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篇 | 下一篇

有关诗歌的长短句

发布: 2012-1-26 23:19 | 作者: 邹汉明



        文学是一种生活的立场。
        诗是活生生的一桩事情。
        诗是对事物的重新发明——当然不是发现,是发明。
        只有向自己的诗句亮出并举起斧子,诗人以及他的诗歌才会成熟起来。
        我喜欢有密码的诗歌,阅读诗歌的过程也就是不断解密的过程。
        对常识的怀疑是诗人发现事物的必备的一个素质。
        好的诗歌就像一把刀子,切开了时间,而决不会在时间中生锈。
        诗人,在某种意义上,是代替死去的语言活着。
        菲利普·拉金总是躲在门角落里打量世界,他从不现身,但是,始终在场。他通过门缝所看到的现场因为聚焦的作用而更加清晰。因为有了适当的距离,他对现场的判断也更加客观,增加了可信度。他的视觉的撤退实际上是为了更加精确地测量事物。
        诗人和时代的关系,就是蚊子和皮肤的关系,它们必须以鲜血坦诚相见。
        对小事物的怜惜,可以测量一个诗人的人性。
        就诗歌和小说而言,在我们这里,适度的低产已经成为一种极为可贵的品质。
        我们作品中的现场感正在变成琐碎感,我们对现场感的认识毫无疑问出现了重大偏差,我理解的现场感决不排斥作家的奇思妙想,现场感应该达到“最高虚构的真实”,而不是一只傻瓜照相机拍到的影像。
        将诗写得完全不是我们理解意义上的那种诗,甚至你第一眼根本没有看出它就是诗,这可是诗歌写作的一个隐秘的向度。
        诗是为解放一个民族的语言而存在的,只有在丛林中,它才能长势良好,并且能保持一种“野蛮的活力”。
        在“明月”这样的古典意象中,与其说我们是在发现诗意,还不如说我们是在抄袭诗意,生活在当代,我们能否在“药片”、“自行车”、“超市”、“基因”、“电子”等等物质的语词中发现或开拓它们的诗意,这也是一位当代诗人的职责,我相信,这也是一种“新的发现”。
        在作品面前,诗人应该是无名的,应该成为一个隐身人,就像在一棵植物面前,栽种人完全可以忽略不计一样。
        面对一首杰作,一定要潜入文字的背面,进入到作者的呼吸中,揣摩他的心跳,血液的浓度,以及,手腕的抖动。
        在一首十行以内的短诗中,我并不想看到一个诗人的技术,我只想看到——这位诗人对这个世界有多少新的发明。
        所有的商品毫无例外地具有使用价值,但是诗歌没有,正是诗歌在这个时代的“无用的品质”,保证了其独立的品性和最后的尊严。
        满怀喜乐地将未来提前透支掉,这是诗人的传统。
        用一行诗去散步——那么轻松,仿佛世界从未发生过灾难——这我做不到。
        诗行中,如果安妥稳当,一个脏词比一个圣词会更为有力,更能击穿虚伪的现实。但是,一个诗人的污言秽语里如果没有耐人寻味的东西,那必定是——灵魂崩溃的肮脏宣泄,也即威廉·福克纳所说的“内分泌”。
        在大多数有关童年的诗歌中,与其说诗人在回忆自己的童年,还不如说他在创造自己的童年。
        我遇到过很多优秀的诗人,但几乎每个诗人都喜欢滔滔不绝地言说自己,诗人过多地打量自我这个基本事实,是否有足够的力量证明:诗人在一个非诗时代还是不恰当把自己看成了——一个人类的标本。
        在卡图卢斯的诗歌中,我看到了爱情萌生,滋长以及毁灭的整个过程,我同时看到,人性在古罗马时期与在今日的电子时代没有根本的区别。
        “多好的光”(米沃什)——对光的研究不单单是自然科学家的使命,同时也是诗人的职责。诗人对这一自由而神秘的事物总是充满好奇。
        对声音的研究:声音完全可以构成一首诗的主题,比如,李白的《蜀道难》的开篇三个字定下的全诗的基调;比如托马斯·哈代的“meet me as at that time”,比如卡瓦菲斯的作品。
        对一些大词的慎用,一则,出于使用者本人的谦卑,二则,出于对弱势事物的怜惜。
        在诗歌中,如果诗人对他所写到的事物没有一种孩子般的乐趣和信任,那基本上是失败的。
        伟大的作品必定是对这个时代的最精确的描绘和最富独创性的虚构的完美结合——在这种巨大的虚构面前,我毫不怀疑它的真实性——那是一种比真实还要真实的真实。
        看来,谦卑不仅仅是诗人的特性,还应该是诗的特性。
        诗也可以是一份实证,它明白无误地告诉人们,恶是随时随地存在的。
        诗人对语言的使用,只朝着一个方向:精确。
        有关短诗的再认识:诗如短到让人心疼,让人觉得被剜去了一块肉那样揪心,让人不由自主地要去寻找被砍伐的那一截,就有意思了。
        在我的诗歌里,奔跑曾经是一个象征,是一次断头和毁容般的献身行为,是年少气盛。
        为什么写诗呢?无非是想在嘴唇紧闭的时候,听听自己的声音。
        在生活的纹理,生活的皱褶处发现诗意。发现物质的诗意。
        当此时代,任何倒退到自己的内心去生活的努力都是值得人们尊敬的。
        破折号在狄金森的诗歌里,是诗思太快,来不及标点,于是用一长划交代,还是——女诗人企图留住声音从喉咙里蹦出来即将消散时的那一刻绝望。
        将诗歌的疆域延伸至散文的牧场,很少出于内心的原因。
        当一个诗人的作品越来越好的时候,他的敌人也会越来越多,因为他蔑视这么多的坏作品。他是人群中很孤立的一个,但是,他孤独得耀眼。
        真实并不是你的眼睛所看到的一切,真实是你用现代汉语抓住并将它摔到了纸上的那一切。
        文学,是对世界的完整看法,也是测量幸福的水银柱,其力量在于:个人可以紧紧地护紧自己的内心。
        诗人由单个的语词的爱推及至万物的爱,这不是联想,实在是自我的繁殖。
        在诗与万物之间,直线并不是两者之间最短的距离。
        诗是观察事物的方法,这在诗这个球体的某一个点上来说,是对的。
        细节的力量——细节构成了一首诗,一部小说,以及人的一生。
        一个隐秘的野心——在已死的大诗人中寻找诗歌读者。
        只有菜市场上卖肉的,才能将瘦肉和肥肉和骨头分得清清楚楚,将一首诗歌分这分那,与屠夫的行为无异。


发表评论

seccode

最新更新



View My Sta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