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凝視深淵-評何索

发布: 2015-3-12 18:05 | 作者: 袁瓊瓊



        他問派里對於八天後的執行有什麼感覺。派里的反應,似乎意志和感受分離,嘴裡雖然說著感覺到壓力,憂鬱,對一切失去興致,但是表情上他卻有一種輕鬆自如。他有一雙幾乎可說是純潔的大眼睛,非常年輕,單純。他似乎在「演」一個八天後將要死亡的人,回答著那個人應該有的心情,但是死亡沒有進入他,或可以說,在他自知將死的時候,他其實對於死亡並沒有真實的概念。那既不是逆來順受,也不是麻痺,比較像是「那件事跟他無關」。
        派里停留在十年前。雖然種種證據都顯示他殺了三個人,但是他卻說自己是被伯克「陷害」的:「你相信一個人,結果就落到判死刑的下場。」他覺得自己倒楣,「命運發了他一手爛牌」。世界待他不公平,同樣被抓,他被判死刑,而伯克則是無期徒刑。
        伯克有沒有動手殺人,始終無法確定,因為派里一直咬定伯克動了手,但伯克則說全是派里殺的,真相只有他們自己知道。然而伯克是共犯則無庸置疑。
        傑森‧伯克一家子都是監獄常客。案發當時,伯克的哥哥和父親都在監獄服刑。老伯克因為販毒,長年在監獄出入,伯克出事之時,因為殺人,他被判了分別為三十和四十年的徒刑,以他的年紀,服刑七十年也就等於無期徒刑了。
        審判時,伯克的父親和哥哥都被律師從監獄裡提出來為伯克作證。一家人多年來頭一次在感恩節相聚,居然是在審判庭的監牢裡。事後,分別發送回監,伯克和他父親同路,坐在一輛囚車上,兩個人銬在一塊:「我的左手和他的右手銬在一起」,和自己的親骨血肉貼著肉坐在囚車裡。荷索問老伯克:「跟我說說你當時的感覺。」老伯克的回答是:「我覺得我是個垃圾。」
        他從來沒有想像過這種場面,這個孩子,當年生出來的時候,小的只能捧在手掌心裡。伯克有血液方面的疾病,小時候治療抽骨髓:「我還記得按著他的身體,他在我手掌底下不停扭動,大哭。」而兒子長大成人後,卻跟自己一起坐在囚車上,即將面臨死刑判決。
        伯克的人生,無論親人朋友,基本上都在罪犯圈子裡。這個男孩的生長環境中,犯罪或暴力是生活常態,十九歲之前,他極可能從來不知道世間可以有另一種生活。
        伯克之所以到了這一地步,跟他的生長環境脫不了關係。老伯克在法庭上為兒子求情。講述自己一直在牢裡進進出出,這個孩子從小身邊就沒有父親,而母親有殘疾,伯克自己也有病,全家靠救濟金過活,住政府配的房子。老伯克說:「他這一生從來沒有任何機會。他變成這樣,不是他的錯,錯的是我。」他說:「假如我在他身邊,和他母親一起撫養他長大,事情會完全不一樣。」
        老伯克是身高兩百公尺的大塊頭,身上滿是刺青,卻在法庭上哭得像個孩子。他請求陪審團:「求求你們,不要讓我的兒子死。」有兩名女陪審員被這番話打動,在法庭上當場落淚。後來得知陪審團的判決是十票對兩票,只有兩個人堅持不判死刑。老伯克認為應該就是這兩名婦女救了伯克的命。十年後,在荷索的影片裡,他變得善眉善目。他說上帝也幫了忙:「我請求上帝幫幫我,我想他幫了。雖然我不配讓上帝幫助,我兒子或許也不配,但不管怎樣,我們得到了幫助...」
        影片並不是只拍這兩位兇手。荷索也給了受害者家屬大段的篇幅。親人被暴力殺害,對任何人都是錐心蝕骨之痛,有人一生都恢復不過來。老伯克在法庭上為兒子求情時說:「我不認為判處他死刑,可以換回三位死者的生命,或是對現實有任何改變。」話很實際,但說服不了情感。於受害者家屬,死刑是唯一彌補死者的方式。他們需要看到兇手一命償一命。這其中或許還含有模糊的期待,以為兇手受死,自己的痛苦便能稍減,雖然這完全兩碼事。死亡並不能填補死亡,而生命也無法互為替代。死刑的作用,無非是一種安撫,安撫生者與死者,要他們相信,欠的已被償還,失去的已被彌補。
        站在受害者角度,廢除死刑因此便難以啟齒,似乎在壓迫受害者,要求他們忍氣吞聲,承受不公正到底。
        荷索的影片裡給了另一個角度。
        關於死刑,除了一報還一報的雙方之外,另有一個看似無關的第三方,那就是執行者。荷索片子裡談的是美國德州的情形,不過,我相信,在心理衝擊上,任何國籍,任何人種,恐怕都是差不多的情形。
        影片裡訪問了執行小組的隊長福瑞得•阿倫(Fred Allen)。德州的作法:執行之前,死囚會先帶往死囚室,在那裡等待,看管他們的便是執行小組。隊長負責跟死囚說明程序,先採集指紋驗明正身,之後讓他們洗澡,換下囚衣,詢問最後一餐要吃什麼,或滿足不離譜的要求。之後,等行刑時間到,便將犯人帶往行刑室,把犯人用束帶綁在刑床上。為了防止犯人掙扎亂動,一共五個人,各自負責犯人的四肢,最後一人站在犯人頭部,按住他的肩膀。
        等行刑結束,醫生進來檢查,確定斷氣。這時小組會進來把束帶解開,屍體移到擔架上,送往殮房。
        行刑小組受過訓練,這一切是例行程序。福瑞得在職期間,通常一週要處死一到兩名。他盡力不帶感情,把這當純粹的工作。某一天,他在自己家裡。兩天前他才剛執行了一次死刑。他聽著新聞報告那個犯人已被處死的消息,忽然間,他開始發抖,無可遏止:「我也不知道怎麼回事...我也不知道自己為什麼發抖
        我可以看到自己...大汗淋漓,止不住流淚...突然之間...太難受了...我記起了全部的行刑過程...」犯人死前的痛苦在他面前重現,不只一個,他眼見的所有的犯人的死亡過程,這時候排山倒海一一回來...他就此崩潰,再也沒有回到這個行業裡。
        行刑者可以說是死刑制度最無辜的受害者。死刑不是他們判的,但是實際把處死這個動作完成的是他們。與戰場上殺敵又不同,在戰場上,面對的是你死我活,殺人似乎有正當性,至少可以說服自己。但是,執刑則不過是單純的殺人,就算犯人十惡不赦,於執行者,依舊只是在殺一個與自己並不相干的人。我想任何正常人,都絕對無法長期奪人性命而無動於衷。
        荷索說:「一個人不應該被他的國家處死。」因此,必須要問的便是:為什麼殺人一事竟有雙重標準,人不可殺人,但是國家可以殺人。死刑存在隱示了一個意念:「不可殺人」並不是絕對的律則,在某些情況下,不僅可以,而且是應當的。死刑之存在,傳達的不是公義,而只是「殺人」是特定特權。
        我個人以為,死刑之制訂,其重點不在幫受害者「報仇」,而是為了嚇阻人們內在的殺意。但事實上,各種數據顯示,「死刑」制度出現以來,世界並沒有任何地方因此而不再有殺人事件。「奪人性命」這件事和法理的關係小,和人性的關係大。
        我有個朋友,酒醉開車撞死過人,但是他向死者家屬痛哭懺悔之後,賠錢了事,繼續酒醉駕車,然後又撞死人。他到現在還是一樣,喝了酒照樣開車上路。我覺得他沒有把「撞死人」跟自己「喝醉了開車」兩件事連在一塊。可能把「撞死人」跟「他媽我真倒楣」連在一塊。所以雖然會去求恩主公保庇他不要那麼倒楣,酒還是照喝,喝完了還是神勇上路。我認為他從來沒想過他其實是殺人兇手。
        影片裡,也描述了派里的處死。死前他的最後遺言:「我首先要說的是 對所有施予我這些暴行相關的人,我原諒你們了。媽媽...(哭)我準備好走了...
        爸爸,我就要回家了,我就要回家了...」
        受害者家屬去看行刑,派里說的也是一樣的話:「我原諒你們了。」受害者家屬不能明白:「為什麼?他要原諒我們?他做了那些事,結果輪到他來原諒我們?」
        我個人解讀是:派里直到死前,依舊在一種憤怒中。那種不平之感不消除的話,他就算僥倖出獄,肯定還會殺人。某種程度,他感覺世界虧欠他。一個懷抱扭曲觀念的人,刑罰無法遏阻,事實上可能還加強。唯一一種導正方式,其實就是教化。
        我年輕時曾經到桃園監獄演講。當時年輕無知,對於「犯人」的概念是:「做了壞事的人」,因此在演講時(面對大廳中約八百人眾),說了一番要為自己的罪行負責,要改過自新之類的話。演講完後,一位獄方人員過來跟我說話。他首先糾正我這些人「犯了罪」這個概念。他說他們「不是罪犯」,只是「做錯事」的人,這些人入監,不是為了受懲罰,而是為了來「受教育」。教他們明白如何去作對的事。
        我很感謝這個人肯來告訴我這些。
        我們來到人世,基本上都在透過大大小小的錯誤學習,學習到如何「修正」這些錯誤,從而改善自己。如果權威者對犯錯採取嚴厲態度,並不能遏阻犯錯,只能遏阻成長。某些人某些事便會永久停留在那個「不犯錯」的原地。或更糟的,製造出「沒有錯誤」的假象,從而掩蓋失誤,以及因為修正失誤而來的一切可能性。
        死亡之悲,不在於終結生命,而在終結一切可能性。任何死亡。我其實也想對那些有自殺念頭的人說:要讓自己留在世界上,一定會有不一樣的事情發生。
        要給自己保留生命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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