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部小说写的是从1976年毛泽东逝世到2008年北京奥运会之间,一些人的欢笑、泪水、梦幻与孤独。这跌宕起伏的三十多年是小说的天然宝藏,倘若白白放过,只顾写些无聊事,就未免太迟钝了。可在另一方面,我又不太关心时代。关于严肃文学,我听过的最好的定义是,它试图通过一个人的故事,令古往今来所有人的故事浮现纸面。人生不过轻烟一抹,繁花一季,其本质却令人着迷;时代雷霆万钧,好作家却不大看得上眼。钟鸣鼎食之家,珠玉珊瑚,琳琅夺目,大时代好比如此;志趣不凡之人视若无睹,顾自赏西岭之雪,杰出的文艺作品亦好比如是。无论如何,好小说家便是比别人更是小说家的人,“写得好”才是高远无极的志向。
在职业生涯中我绕了好大的圈子,如今才开始出版小说,若问何故,便是“陌上少年来自迟”。我是个百分百的小说家,可是命运自有时间表,恰似夜宴早不了。写作颇具艺术性的小说的念头,日复一日,对我来说颇为妖魅,似歌声在耳畔昼夜不歇。可我迟迟不曾动笔,直到一年多以前,我比过去更强烈地意识到,倘若不是作为一个作家死去,我的一生将毫无意义。
对于有志于成为作家、画家一类的人来说,这种经历并无新意可言。时间或长或短的迷途难返,几乎是一种制式经验。可是终有一天,他将作为一个真正的生命醒来。于是一切又要回到那个古老的问题:我们为何要一再重复往昔的人生?以及当我们回忆往事,为何总是这般怅然?这正是小说擅长回应的。“只是当时已惘然”,是一个人的故事,也是古往今来所有人的故事。
多年以来,一个画面在我的头脑中萦绕不去:一个读高一的男孩背靠在铁路桥上的栏杆上,火车驶近,桥面隐约震颤起来。那段时间他对这种震颤着迷,总去那桥上。他长什么样?我不太关心。但我知道他对这个世界不习惯,茫然,想走,无处去。我还知道,有朝一日他会成为我的小说的主人公。支配他的不是荷尔蒙,而是无休无止的心灵漫游。他不是媚俗头脑的产物,并非那种只顾着性萌动,又将之混同于诗的家伙。我宁愿他很聪明、自尊,所做的一切皆出于对自己已来到世间这一事实的震惊。他是一个少年,忍受着来自生命深处的折磨,比一生中的任何时候都更不快乐,可是当时光消逝,回首往事,如果可能,他愿意永远是那个少年。
第一次尝试把上述画面写成一个故事时,我26岁,试图像鸭子甩掉水珠那样甩掉西方现代派文学的影响,写一部更古典的作品。那时我命名它为《四季》,想它有那种匀称、恬静、沉思与灵光的美感,就像普桑和巴赫。很显然,这太难了。写到半途,我不得不停下来去工作。
此后多年,这小说成了我的负担和魔咒。我解释不了为什么如果我不写完它,就没办法开始写下一部小说,尽管世易时移,我已经有了很多更好、更酷的主意。我困在了这部小说的茧中。
一年多以前为我再次开始写它,新的篇章在小说中也在我自己的人生中开始。“形式美学”的束缚已经松动,虽然我仍旧贪图某种程度的古典之美。我给了自己自由,如果想写一个六公里长的段落,那么就写一个六公里长的段落——虽然真正写出的最多只有二十几行而已。我也字斟句酌,反复修改,直到句子淙淙作响。书中写到的正是我们所在的世界,其本质是普遍性的悲剧,一切不可宽恕,一切又预先被历史谅解。我想书中的大多数人缺乏心气,可是仍有一些小人物想要真正地活上一回。我描摹主人公的“内心之城”,也尽力搜寻失去的时光。正如每个有志于写作的人都知道的那样,一旦形诸文字,我们度过的时光便不会白白消逝。若说这小说有什么怀抱与野心,亦无非通过一段喑哑的岁月,令古往今来的岁月浮现纸面。
宗白华先生曾在文章中提到过一句诗:华灯一城梦,明月百年心。16岁时,我曾把它改两字当作座右铭:华章一世梦,明月百年心。我正是默念着它度过了漫漫时光。如今,我写完了这部小说,不暇停留,又去往未来。如果文学是一座雪山,多少人曾眺望着雪线幻想功名。我却想那是我的栖身之所。在朝生暮死之间,你说,你曾怀着至深的恐惧与骄傲写下了每个字,而不介意它是否不朽于后世。在我眼见的一切事物当中,没有比这更风雅、更激动人心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