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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飘风特辑"刘禾:六个字母的解法(选章)

发布: 2012-4-24 20:20 | 作者: 刘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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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这样的经历相比,徐志摩笔下的欧洲和剑桥大学,好像是另一个世界,它往往让人想到明信片上的风光,想到职业摄影师的镜头,那是在合适的光线下捕捉到的理想画面,明暗对比、色泽浓淡都有安排,恰如一个旅游者的梦。

        相比之下,我们在剑桥诗人燕卜荪差不多同时期的诗歌中,会碰到这样的开头:

        她此刻冲着湖水刷牙
        ……

        这是燕卜荪一首诗的名句,粗狂率性,故意把人吓一跳。这样的景观,很难入画,更不必说和明信片上的风光相提并论,事实上,燕卜荪的方式更贴近第一次世界大战后的现代人的情感世界。

        燕卜荪发表那些诗歌的时候,他还是剑桥大学莫德琳学院(Magdalene College)的本科生。燕卜荪很早被理查兹教授(I.A. Richards)看重,并在他的保护伞下写诗、办刊物,火辣辣地放任他的文学才华。后来由于理查兹教授的引荐,燕卜荪在抗战时期来到中国,在西南联大教授英国文学,他的学生中有王佐良、李赋宁、还有诗人穆旦,据说艾略特、奥登这些现代诗人得以进入中国大学的课堂,也是燕卜荪的功劳。

        我粗粗算了一下,这三个年轻人——纳博科夫,燕卜荪,徐志摩——在剑桥大学邂逅的时间,前后既有重合,也有相隔不出三四年的。在这几年里,英国现代主义诗歌的实验,正如布卢姆斯伯里成员的裸泳,已经在剑桥内外如火如荼地展开了。剑桥的右翼保守派学生不时地和布卢姆斯伯理团体发生冲突,打砸抢这一类的事也时有发生……

        徐志摩的诗歌生涯也始于剑桥大学,奇怪的是,他的缪斯好像来自另一个时代,一个完全不同的情感王国。有人说,徐志摩是浪漫主义诗人,我们最好且不忙把他归入浪漫主义文学传统,他的很多想法也许浪漫,可他的诗歌是不是浪漫主义诗歌,还有待于批评家进一步评判。但问题不在这里,问题在于,他和纳博科夫都是外国留学生,又差不多同时都在剑桥,为什么这两个人眼里的剑桥大学,会出现如此大的反差?这里面反映的是诗人性格上的差异?还是生活遭际的不同?抑或是不同的文化背景使然?

        对此我想了很久,检索了不少有关徐志摩去英国留学的材料,其中有一个发现为我提供了一把钥匙:那时期的中国留学生——尤其是没有正式注册的短期留学生——很难有机会接触到英国学生和英国社会,我甚至怀疑,徐志摩与布卢姆斯伯里团体究竟有没有真正的接触?实际的情况是,徐志摩并不住在剑桥,他租的房子在郊外一个叫做沙士顿的地方,这地方距剑桥足足有六英里之远,而且他每次去一趟剑桥都不太容易。我觉得,徐志摩吟诗赏月,自娱自乐的方式,可能是因为他没有机会融入剑桥那个特殊的小社会,这当然也许还有其它的原因,但无论如何,与世隔绝是最直接的原因。毕竟,旅游和流亡,两者之间存在着天壤之别,徐志摩从来没有像纳博科夫那样,参与那些充满硝烟的辩论,被卷入大学生中间无处不在的思想冲突之中,这既是他的不幸,也是他懵懵懂懂的福分。

        如果稍加留心,我们就会发现,在徐志摩访问剑桥的时候,诗人艾略特的名字已开始在剑桥文人中间传来传去,尽管《剑桥评论》(Cambridge Review)的主编当时不以为然,1922年刊登一条消息说:文坛上出现了一个新刊物,发表的是艾略特先生写的那种似诗非诗的东西。我敢肯定,他说的新刊物就是艾略特主编的季刊《标准》(The Criterion),他的名作《废墟》(The Waste Land )——中文通常译为《荒原》,不幸的是,这一类的误译造成了国内对现代主义诗歌的长期误解——就是在这一年公布于众,发表在《标准》的第一期。

        艾略特的《废墟》应该就是《剑桥评论》里批评的那种“似诗非诗的东西”,徐志摩虽然人在剑桥,但似乎对此并无耳闻,不过,即便是他当时听说了艾略特的名字,或者读过《废墟》这首诗,他未必就能理解和欣赏一个尚未被英国主流文坛承认的诗人。我的判断并不是没有依据,因为弗吉尼亚·伍尔夫出名之前,徐志摩对她和她的画家姐姐颇有微词,似乎很瞧不起,反而向国人极力推荐凯瑟琳·曼斯菲尔德。事隔几年,伍尔夫在英国一跃成为大红大紫的现代主义小说家,徐志摩马上修正自己的看法,再次造访英国的时候,他又想方设法要采访伍尔夫。

        文坛上的这些人物行状,一般都逃不过鲁迅的犀利目光。鲁迅原本就不喜欢新诗,自然更不喜欢徐志摩的诗文所代表的轻浮趣味。1924年,鲁迅与同仁创办《语丝》,徐志摩得知消息以后,马上积极地投稿,可是,他万万想不到,鲁迅为了遏制他的投稿热情,竟在一篇杂文里写了一首戏仿徐志摩的新诗,诗曰:“咦,玲珑零星邦滂砰珉的小雀儿呵,你总依然是不管甚幺地方都飞到,而且照例来唧唧啾啾地叫,轻飘飘地跳麽?”如此一来,徐志摩果然就停止投稿了。

        10

        既然艾略特在1920年代默默无闻,那么英国诗坛当时的领军人物是谁呢?

        说起来,吓人一跳,因为很少还有人记得他们的名字。一位是纳博科夫在大学时代翻译过的诗人布鲁克,另一位就是纳博科夫在三一学院的餐厅里,傍晚碰到的拉丁文教授郝斯曼。在当时,这两位英国诗人都有大批的粉丝追捧,尽管对今天的读者来讲,他们的名字已经十分陌生,作品也差不多被文学史家所遗忘。令人感慨的是,在1920年代,英国有谁不知道布鲁克和郝斯曼的大名呢?据说,布鲁克的诗歌和他本人的美貌,曾让英国人——无论是女人还是男人——都为之倾倒。爱尔兰诗人叶芝曾盛赞说,布鲁克是英格兰最英俊的小伙子。布卢姆斯伯里团体的现代主义作家伍尔夫,在言谈中竟也忍不住会夸耀,她曾经在月光下与布鲁克在剑桥水中一齐裸游……

       说起来,剑桥最着名的裸游人士,还不是在月光下幽会的那些诗人和作家,而是大白天也可能出现在康河水中的年轻科学家李约瑟(Joseph Needham)。如果世上还有谁没听说过李约瑟的名字,那起码对他那部多卷本的《中华科学文明史》——另译《中国科学技术史》——应该有所耳闻,因为这部鸿篇巨着一直都在改变着世界文明史的书写。不过,李约瑟从1918年到1921年在剑桥大学基兹学院就读本科生的时候,他所学的专业不是历史学,而是生物化学。对于一个天才来说,循规蹈矩不是他的本分,李约瑟三十岁出头被选为皇家科学院的院士,成为世界顶尖的科学家,后来由于各种偶然和阴差阳错——中间牵涉到一个伟大的爱情——他旋而转向科学史的研究,摇身一变,成为一个历史学家。

        11

        这样的人生转折发生在很多人身上,只是时间各异罢了,有的人早一些,有的人晚一些,其中有种种诱因,都难以说清,通常是越解释越不清楚。但凡注定要发生的,早晚都会发生,比如我正在写的这篇文字,说是散文,不很像散文,说是随笔,不很像随笔,说是小说,又不很像小说,更不是人物传记或学术论文,尽管也有一些学术研究在里面。写这样一篇四不像的东西,何以早不写,晚不写,何以偏偏写在此时?这也是许多偶然促成的。生活中存在着大量的谜,往往都是我们解不开的谜。拿纳博科夫来说,当年他在剑桥大学读书的时候,假如没有轻易地放弃生物学而转向文学的话,那么他日后能成为《洛丽塔》的作者吗?

        纳博科夫从小就着迷蝴蝶标本的采集,到了中学阶段,他的蝴蝶知识几乎达到了专家水平。1919年刚踏进剑桥大学的时候,他首先想到了生物学,打算将来当一名科学家,这是很自然的选择。他开始修了一门动物学的实验课,这门课要求学生实习动物解剖,实验室里提供了大量的鱼,供学生解剖使用。纳博科夫拿起解剖刀,在实验室的台子上开始解剖鱼。一个月过去了,他仍旧在实验室的台子上解剖鱼;两个月过去了,他的鼻子开始作怪,无论走到校园的哪一个角落,他到处都嗅到鱼腥味。等到学期结束的时候,纳博科夫突然脱下实验室的工作服,宣布说,从此不做生物学,要改修文学。毕业前夕,纳博科夫主修了法国文学和俄国文学,严格地讲,这就是比较文学,不过,当时还不叫比较文学。

        传记作者薄亦德(Brian Boyd)对纳博科夫在实验室的生活,做过一些具体的描述,但我认为,他的故事明显有漏洞。令人难以置信的是,剑桥大学动物学的实验室里,为什么除了鱼,就没有其它动物供学生解剖呢?比如老鼠、兔子、或者青蛙。像大科学家霍尔丹那样在自己的身上做实验,把自己整得死去活来的教授,人们也偶有耳闻。我猜想,假如纳博科夫没记错的话,那么,他大概是把解剖鱼的事夸大了。夸张,毕竟是作家惯用的手法。

        想想看,纳博科夫在动物学的实验室解剖鱼的时候,李约瑟已经是剑桥二年级的学生。他们相互认识不认识呢?我的猜测是,他们彼此并不陌生,但我的困难是,找不到直接的证据。至于他们两人是否在同一门课上见过面,打过招呼?那就更加无法得知了。

        有一点可以肯定,李约瑟是不怕解剖鱼的,不仅如此,他在剑桥的实验室里还如鱼得水,很顺利就攻下了生物学的学位,然后直接被研究生院录取,继续深造,成为剑桥的硕士生,继而当了博士生。就在纳博科夫决定转修文学的一年以后,科学家李约瑟也作出一个新决定:他参加了刚刚成立的英国裸体协会。要说前者的决定有着某种水到渠成的意思,后者就显得多少有些离奇了。这两件事之间到底有没有联系?必须承认,应该没有什幺必然联系,只是时间和地点上的交叉罢了。其实,世上发生的很多事情,如果说它们之间有什么联系的话,通常也都是时间和地点上的交叉和巧合,或者还有佛家所讲的因缘。遗憾的是,历史学家经常趁人不备,把他们想像出来的因果关系和历史逻辑,强行塞进这些复杂的巧合里面,然后利用叙事的手法说服我们。

        12

        剑桥大学这种地方,在有些方面很像我曾经居住过的美国加州的伯克利城,怪才名士居多,所以也就见怪不怪。李约瑟的传记作者文思淼(Simon Winchester)说,在二十年代的剑桥城,裸体行为和各种怪人怪举,都能得到人们的谅解和容忍。只要公开裸体不伤害他人,不吓跑街上的马匹,不造成交通事故,一般很少有人过问,更不会大惊小怪。徐志摩笔下的那条已然具有“灵性”和“秀丽”的康河,就是李约瑟和裸体协会的成员经常现身的场合。这些自然之子,往往不分时间场合,突然赤裸裸地在康河的水中浮出。

        如果碰巧有淑女们划船经过,她们就赶紧掩面,不敢斜视,像鸵鸟一样把头藏在阳伞下面,用眼睛拼命地盯着荡漾的水波,期待着这场突袭运动尽快结束。直到河水彻底恢复了它先前的体面之后,淑女们才敢把头抬起来。

        这一段有趣的细节,是文思淼在翻阅达尔文的孙女拉佛拉特的童年记忆时,为我们发掘出来的。

        英国裸体协会于1922年成立,在剑桥吸引了一批前卫人士,他们中既有布卢姆斯伯里团体的成员,也有行为古怪的科学家。这个组织的规定是:入会人员必须使用化名——比如像“柰思毕特”这种化名,会员在进行裸体运动时,浑身上下都不得有任何穿戴,必须做到一丝不挂,惟独允许头上系一条彩带,或脚上穿一双凉鞋。他们喊的口号是,恢复古希腊人的天体。

        笃信这种理念的人并不孤立,至少魏晋时期刘伶以天地为宅舍,以屋室为衣裤的放浪,就可与剑桥的裸行媲美,只是那个时代的中国文人,或许态度更加坦然。不过,魏晋文人的狂放,剑桥学子的荡行,都毕竟是历史,现实生活往往是另一码事——二十世纪初的英国社会对待怪杰们的态度,要远比一百年后的美国社会开放和宽容,这听起来似乎有点奇怪,然而是事实。

        我想起一个外号叫做“光身汉”(the Naked Guy)的人。我先是把这个外号译成“裸体人”,后来觉得不准确,因为与“裸体”相对应的英文词是nude。“光身”和“裸体”的词义区别很大,这个区别就在一丝不挂的 naked 和带有艺术遮羞布的 nude 之间,不然我们就无法解释后来发生的事。我说的这个“光身汉”,一度是美国伯克利加州大学的学生,大凡上世纪九十年代初在伯克利城生活过的人,都不会没有在街上碰到这位“光身汉”,即使没有碰到,也听别人说过,因为此人太出众了。

        有一天,我下班回家,走在伯克利电报大道的人行道上,忽听身边有人低呼一声Here comes the Naked Guy (“光身汉”来了)。我一扭头,只见一辆自行车飞奔过来,车轮紧贴人行道的边缘呼啸而过,骑车人果然浑身一丝不挂,皮肤在明亮的加州阳光下闪闪发光。这人高个长腿,英气勃发,背上跨着一只双肩包,足下登着一双凉鞋。“光身汉”的光身行为,一度轰动伯克利全城,在大多数师生和市民心中,这个人形象很酷,大家不觉得他的行为对社会构成什么威胁。后来我才知道,此人名叫马蒂尼兹,当时是伯克利的在校学生。记者问他,为什么要当众裸体?他回答:我不认同中产阶级的价值观,他们花大笔的钱买衣服穿,无非是招摇过市,炫耀自己的身份等级。湾区这个地方天气温和,人不穿衣服,可以活得更逍遥自在一点。

        后来听说“光身汉”被多次告上法庭,被控患了精神病,接着他又失业,进监狱,直到2006年5月的某一天,他在被关押的加州硅谷的一家监狱自杀。那时,我早已离开伯克利,听到他受迫害致死的消息以后,心里很难过。马蒂尼兹仅活了33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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