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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體詩詞與中國現代文學

发布: 2016-10-06 21:00 | 作者: 韩晗



        近些年,越來越多的文學史研究者開始關注並討論這樣一個問題:古體詩詞是否該進入現代文學史?贊成者有之,反對者亦有之;贊成者舉例,認為毛澤東、柳亞子、郁達夫等人的詩詞創作,當是在“現代”時期完成的文學作品,且意境深遠,頗具審美意義,如此作品當列入文學史無疑;反對者則稱,古體詩詞並非是白話文寫作,在語言上違背了“五四精神”,且古體詩詞創作目前已經式微,“五四”後又未構成頗具歷史影響的流派、思潮。因此是不能入史的。
        我們可以毫不懷疑地相信,如果用“非左即右”的眼光來決定“古體詩詞”是否“該”進入現代文學史,那麼論辯雙方都會舉出無數個理由來說服對方。當雙方都陷入畫地為牢的窠臼當中後,姑且不論這樣忽視問題起源的論辯是否有意義,僅從論辯的結果來看,必然會指向一條“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的平行路。
        但必須要厘清的是,任何學術爭鳴都不在於說服對方,而在於解決問題,或至少是掃清問題在接近真理途中的障礙。因此,在“古體詩詞是否該進入現代文學史”這個頗顯宏大的疑問之下,筆者暫將其“各個擊破”為三個小問題,就教于諸方家指正。
        這三個小問題分別是:一,現代文學史的收錄是否就是經典的確立?二,我們應該如何審視近百年來的古體詩詞創作?三,面對浩如煙海的現代古體詩詞,我們該如何給其定位?
        
        一
        文學史的寫作,很大程度上受制於兩個方面,一是著史者的學術品格、思想水準,另一個是寫作時的特殊語境,兩者從主客觀雙方面共同決定了文學史著作的眼光、包容度與學術視野,現代文學史也不例外。
        而且,任何一種文本的寫作,還存在著一個繞不開的問題:傳播與接受。在一個印刷、資訊技術相對發達的時代,寫作的意義不再只是寫作本身,而包括了文本的傳播與接受過程。文學史的寫作並不同于一般文學作品或人文社科普及型讀本的寫作,它所針對的受眾,是高校與科研院所相關專業研究、學習人員,而不是一般性的讀者。關於這個問題,有學者提出了類似的觀點,認為現代文學學科史,所梳理的主要也是專業形態的文學接受,因此不太可能顧及同時態的“一般讀者”的反映。 
        基於上述理由,我們可以獲悉,文學史的寫作斷然不能“投其所好”,受制於時代特殊語境當然是不得已的客觀原因,但從自身的學術品格與思想水準這個角度來講,必須還包括一個“著史”的標準性問題。即:一部文學史,究竟應該包含什麼內容?
        長期以來,對現代文學史寫作的研究一直是學界的熱門。從上世紀八十年代至今,被兩度提起的“重寫文學史”儘管聲勢浩大、成果浩繁,但爭論的核心依然是著史者的觀點、著史的方法而非所著之文學史的內容。因此,三十多年來,現代文學史不包含古體詩詞,仿佛大家早已司空見慣。
        這個道理仔細分析則很簡單。中國現代文學史的邏輯起點為“五四”新文化運動,而“新文化運動”主要三個特點為語言的白話、思想的西化與創作精神的自我化,即對於先前傳統文學體制中正統、法統與道統精神的三重拆解,尤其是“白話文”乃“新文學”與“舊文學”之最大差異。譬如對於“五四”時期仍然堅持進行古體詩詞創作的陳三立等人,胡適曾進行過尖銳的諷刺,批其“即令神似古人,亦不過為故宮博物院添幾許‘逼真贗鼎’而已”,甚至武斷地認為其作品“皆無文學價值”。 
        胡適抨擊陳三立的另外一段話筆者抄錄在此,以佐證當時“新文化運動家”們對於“古體詩詞”厭惡之地步:
        其病根所在,在於以“半歲禿千毫”之工夫做古人的鈔香奴碑,故有“此老仰彌高”之歎。若能灑脫此種奴性,不做古人的詩,而惟作我自己的詩,則決不致如此失敗矣。 
        在新文學運動之後不久的1920年,清華大學曾以校方的名義推行過一段時間的古體詩詞,但遭到另一位“新文化運動家”聞一多猛批,他立即在《清華週刊》上撰文<敬告落伍的詩家>予以駁斥,非常肯定地宣稱:“若要真做詩,只有新詩這條路走”、“若要知道舊詩怎樣做不得,要做詩,定要做新詩。” 
        還有一個不該忽略的史實是,第一批新文學史研究者如胡適、聞一多、陳子展、蘇雪林等人,公推新文學運動的濫觴乃是黃遵憲、龔自珍等人的“詩界革命”運動,“詩界革命”的口號是“我手寫我口,古豈能拘牽?”這十個字基本上也反映了上述“新文化運動”的三個主要特點,算得上是“新文化運動”的先聲。
        而且,胡適本人第一部“新文學史”作品即冠名為《白話文學史》。因此,用文言文所寫作的“古體詩詞”顯然觸犯了“五四”所規定的“白話”之硬性條件,遂被歷朝歷代新文學史的著述者逐出被遴選範疇,久而久之,“新文學史”不關注詩詞歌賦成為了一個約定俗成的道理,便由於此。
        
        二
        詩歌是世界上最古老、最基本的文學形式,中國是詩的國度,中華民族是詩的民族,千百年來,詩作為一種最常見的文學形式,早已融入中國人的日常生活的血脈當中,上至三公九卿,下達販夫走卒,試問誰人不知李白杜甫?
        任何民族都有著自身的文化表達習俗、閱讀習慣與審美風格,正如雅利安人的吟唱、日爾曼人的民謠與美國辛辛那提土著的鄉村搖滾一樣,不論婚喪嫁娶、戰亂和平,詩歌成為了中國人習以為常並廣泛接受的感情表達形式。在中國人的生活中,詩歌無所不在,早已滲透入衣食住行的每一個角落。先知詩而後知文,亦是中國傳統文化的主要特點。文學叫“詩學”、文藝叫“詩藝”、文學評論叫“詩話”、文藝的教育功能稱之為“詩教”,甚至中國對於傳統文人士大夫的情趣尺規的要求也是“詩書酒劍”四項,這種審美傳統,我們無法也不必割裂。自《詩經》以降,中國的“詩文化”迄今已綿延兩千餘載,“五四”新文化運動,至今尚九十餘年,以區區不足百年抗衡于兩千餘載,豈非須臾間較之一刻?
        而且,“五四”以來,古體詩詞不但深受政黨領袖、國家元首的喜愛,更受知識份子、社會賢達的推崇,而且在平民百姓中亦曾有過龐大的接受市場。胡適等一批“新文化運動”家對古體詩詞的顛覆、批判始終不能降低它在中國人心中的地位。因此,任何評論家都可以將古體詩詞驅逐出現代文學史,但卻無法將其從中國人的日常生活中抹殺。
        那麼,我們可以回答第一個問題了:現代文學史的收錄,是否就是經典的確立?
        就目前所見世界各地所編寫的各種中國現代文學史而言,林林總總約有千餘種,但其包含的內容,不外乎四個門類——作家、作品、文學思潮、文學事件。但只要沿著“五四”新文化運動這條路子寫下來所涉及的上述四個門類,勢必是“新文學”的路子,即符合上述“五四”的三個標準,古體詩詞、用少數民族語言所撰寫的文學作品(如彝文詩歌、蒙古語長調)等等,則成為了研究者的“盲區”了。
        中國現代文學史千本千樣,但其共同點之一就是忽視了古體詩詞作品(當然也忽視了少數民族語言的文學作品),這是受“語言”這個核心命題所決定的。隨著近代語言學的興起,對於文學的衡量往往將“語言”作為第一標準。因此,現代文學史一方面要恪守“五四”的主流文學史觀即遵循“白話文學史”的準則(在這裏白話被定義為英文的mandarin,即現代漢語的官話),另一方面,作為寫給專業人士閱讀的文學史著本,必然要考慮到接受者的感受,其中相當一部分“中國現代文學史”著本乃是各大學中文系的教材、讀本,按照全世界編寫教材的通例:有爭議的內容不入教材。既然從“五四”至今都遵循“現代文學”即“白話文學”這個習以為常的準則,那麼後來的研究者便不會再去破壞、顛覆了。
        因此我們可以看到,現代文學史所研究的物件,基本上是“白話文語境”下的作家、作品、思潮與事件等元素,所涉及、收錄的內容,亦是較少有爭議的白話文小說、散文、劇作與新詩。文學史的選錄乃遵循“無爭議化”而非純粹的“經典化”。但須知人類的進化向來是充滿波折的,將爭議降到最小並非意味等同於經典,往往在一個時代飽含爭議的作品往往卻是下個歷史時段的圭臬之作,文學史家只是特定時代文學狀況的總結者,並非卓越的預言家,古往今來,都不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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