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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识的十个纽约人:Raymond

发布: 2011-12-29 17:51 | 作者: 东方少



        在修他的原创写作课之前,她已经领教了个女老师。她大概四十出头,出生在爱尔兰的一个小村庄。她时常在《纽约客》上发短篇小说,两到三年发一部中长篇小说。她对学生的作品看得认真,细小的语法错误总难以逃过她的眼睛。在课堂上点评时,往往出语犀利,但她眸子里的光是暖的。
        要拿到成绩的基本要求是在一个学期内完成四个短篇小说。如果做不到,那就拿不到学分。一个学期下来,真的写了四个短篇,她自己都感到吃惊。本来想再跟她修一个学期,她却说我们应该跟不同的老师修课,体验一下不同的风格。“文学跟科学不同,没有一个客观评价的标准。你应该跟不同类型的作家有互动。”她推荐了一个上了年纪的客座教授,他的名字叫Raymond。
        她在网上寻到他的照片,面色严峻,眼神里带点失落。当他拿着以前写的小东西去见他,他的口气异常随和。“已经写过几个啦?放在桌上吧。我看完后再跟你聊。”就这样,他把她打发走了。
        快开学的时候,她紧张兮兮地给他打电话。秘书说他不在。她问能不能给他发电子邮件?秘书说肯尼迪先生不用电邮件,说他一周只来两次。于是她在周四的下午去找他,他说:“啊,是你啊?你的《便秘蓝调》我看了。它让我笑了好几次。不过便秘的细节还可以多一点。不要太多,多一点点就好。联想部分可以让读者去做。” 她有点窘。问他能不能修他的课。等他说了可以,就匆匆离开了。
        她很快就发现,这个班里的多数学生是上学期留下来的。他们的年龄偏大,大多都不是修文科学位的。他们来这里找乐子。
        Raymond的大学老师是诗人Ted Hughes。其实,让Ted 更加有名的是他的妻子Sylvia Plath(普拉斯)。她在三十岁那年自杀的,是个很有才华的美国诗人。在她自杀前,他们分居了。Ted为此遭到崇拜他妻子的女权主义者的强烈攻击。Ted在1998年,写下诗集《生日里的书信》。集子里委婉表现表现了他和普拉斯之间的关系。
        Raymond在结束自己的课之前,总要给大家朗诵一段诗歌。那种时刻,他的眼睛里有火焰。有一次他念的是Ted Hughes的诗,《栖鹰》。
        我坐在树的顶端,
        双目紧闭。
        一动不动,在我钩形的头和爪之间
        没有虚假的梦:
        睡眠中,我演习完美的弑杀与吞食。
        高大的树林多么方便!
        空气的浮力和太阳光线
        是我的优势;
        大地仰起面孔受我检阅。
        我两爪紧扣在粗糙的树枝上。
        用尽天地万物,
        才造出我的爪,我的每一根羽毛
        现在我把万物攫在爪中
        飞腾起来,慢慢地旋转万物——
        我随意弑杀,万物皆归属于我。
        我的躯体内没有诡辩:
        我的方式是撕掉所有的头颅——
        这是命定的死亡。
        我的飞翔之路径直穿过生命的骨骼。
        任何争论都无法抗拒我的权利:太阳在我身后。
        我开始以来什么也没有改变。
        我的眼睛不允许任何改变。
        我要使万物保持原样。
        当一个学生问起特德和普拉斯的事情,他拒绝回答。他说自己欣赏特德的诗集,里面有一种自然和非自然之间的张力。
        与其说是在修Raymond的课,不如说是和一群有点缘分的人们在聚会。Raymond让学生们朗读彼此的作品,对作者的名字保密。这种小小的游戏虽然好玩,其实是徒劳的。到了学期中,他们对彼此的文字风格已经相当熟悉。有时候他也会来点恶作剧。他让她念自己的,她感到每分钟都很难熬。把动词当成名词念了。念完了,朝他望去,看见他的脸上有一丝诡秘的得意。
        Raymond把很多的时间留给学生做自由讨论,他只是偶尔插几句。他似乎对任何题材都能接受。但坚决反对学生写自己。“不过,写十年前的自己是可以的。”
        他的评语直接写在你的稿件的背面,通常很简洁,多以批评为主。他的笔迹有力,标点却打得秀气,也带点感情色彩。最开心的是学期结束的时候,他请学生们去离学校不远的酒吧兼餐馆吃饭。他们总是搞不清哪个是谁点的菜,随手在每个盘子里抓了几块就吃。
        Raymond极少谈自己的作品,尽管那时他已经发了八个长篇小说。第二次修他的课时,她跟他要了一本一度畅销的小说,他在上面签了名。她把他的八本小说都读了,觉得其中最成功的是“Ride a cockhorse”。这一部尽显他的黑色幽默风格,是个讽刺女主人公过度放纵自己的欲望,疯狂地操纵一个年轻男人的故事。故事的发生地点在Raymond的出生地。他的大多的小说写的都是他的家乡。小说的主人公以女性为主,大多出生于蓝领家庭。
        Raymond也许算不上一个畅销作家,但有着他的固定读者群。每本书出来,大约有一万本的销量。小说通常没有波澜壮阔的情节,但文字精美,情节荒诞,让人捧腹不止。结尾常常出人意料。
        在她离开纽约的那年,和他吃过一餐饭。他带她去中国城附近的一个叫”Fat Tuesday”的餐馆。里面的男招待都著着女服,上菜的时候,他们翘着兰花指。整个晚上,他们一直在开怀大笑。
        告别的时候,他笑着说:“不要惧怕新的城市。只要碰到两个热情的人肯帮助你,你会快乐的。希望你能回纽约。”
        由于生活内容的变化,她渐和Raymond失去联系。2008年,在《纽约时报》上,她意外读到他去世的消息,心被勒了一下。据他的女儿说:死因似乎是脑中风并发症。那年,他73岁。
        在一个近镜头里,一张模糊的面孔突然变得清晰。她找到了他年轻时候的照片,他和前妻的合影。她记得他说过,他的前妻是个高中老师。离婚后,她仍然是他的每一部作品的第一个读者。
        Raymond 做过很多的事情以维持生计。他一度在百老汇的名剧《猫》的剧组里打工。他的工作就是在剧情将要结束的时候将一只靴子扔到舞台上。那时大家叫他“鞋子先生”。更年轻的时候,他开过好几年的计程车,还当过餐馆的服务生。在纽约生活的几十年里,他一直住在布鲁克林的一个小公寓里。客厅里唯一的装饰,是墙上的一组黑白风景照。它们摄于麻省的西部,那是养育了他小说里的好几个主人公的地方。
        无论怎样,在她的心里,Raymond 是个幸福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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