹐他是百年來中國第一好玩的人。
“好玩”這個詞﹐說來太輕佻﹐是現在小青年的口頭禪﹐形容魯迅先生﹐對不對呢﹖我想來想去﹐魯迅說不定會同意這個詞。這個詞用來指魯迅﹐什麼意思呢﹖我試?說下去﹐看看能不能說出意思來。
老先生去世﹐到明年整七十年了。七十年來﹐崇拜魯迅的人說他是位斗士、勇士、先驅、導師、革命家﹐說他是憤怒激烈、疾惡如仇、是“沒有半點媚骨的人”﹔厭惡魯迅的人則說他心胸狹窄、不知寬容﹐是睚眥必報、有失溫柔敦厚的人。總之﹐綜合正反兩面的印象與評價﹐都肯定魯迅是個很兇、很嚴厲、不通人情的人。
魯迅先生到底是怎樣一個人呢﹖
最近二十多年﹐“魯迅研究”總算比較地平實看待他﹐將他放回他生存的年代和“語境”中去﹐不再像過去那樣﹐給他涂上厚厚的意識形態塗料。那麼﹐仔細看來﹐在他先後、週圍﹐可稱斗士、先驅、導師、革命家的人﹐實在很不少。譬如章太炎斗袁世凱﹐魯迅就很激賞﹔創建民國的辛亥烈士﹐更是不計其數﹔梁啟超鼓吹共和、孫中山訂立三民主義、陳獨秀創建共產黨﹐蔡元培首倡學術自由、胡適宣揚民主理念、梁漱溟親力鄉村建設……這些人物不論成敗﹐在中國近代史都稱得起先驅和導師﹐他們的事功﹐可以說均在魯迅之上。
當年中間偏左的一路﹐譬如七君子﹐譬如楊杏佛、李公仆和聞一多﹐更別說真正造反的大批左翼人士與共產黨人﹐則要論膽量﹐論行動力﹐論獻身的大勇﹐論犧牲的壯烈﹐更在魯迅之上。即便右翼陣營﹐或以今天的說法﹐在民國“體制”內敢於和最高當局持續爭斗﹐不假辭色的人﹐就有廖仲凱、付斯年、雷震等等一長串名單。據說付斯年單獨扳倒了民國年間兩任財政部長﹐他與蔣介石同桌吃飯﹐總裁打招呼﹐他也不相讓﹐居然以自己的腦袋來要挾﹐總裁也拿他無奈何──這種事﹐魯迅先生一件沒干過﹐也不會去干﹐我們就從來沒聽說魯迅和哪位民國高干吃過飯。
或者說﹐魯迅先生畢竟不是政治家﹐而是個文人、作家、思想家──這說法也對也不對。民國是個“國家興亡﹐匹夫有責”的時代﹐書生問政﹐書生干政﹐多得是﹐譬如付斯年的本職就是教授。魯迅和民國許多文人一樣﹐一輩子叫喊國事天下事﹐可是你說他熱衷政治﹐他既不入國共兩黨﹐也不做官﹔你說他是個文人﹐他卻私下和當時的亂黨交接甚密﹐還入過左聯。就拿他常被通緝這件事來說﹐將魯迅和政治家比較﹐也不算怎樣不恰當。
要說斗士﹐我們先得假定魯迅鬥爭的對象﹐並不一定就是錯的﹐魯迅也並不全是對的﹐如此﹐則當年和魯迅斗過較量過的大小“匹夫”﹐數也數不過來﹐他們也是“斗士”﹐也凶得很呀。我看過一本魯迅研究專著叫做《魯迅﹕最被誣蔑的人》﹐全是報告人家怎樣對魯迅咒罵批判吐口水。然而這本書的觀點仍設定魯迅的“政治上正確”。要知道﹐魯迅存活的年代是一個知識分子能夠公然互為論敵的言論空間﹐在魯迅與所有論敵的腦袋上﹐並沒有懸?一個龐大的﹐唯一的﹐裁斷所有言論是非的“政治上正確”。是的﹐那年代充滿拘捕與暗殺﹐魯迅曾經哀鳴﹕“我們活在這樣的時代﹗”然而老先生要是願意﹐無妨多活三十年﹐看看他的論敵或學生怎樣親手將他雙臂扭到背後﹐押進批鬥場﹐再把他腦袋摁到地上去──這副景象﹐是魯迅的論敵與學生們的真經歷呀。
長期以來﹐我們不是總在猜測魯迅先生要是活在今天會怎樣麼﹖阿彌陀佛﹐還是將魯迅放回他詛咒的時代吧。在他的時代﹐他可以坐在藤椅上慢慢地抽煙﹐成天價尋思怎樣做一個胡塞爾所謂的“壞公民”。據說﹐白色恐怖時期魯迅曾經認真向革命者打聽嚴刑拷打究竟怎樣滋味﹐可見他預備吃苦頭。最著名的例﹐是他去楊杏佛追悼會出門不帶鑰匙﹐打算橫豎死了算了。然而他到底從未挨過打﹐挨過整﹐沒在班房裡蹲過一天。我們老是渲染他怎樣避難、逃亡﹐哪曉得那正是魯迅的奢侈與風流……魯迅屬蛇﹐蛇最會逃﹐逃在租界裡。
總之﹐魯迅的時代﹐英雄豪傑愛國誌士﹐多了去了﹐只不過五十多年來﹐許多民國人被我們貶低了、歪曲了、抹掉了、遺忘了……在我們幾代人接受的教育中﹐萬惡的“舊社會”與“解放前”﹐除了偉大的共產黨人﹐好像只有魯迅一個人在那裡左右開弓跟黑暗勢力斗。魯迅一再說﹐他只有一枝筆﹐可是我們偏要給他背後插許多軍旗﹐像個在舞台上凶巴巴唱獨角戲的老武生……。
現在我這樣子單挑個所謂“好玩”的說法來講魯迅﹐大有“以偏蓋全”之嫌﹐但我不管它。我不可能因此貶低魯迅﹐不可能抹煞喜歡魯迅或討厭魯迅的人對他的種種評價。我不過是在眾人的話語縫隙中﹐撿我自己的心得﹐描一幅“好玩”的魯迅圖像看一看。
什麼叫做“好玩”﹖“好玩”有什麼好﹖“好玩”跟道德文章什麼關係﹖為什麼我要來強調魯迅先生的“好玩”﹖
以我私人的心得﹐所謂“好玩”一詞能夠超越意義、是非﹐超越各種大字眼﹐去除層層疊疊油垢般的價值判斷與意識形態﹐直接感知那個人──當我從少年時代閱讀魯迅﹐我就不斷不斷發笑﹐成年後﹐我知道這發笑有無數秘密的理由﹐但說不出來﹐而且幸虧說不出來──這樣一種閱讀的快樂﹐在現代中國的作家中﹐讀來讀去﹐讀來讀去﹐只有魯迅能夠給予我﹐我確信﹐他這樣一句一句寫下去﹐明知道有人會發笑。
隨便舉個微不足道的例子吧。在《看蕭與看蕭的人們》中﹐記錄內山完造那邊通知魯迅說﹐蕭伯納到了上海了﹐正在孫夫人即宋慶齡家裡吃飯﹐問他願不願意去見見。魯迅於是寫道﹕
有這樣的要我去見一見﹐那就見一見吧。
什麼意思呢﹖沒什麼意思﹐但又有一層需要說﹐卻不好說﹐說不好就很不好玩的意思。什麼意思呢──魯迅知道蕭是大人物﹐魯迅知道自己也是大人物。不去見﹐或趕緊去見﹔看得很重﹐或存心看輕﹐都不恰當、不大方﹐都沒必要。而其實魯迅是想要見見的﹐又其實“特意搜尋?要去見一見的意思﹐倒也沒有”﹐好﹐現在人家來了﹐邀請也來了﹐那麼﹕
有這樣的要我去見一見﹐那就見一見吧。
這意思很深﹐也很淺﹐很率性﹐也很得體﹐老先生當時那麼想了一想﹐事後這麼寫了一筆﹐很輕﹐很隨意﹐用了點心思﹐又看不出怎樣用心思﹐然而有這麼一筆在──後來便寫他去了﹐居然坐在那裡看蕭和眾人吃飯﹐看蕭怎樣不熟練地使筷子夾菜﹐還有許多令人發噱發笑的細節──這就是我所謂的好玩﹐很不起眼兩句話﹐年輕時讀到﹐不注意﹐中年後讀到﹐我心裡笑起來。
太多了。在魯迅先生的所有文句中﹐布滿這類不起眼的好玩﹐輕輕地﹐或者放縱地﹐故意的﹐或不是故意的﹐隨時想到﹐隨時好玩﹐隨手寫下來。因他是通體的、徹頭徹尾的好玩﹐所以他知道自己好玩﹐不放過一行文字在那裡獨自“玩”。所以除了“好玩”﹐魯迅先生另一個偶爾被提到的處境就是很寂寞﹐他好玩了一生一世﹐結果大家把他看成個很兇、很苦﹐一天到晚發脾氣的人。這一層﹐魯迅真是很失敗﹐他害了好多讀者﹐也被讀者所害。
我常會想起胡蘭成。他是個徹底的失敗者、流亡者﹐因此成為一個旁觀者﹕他不是左翼﹐也不是右翼﹐他在魯迅的年代是個小輩﹐沒有五四同人對魯迅的種種情結與偏頗﹐也沒有國共兩黨在評價魯迅、看待魯迅時那種政治意圖或黨派意氣﹐所以他點評魯迅﹐我以為倒是最中肯﹐他說﹐魯迅先生經常在文字裡裝得“獃頭獃腦”﹐其實很“刁”﹐照他看來﹐魯迅真正的可愛處﹐是他的“迭宕自喜”。
“迭宕自喜”什麼意思呢﹖也不好說﹐這句話我們早就遺忘了﹐我只能粗暴而庸俗地翻譯成“好玩”。然而“迭宕自喜”也罷、“好玩”也罷﹐都屬於點到為止的說法﹐領會者自去領會﹐不領會﹐或不願領會的﹐便說了也白說。我今天要來強說魯迅的“好玩”﹐先已經不好玩﹐怎麼辦呢﹐既是已經在這裡裝成講演的樣子﹐只好繼續做這吃力不討好的事。
我們先從魯迅的性格說起。
最近我弄到一份四十多年前的內部文件﹐是當年中宣部關於拍攝電影《魯迅傳》邀請好些文化人做的談話錄﹐其中一部份是文藝高官﹐都和老先生打過交道。我看了有兩點感慨﹐一是魯迅死了﹐怎樣塑造他﹐修改他﹐全給捏在官家手裡﹔什麼要重點寫﹐什麼不能寫﹐誰必須出場﹐誰的名字不必點﹐等等等等。這可見得我們知道的魯迅﹐是硬生生給一小群人涂改捏造出來的。第二個感觸就比較好玩了﹕幾乎每個人都提到魯迅先生並不是一天到晚板面孔﹐而是非常詼諧、幽默、隨便、喜歡開玩笑﹐千萬不能給他描繪得硬梆梆。夏衍﹐是魯迅先生討厭責罵的四條漢子之一﹐他也說老先生“幽默的要命”。
我有一位上海老朋友﹐他的親舅舅即是當年和魯迅先生玩的小青年﹐名字叫唐弢。唐弢五六十年代看見世面上把魯迅弄成那幅凶相、苦相﹐私下裡對他外甥說﹐哎呀魯迅不是那個樣子的。他說﹐譬如魯迅跑來看唐弢﹐興致好時﹐一進門就輕快地在地板上打旋子﹐一路轉到桌子前﹐一屁股坐在桌面上﹐手裡端支煙﹐嘻笑言談。唐弢還說﹐那時的打筆仗﹐不是像我們想象的那樣一本正經火氣大﹐不過是一群文人你也講講﹐我也講講﹐夜裡寫了罵某人的文章﹐老先生隔天和那被罵的朋友酒席上互相說起﹐照樣談笑。前面說到夏衍﹐我本以為魯迅根本不與他玩﹐結果據夏衍說法﹐他們時常一起吃飯談天﹐熟得很。
除了魯迅深惡痛絕的幾位論敵﹐他與多數朋友的關係絕不是那樣子黑白分明。胡適算是魯迅的“宿敵”﹐可是你看魯迅給胡適早年的信﹐雖敬而遠之﹐不作熟膩之態﹐也時常夾些輕微隨意的文人式的調笑。他與鄭振鐸有好多信不厭其煩商量怎樣印箋譜、怎樣印得它精良考究之類(這些信件往來正是魯迅大嘆時代黑暗﹐也正是柔石與瞿秋白被害的三十年代初﹐當我在魯迅紀念館親見那些精緻透頂的箋譜﹐我就想﹐這精緻與閑心﹐不也是那黑暗時代的註腳麼)﹐可是我看夏衍回憶﹐就說“他有一個時候見了鄭振鐸就罵他﹐說在‘小說月報’上照片弄錯﹐翻譯弄錯﹐他講兩個富家女婿﹐一是指邵洵美﹐一是指鄭。但有件事上兩人又有同感﹐印箋譜﹐搞版本﹐非常要好”。
這樣看來﹐魯迅與所謂“論敵”的關係﹐半數是“熟人”與朋友之間的關係。不熟不識的人﹐又怎樣看待魯迅呢﹖我的一位師尊認識某位當年與魯迅打過筆仗的老先生﹐五十年代談起他年輕時為文撩撥魯迅﹐魯迅回應幾句﹐那老先生到晚年還得意洋洋說﹕“好哉﹐我就給魯迅先生一槍刺下馬來……﹗”說罷﹐哈哈大笑。
這樣子聽下來﹐不但魯迅好玩﹐而且民國時期的文人、社會、氣氛﹐都蠻好玩﹐蠻開心﹐並不全是凶險﹐全是暗殺﹐並不成天價你死我活、我活你死。文人之間的“死掐”﹐有也是有的﹐譬如周作人的得意門生廢名迷戀佛學﹐和熊十力交好﹐天天論道﹐有天兩人高聲辯論﹐忽然就不出聲扭打到一處﹐結果是廢名怒沖沖走掉﹐第二天﹐又走去和熊十力聊別的學問去……我們今天的文人們﹐有為了學問而辯論到至於扭打起來的麼﹖沒有﹐都客氣得很──總之不好玩。
我們的歷史教育、歷史記憶──假如我們果然有歷史教育的話──都是嚴重失實、缺乏質感的。歷史的某一面被誇張變形﹐另一面卻是給藏起來﹐總是不在場的。我們要還原魯迅﹐先得儘可能還原歷史的情境。我說“儘可能”﹐因為我們的“歷史”常是哈哈鏡﹐變了形的。我們要學會在“變形”中去找那可能準確的“形”。
在回憶老先生的文字中﹐似乎女性比較地能夠把握老先生“好玩”的一面。譬如章衣萍太太回憶有一天和朋友去找魯迅玩﹐瞧見老先生正在四川北路往家走﹐於是隔?馬路喊﹐魯迅沒聽見﹐待眾人攆到他家門口﹐對他說喊了你好幾聲呢﹗於是老先生“噢、噢、噢……”的噢了好幾聲﹐問他為什麼連聲回應﹐魯迅笑說﹐你不是叫我好幾聲麼﹐我就還給你呀……接?進屋吃栗子﹐周建人關照要檢小的吃﹐味道好﹐魯迅應聲道﹕“是的﹐人也是小的好﹗”章太太這才明白又在開玩笑﹐因她丈夫是個小個子。
這樣子看下來﹐魯迅是簡直隨時隨地對身邊人、身邊事在那裡開玩笑﹐照江南話說﹐他是個極喜歡講“戲話”的人﹐連送本書給年輕朋友也要順便開玩笑。那年他送書給剛結婚的川島﹐就在封面上題辭道﹕我親愛的一撮毛哥哥呀﹐請你從愛人的懷抱中匯出一隻手來﹐接受這枯燥乏味的《中國文學史略》。
那種親昵、仁厚、淘氣與得意﹗一個智力與感受力過剩的人﹐大概才會這樣隨時隨地講“戲話”。我猜﹐除了老先生遇見什麼真的憤怒的事﹐他醒?的每一刻﹐都在尋求這種自己製造的快感。
但我們並非沒有機會遇見類似的滑稽人﹐平民百姓中就多有這樣可愛的無名的智者。在嚴重變形的民國人物中﹐想必也有不少詼諧幽默之徒。然而我所謂的“好玩”是一種活潑而罕見的人格﹐我不知道用什麼詞語定義它﹐它決不只是滑稽、好笑、可喜﹐它的內在的力量遠遠大於我們的想象﹐甚至是致命的力量──希特勒終於敗給丘吉爾﹐因為希特勒一點不懂得“好玩”﹔蔣介石敗給毛澤東﹐因為蔣介石不懂得“好玩”。好玩的人懂得自嘲﹐懂得進退﹐他總是放松的﹐游戲的﹐豁達的﹐“好玩”﹐是人格乃至命運的龐大的余地、豐富的側面、寬厚的背景﹐好玩的人一旦端正嚴肅﹐一旦憤怒激烈﹐一旦發起威來﹐不懂得好玩的對手﹐可就遭殃了。
我們再回頭看看清末民初及五四英雄們──康有為算得雄辯滔滔﹐可是不好玩﹔陳獨秀算得鮮明鋒利﹐可是不好玩﹔胡適算得開明紳士﹐也嫌不好玩﹔郭沫若風流蓋世﹐他好玩嗎﹖好笑倒是有一點﹐茅盾則一點好玩的基因也沒有﹔郁達夫性情中人﹐然而性情不就是好玩﹔周作人的人品文章淡歸淡﹐總還缺一點調皮與好玩──他雖也論到心裡的所謂“流氓鬼”即文筆偶爾的“不正經”──可是論開闔﹐比他哥哥的縱橫交錯有真氣﹐到底窄了好幾圈﹐雖這說法不免有偏愛之嫌。最可喜是林語堂﹐他當年亂世提倡英國式的幽默﹐給魯迅好生罵了好幾回──順便說一句﹐魯迅批判林語堂﹐可就臉色端正﹐將自己的“好玩”暫時收起來──可是我們看不出林語堂平時真好玩﹐他或許幽默的吧﹐畢竟是種種西式的刻意的自我教養﹐與魯迅天性裡骨子裡的大好玩﹐哪裡比得過。
這樣子比下來﹐我們就可以從魯迅日常的滑稽好玩尋開心﹐進入他的文章與思想。
然而魯迅先生的文章與思想﹐已經被長期困在一種詮釋模式裡﹐我來插一腳﹐又是不好玩。倒是胡蘭成接?說﹐後來那些研究魯迅的人“斤斤計較”﹐一天到晚根據魯迅的著作“核對”魯迅的思想﹐這“核對”一句﹐我以為說得中肯極了。
依我看﹐歷來推崇魯迅那些批判性、戰鬥性的“革命”文章﹐今天看來﹐多數是魯迅先生只當好玩寫寫的﹐以中國的說法﹐叫做“游戲文章”﹐以後現代的說法﹐就叫做“寫作的愉悅”──所謂“游戲”﹐所謂“愉悅”﹐直白的說法﹐可不就是“好玩”──譬如魯迅書寫的種種事物﹐反禮教、解剖國民性、鼓吹白話、反對強權等等﹐前面說了﹐當時也有許多人在寫﹐激烈深刻﹐不在魯迅之下﹐時或猶有過之。然而九十多年過去﹐我們今天翻出來看看﹐五四眾人的批判文章總歸及不過魯迅﹐不在主張和道理﹐而在魯迅懂得寫作的愉悅﹐懂得詞語調度的快感﹐懂得文章的游戲性﹐不見游戲性﹐觀點只是觀點﹐深不到哪裡去的。
可是我們看他的文字﹐通常只看到犀利與深刻﹐不看到老先生的得意﹐因為老先生不流露﹐這不流露﹐也是一種得意﹐一種“玩”的姿態﹐就像他講笑話﹐自己不笑的。
我們單是看魯迅各種集子的題目﹐就不過是撿別人的譏嘲﹐拿來耍?玩﹐什麼《而已集》啊、《三閑集》啊﹐《准風月談》啊、《南腔北調集》啊﹐還有那未曾結集的《五講三噓集》﹐真是順手玩玩﹐一派游戲態度﹐結果字面、意思又好看﹐又高明。他給文章起的題目﹐也都好玩﹐一看之下就想讀﹐譬如《論他媽的》、《一思而行》、《人心很古》、《馬上支日記》等等等等﹐數也數不過來。想必老先生一起這題目﹐就在八字胡底下笑笑﹐自己得意起來。
歷來我們的稱引魯迅﹐尤其是編在中小學語文課本裡摁?孩子死命念的篇幅──臨了還逼?學生硬寫什麼“主題思想”之類──總是撿那幾篇沉痛激憤之作﹐好許多絕妙的游戲文章﹐向來不稱引。譬如那篇《阿金》﹐意思深得很呢﹐簡直提前預告了江青的浮現與禍害。另有不少爽快的雜文﹐譬如《花邊文學》中的《京派與海派》、《南人與北人》﹐當時的文人紛紛談論﹐言不及義﹐此後迄今﹐也還沒人比得過﹐查對日期﹐竟是同一天所寫﹔《南腔北調集》另有兩篇隨手撩撩的短文﹕《上海的少女》、《上海的兒童》﹐擱在今天看﹐意思也還精闢醒豁﹐也寫在同一天──老人家顯然半夜裡寫得興起﹐實在得意﹐煙抽得一塌糊塗﹐索性再寫一篇。
魯迅下筆﹐實在是講快感的﹐他自己說他作文是被“擠”出﹐並非“文思泉涌”﹐我只信一半﹐因這又是他藏在鬍子底下的“戲話”﹐幾分認真﹐幾分調笑﹐順便刺刺煞有介事的文學家。而他所謂“匕首”之類﹐並不真要見血﹐不過刺?好玩﹐態度又常是溫厚的。譬如《論他媽的》﹐語氣把握的好極了﹐我們讀?﹐自然明白他是在批判國民性的某一端﹐
可讀到結尾﹐魯迅筆鋒一轉﹐忽而這麼寫道﹕
但偶爾也有例外的用法﹕或表驚異﹐或表感服。我曾在家鄉看見鄉農父子一同午飯﹐兒子指?一碗菜向他父親說﹕“這不壞﹐媽的你嘗嘗看﹗”父親回答道﹕“我不要吃。媽的你吃去罷﹗”則簡直已經醇化為現在時行的“我的親愛的”的意思了。
我猜老先生寫到這裡﹐一定得意極了。
中國散文這樣子到末尾一筆宕開﹐宕得這麼懇切﹐又這麼漂亮﹐真是還看魯迅。大家不要小看這結尾﹕它不單是為文章的層次與收筆﹐我以為更深的意思是﹐老先生看事情曉得體貼﹐既犀利﹐又厚道﹐既是激烈的﹐又是清醒的﹐不會將自己的觀點與態度推到極端﹐弄得像在發高燒。一個憤怒的人同時很睿智﹐一個批判者同時心裡在發笑﹐他的憤怒﹐他的批判﹐便是漂亮的文學。
有這樣渾身好玩的態度﹐魯迅寫文章便可儘管誚刻﹐然後套個好玩的題目﹐自己笑笑──他曉得自己的文章站得比別人高﹐曉得他自己站得比他的文章還要高──這樣的站得高﹐看得開﹐所以他好玩得起﹐游戲得起。所謂“嘻笑怒罵皆成文章”﹐其實古今中外﹐沒幾個人可以做到的。
文章的張力﹐是人格的張力﹐寫作的維度﹐是人格的維度──激憤、同時好玩﹔深刻、然而精通游戲﹔挑舋、卻隨時自嘲﹐批判、忽而話又說回來……魯迅作文﹐就是這樣的在玩自己人格的維度與張力。他的語氣和風調﹐哪裡只是峻急鋒利這一路﹐他會忽兒淳厚沉郁﹐如他的回憶文字﹔忽兒辛辣頑皮﹐如中年以後的雜文﹔忽兒平實鄭重﹐如涉學問或翻譯﹔忽兒蒼老精闢﹐如《故事新編》﹐忽兒溫潤出神﹐如《朝華夕拾》﹔而有一種異常絕望虛空的況味﹐幾乎隱在他各時期的文字中﹐尤其是他的序、跋、題記、後記﹐以上那些反差極大的品質﹐會出人意料地揉雜在一起﹐難分難解。
魯迅所寫的序與跋﹐獨步古今﹐那種好法﹐真是品性畢露。譬如《集外集》序言的結尾﹕
我慚愧我的少年之作﹐卻並不後悔﹐甚而至於還有些愛。這真好像是“乳犢不怕虎”﹐亂攻一通﹐雖然無謀﹐但自有天真存在。現在是比較的精細了﹐然而我又別有其不滿于自己之處。我佩服會用拖刀計的老將黃漢升﹐但我愛莽撞的不顧利害而終於被部下偷了頭去的張翼德﹔我卻憎惡張翼德型的不問青紅皂白﹐掄板斧“排頭砍去”的李逵﹐我因此喜歡張順的將他誘進水裡去﹐淹得他兩眼發白。
這一段﹐適可看作他的天性的自白。我看魯迅做文﹐便可以同時是李逵、張順、張翼德、黃漢升……。
許多意見以為魯迅先生後期的雜文沒有文學價值。我的意見正好相反﹐老先生越到後來越是潑辣無忌、妙筆生花﹐越是深味“寫作的愉悅”。有些絕妙文章﹐《古文觀止》也不見相似而相應的例﹐雄辯如韓愈﹐變幻如蘇軾﹐讀到魯迅的雜文也會驚異讚賞﹐因他觸及的主題與問題﹐遠比古人開闊而雜異﹔與西人比﹐要論好玩﹐則喬叟、塞萬提斯、蒙田、伏爾泰﹐似乎都能找見魯迅人格的影子。當然﹐魯迅直接的影響來自尼採﹐憑他對世界與學問的直覺﹐他也如尼採一樣﹐早就是“偉大的反系統論者”﹐只是尼採的德國性格太認真﹐也缺魯迅的好玩﹐結果發瘋﹐雖然這發瘋也叫人起敬意。
將魯迅與今人比﹐又是一大話題。譬如《花邊文學》幾乎每篇都是游戲文章的妙品﹐今日報紙上的專欄文章﹐休想請來這樣的筆桿子。魯迅晚期雜文﹐尤其是《且介亭》系列﹐早就半自覺傾心于桑塔格形容巴特爾的所謂“寫作本身”──當魯迅悶在上海獨自玩耍時﹐本雅明、薩特、巴特爾、德裡達等等﹐都還是小青年或高中生。當生于光緒年間的魯迅自認是唯物主義初學者時﹐當馬克思主義在當年中國成為最時髦的思想時尚時﹐他憑自己的筆力與洞察力﹐單獨一人﹐大膽地、自說自話地﹐異常敏銳而前衛地﹐觸及了二戰以後現代寫作的種種問題與方式。他完全不是靠訊息獲知並實踐這類新的文學觀念﹐而是憑借自己內在的天性﹐即我所謂的“好玩”──玩弄文學﹐玩弄時代﹐玩弄他自己。
再借桑塔格對巴特爾的描述──所謂“修辭策略”、所謂“散文與反散文的實踐”、所謂“寫作變成了衝動與制約的記錄”、所謂“思想的藝術變成一種公開的表演”、所謂“讓散文公開宣稱自己是小說”、所謂
“短文的複合體”與“跨範疇的寫作”﹐這些後現代寫作特質不論能不能夠、或有沒有必要挪去比照魯迅﹐然而在魯迅晚期雜文中﹐早已無所不在。
而魯迅大氣﹐根本不在乎這類花招﹐不給出說法﹐只管自己玩。即便他得知後來種種西洋理論新說法﹐他仍然會做他自己──他活在一個奉唯物主義馬克思主義為最正確的時代﹐但是今天看來﹐他的許多見解和預測比馬克思主義者更真實、更深刻、更高明﹐因他更懂得中國與中國人──他早就說過﹕什麼主義進了中國的醬缸﹐就會變﹔他早就警告我們﹕未來中國不知要出多大的災禍﹐中國將會變成無邊的沙漠──他要是活在今天這個籠統被稱作後現代文化的時期﹐他也仍然清楚自己相信什麼﹐懷疑什麼﹐他會是後現代“文化研究”極度清醒的認識者與批判者。誠如巴特爾論及紀德的說法﹐魯迅“博覽群書﹐並沒有因此改變自己。”
是的﹐我時常欽佩後現代文本﹐我們已經沒有思想家了﹐只好借借別人的思想。但以我的偏見﹐這些皺眉思索的“後現代”才子們似乎還欠幾分魯迅似的“好玩”﹐亦且人世的閱歷與洞見﹐及不過魯迅──我們中國幸虧有過一個魯迅﹐幸虧魯迅好玩。為什麼呢﹐因為魯迅先生還有另一層迷人的底色﹐就是他一早便提醒我們的話。他說﹕他內心從來是絕望的、黑暗的、有毒的。
他說的是實話。
好玩﹐然而絕望﹐絕望﹐然而好玩﹐這是一對稀有的、高貴的、不可或缺的品質。由於魯迅其他深厚的品質──正直、剛烈、近于婦人之仁的同情心──他曾經一再欣然上當﹕上進化論的當、上革命的當、上年輕人的當、上左翼的當﹐許多聰明的、右翼的正人君子因此而攻擊他、貶損他﹐可是魯迅都能跳脫﹐都能隨即看破而道破﹐因為他內心克制不住地敏感到黑暗與虛空﹐因為他克制不住的好玩。
這就是魯迅為什麼遠遠高于他的五四同志們﹐為什麼至今沒有人能夠掩蓋他﹐企及他﹐超越他。
然而魯迅這種罕見的特質﹐說來並不見容于中國文化與中國人──在我們任意誇張而援引的那位魯迅身上﹐偏偏被排除了“絕望”與“好玩”這兩樣特質──這特質﹐倒反是現代西方人能會意﹐如老牌左翼思想家格蘭姆西也說過“智慧上的悲觀主義”這樣的話﹐曾經左傾的魯迅聽見了﹐或可引為同調吧。連我們眼中開心而淺薄的美國文化﹐也有紐約大導演伍迪•愛倫無遮無攔的話﹕“你這樣地悲觀絕望﹐這樣的看破一切﹐你唯一的反應就是放聲大笑。”這話說得對不對呢──其實﹐在魯迅詛咒的古語中﹐早就有一個詞專門形容這種因絕望而發出的笑﹐只是我們已經忘了、不用了﹐這個詞﹐叫做“痛咥”。
魯迅的話題﹐說不完的。我關於魯迅先生的兩點私人意見──他好看、他好玩──就勉強說到這裡。有朋友會問﹕魯迅怎麼算好看呢﹖怎能用好玩來談論魯迅呢﹖這是難以反駮的問題﹐這也是因此吸引我的問題。這問題的可能的答案之一﹐恐怕因為我們這個世代、這個世代的中國文學﹐越來越不好看﹐也不好玩了。
當然﹐這也是我的私人意見﹐無法征得大家同意的。我的話說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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