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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诚如神”--读托尔斯泰早期的中篇小说

发布: 2008-9-05 09:33 | 作者: 王瑞芸



ALICE MUNRO:Monsieur les Deux Chapeaux

小说表现的是一个糊涂偏心的妈,有两个儿子。大儿子叫考林,小儿子叫罗斯。小儿子罗斯是个喜欢做恶作剧,好表现自己,而从不考虑别人的人,可是他的妈却总偏袒着他。小说要告诉人的是:这样的糊涂和偏心是能对人构成伤害的。一个人的内心被伤害其实是令人沉痛的。但作者对此没有一句说词。她就只是“SHOWING”(展现)

小说开头就是一个罗斯“作怪”的情节:他刚被一所小学雇用了做勤杂工,整理学校的草坪树木。这是个简单的活儿,就简简单单去做就行,可他在割草时,头上戴了两顶帽子,一顶棒球帽,可上面还加了一顶他母亲出门做装饰用的粉红色草帽。这当然能吸引人的眼球,尤其在一个小学的操场上,那些不得不圈在在教室里上课的小学生平常无事还要走神呢,这下可好,一个多棒的走神起哄的理由啊。罗斯的哥哥考林正在这小学里做体育教师,校长把他弟弟的怪模样指给他看,不满的心情显而易见:虽然校长无权干涉一个勤杂工在割草时穿戴什么,可他怎么就不想想,这是在一所小学的地面上,会给小学生们带来什么影响。考林亦无言,他见弟弟的恶作剧不是第一次了。

回到他母亲家中,他也没有对母亲提这件事,在他母亲前提罗斯的不是,总叫他犹豫。他的心态是:他可以在母亲面前提罗斯的不是,但只能是那些不及痛痒的不是才行。(为什么?作者不交代) 他只不过问罗斯早上几点起,母亲就警觉,生怕有人说罗斯坏话。在母亲眼里,罗斯是个在机械方面的天才。谁雇用了他该是幸运。

作者在这里“顺带”描写了一下母亲,不是一个理家好手,因此家中很凌乱,塞满了各种无用的东西。她喜欢出席各自派对和自己开派对。作者用了一个细节表现母亲的粗疏。她给考林泡咖啡,儿子问:水是滚开的吗?母亲回答:“差不多吧。”

然后,小说转笔写考林的妻子,格兰妮。弟弟罗斯第一次和格兰妮见面时说了句话:“对于你我只有一件事可说的:我怎么没有先遇见你。”这对他的嫂子可以看成是一个奉承,也可以看成是一种挑逗,大家都把它当成奉承就一笑过去了。虽是寻常的家庭谈话,可作者又用一个细节表示了妈对小儿子的偏心:当时大家在饭桌上,吃的是从中国餐馆叫来的中餐,可只有罗斯一个人吃比萨饼,那是他妈另外给他叫的,因为他不喜欢中餐。

谈话在继续进行,格兰妮不知道罗斯过去在中学爱过一个女生,她当然好奇问他,现在怎么了?罗斯说她早嫁人了。那么她知道你爱她?当然知道。那她爱你吗?“她受不了我”罗斯甚至得意地这么说。

这个谈话情节交代了罗斯的所谓爱吓走了那个女生,她不到毕业就离开学校,跟别人结婚了。 这个情节刻划了罗斯的无耻。让读者渐渐明白,罗斯是个没有羞耻心,没有同情心,自我极端膨胀的人。这时,有一笔提到了那个“可怕”的事,但作者卖了个关子,先不描写。

接下来是罗斯自己动手开始装配汽车的情节,罗斯是被视为“机械天才”的。的确,他能用不同的汽车零件拼出一辆车来。在这个情节里,还是揭示了罗斯的不顾别人,因为他把装车的活儿放在哥哥家的后院中做,(他妈家院子不够大) 他不光不来帮哥哥嫂嫂来修理整顿这个新买下的旧房子,(格兰妮说:“我寻思他是看出来不可能跟我们同住时,才开始有这个装车的主意的。”) 反而是嫂子搁下自己的事去帮他。格兰妮是个得体的女人,知道把事情处理得服贴,妥当。她显然没有讨厌罗斯,该帮他就帮他,毫无怨言。这倒让考林感到安慰,并觉得妻子替他分担了这个罗斯。(不然全靠他一个人扛着,累!而他的母亲他是绝对指望不上的。)

罗斯是在星期五戴两个帽子割草的,第二天,格兰妮在家里派对,房子还没有整理好,但请的都是熟人和亲属:考林妈和考林妈的男友艾第,格兰妮的一个女友。这女友也在罗斯工作的小学教法语, 她当面问罗斯:“你让自己风光了一回,啊?”她指的是他戴帽子事件,罗斯竟不承认。(考林始终没有在罗斯面前提这件事,他甚至在法语教师提的时候还打岔。显然他了解自己弟弟,弟弟是个难缠的家伙。) 法语老师揭短,罗斯很恼火,甚至不睬她。

法语老师无意中发现,罗斯在后院里组装的汽车,有一个严重的错误(她正好曾经学过汽车构造什么的):他找来的汽车马达的马力太大了,不合适装进他现在的这辆车中去,如果硬装,开动起来会出危险。她把这个事告诉了考林(她已经没法向罗斯当面指出了,罗斯已经在生她的气)。可是考林十分担心罗斯是否肯听。

接下来回到派对上,考林妈正在滔滔说话, 她在炫耀,多年前她在丈夫缺席的情况下,给自己过了结婚25周年纪念,(她丈夫那时已经离开了她,他在铁路上工作,被铁路局派到别的城市就此不回来了。当时考林13,罗斯12岁。这其实说明她不是个留得住丈夫的好妻子。) 她却很得意很摆显地大谈那个纪念派对,一旦话头断开,罗斯在一边便鼓励她接着谈下去,(因为那见“可怕”的事情就发生在这个派对上。)格兰妮知道这件事,她几次打岔希望婆婆别再说下去,考林也是。考林甚至带了妈的男友艾第离席,一是为躲避母亲的饶舌,二是为了带艾第去看罗斯的汽车马达,因为艾第过去开车铺,是个内行。 考林想向他证实法语教师的话对不对。但艾第对此不置可否。连艾第都知道,在事情涉及罗斯时,他说话就很注意分寸,他不愿意去得罪罗斯或者考林妈。他对考林说,“你要是说了罗斯什么,你妈可不乐意。”

在这之后,才铺开写那个“可怕”事件:在那个25年前的派对上,考林罗斯他们这些12、3岁的孩子不愿意跟大人们一起,他们自己待在一边玩自己的。他们发现在考林家的一辆车里有一管猎枪,当然引起了这些男孩子的好奇。他们拿起来要看究竟,但考林把它抓在手里,怕它会出危险。几乎还没有明白是怎么回事,猎枪响了,罗斯在同时嚎叫着倒下去。孩子们吓呆了,立刻跑去叫大人,大人赶来时, 罗斯躺在地下, 仰面朝天,但根本没有伤着,他脸上是诡异和不安的表情。他自己的说法是,他被击倒了--至少是被声音击倒了。孩子们都吓得不敢说话,他们怕受责备,该被指责的当然只能是考林了。

考林跑得不见了影子,大人们到处找不到他。 连警察都出动了。后来罗斯告诉他们该到铁桥下去找找。果然,考林躲在铁桥的架子上。人们涌过去,叫他下来,告诉他,罗斯还活着,没有伤着性命。

可是这究竟是怎么回事,(是罗斯的一个恶作剧) 但连当妈都不想去弄清楚对错究竟,好像只要是罗斯没有伤着,事情就过去了。桥下的人喊蹲在桥架子上的考林下来,下面的大人都以为他害怕,他内疚,甚至怕他跳下河去--特别是他妈。他妈反复对大儿子强调弟弟没有事,她拿电筒对着罗斯照,并推罗斯说,“张开嘴,使劲喊,告诉你哥哥,你还活着。”而罗斯站在电筒的光柱里, 看上去挺高兴的模样, 但决没有歉意。虽然他使劲地忍,还是没有能忍住他哈哈大笑(他为自己的恶作剧得意)。

什么事都不能改变罗斯,他对哥哥造成那样的伤害,也不能让他有一丝愧意。他达到目的了,他表现自己了。

可气的是,难道妈妈不该去弄明白,是考林曾经想用猎枪打他的兄弟吗?难道妈妈不知道罗斯那种极端喜欢自我表现的恶作剧行径吗?

没有,他妈妈在桥下喊的是,“下来吧,你看,罗斯没有死,你看,他没有。”

下面的人们都害怕蹲在桥架上的考林会去自杀。他们不知道当时考林想的完全不是这些,他只觉得他们傻,他自己也傻,他的名字也傻,所有的东西都傻,他们会觉得他开枪去打罗斯,简直傻到了家。然而,他们对整个事情的误解让他油然感到,他的生活变得毫无价值,毫无价值。

我的阅读顺序是:蒙萝,福克纳,托尔斯泰。读M时,我被她的聪明所迷惑,甚至折服。一篇作品,你在读到四分之三时,还不能明白作者要说的,要表达的究竟是什么,直要读完最后一句话,你才象猜谜似的看到了谜底,这肯定是很神奇的技巧。因为对作小说而言,最忌讳读者读了前面,已经猜出了你后面要说的东西,这样的小说最是乏味,而且拙劣。蒙萝的每一篇小说几乎都是神出鬼没的,她有非常生动的细节,左一下,右一下,扑索迷离,好像七巧板,靠你读者自己最后去拼出个完整的图画来。好高明的技巧啊。

然后,我读福克纳,立刻就得到一个印象,福克纳的小说,在结构上远比蒙萝的单纯,好把握。不那么东写一下,西写一下,跳跃,交叠,遮掩……他比蒙萝“老实”。对我而言,似乎,不,是显然,福克纳更好。

可是,再读托尔斯泰,(正像我前面已经讲过了),他小说极为单纯的结构,不仅让我吃惊,而且几乎让我失望。但是,天知道,他是最强有力的。

在他面前,蒙萝成为雕虫小技。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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