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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乙的《永生之城》:追寻无犯罪现场的现场

发布: 2016-12-02 18:08 | 作者: 郑超



        《永生之城》(小说集《情史失踪者》一篇)在阿乙创作的作品阵列中,不具有代表性。我单独把这篇作品抽出来,是因为《永生之城》在我阅读文学的刻度表上,满足了非法拆解的条件。这个条件是形式符合逻辑顺序结构,但叙事内容违反了顺序逻辑。作品忠实地维护着作者的意义,当被我借助到实验的暗室里,任何非法添加的元素都是合法的,去完成非法拆解。组装的意义和作者甚至作品的意义想对立,分不清影子和原型的位置,换句话说,文学肉身经过替换后,原初场景和重演场景只有镜像关系,没有了作品和作者的统一的关系。作为读者,作者创作对于我只是一个简要的指示,我所生产的是文学叙事不显现的必要性。作品不是客体,读者全等于我的时候,我是客体,同时也是主体。注意,我说的是全等于,不包括非我之外任何一个人,当然不包括作者本人,阿乙,是我分析象征体一个寓言文字串。
        任何文学都依靠虚构,但任何虚构都依靠非虚构。在一个文学作品综合意义框里,谁是虚构?谁又是非虚构?按惯常理解,文学叙事是虚构的,但作家没有任何义务指认出非虚构和虚构的标签,对一个群体或方式的阅读是虚构,但对另一个群体和方式的阅读,或许是非虚构。《永生之城》中引用《武汉晚报》解释天门南站,甚至把鄂铁办函发文列出来了。《荆州晚报》与《荆州日报》对怪病的报道,此病到2010年才被国际医学杂志命名。非虚构作用恰恰是在证实此事是虚构,或者报道是虚构的,在叙事中隐藏非虚构,去达到虚构效果。 如果我说这种虚构和非虚构的模糊界限,是阿乙有意设置的,那么,我必须得解出这个文学方程式的答案:他说出内心压制的真相,而不是犯罪现场的真相。或者根本就没有真相,虚构和非虚构就是凝视自我的戏谑。    
        文学虚构是智能化生产一个关于叙事的产业,产能是激情。激情的产生不是客观的,某种神秘的规则会暗中在无尽的迷蒙中撒下巨大的屏蔽体,屏蔽的不是产品的意义,而是作者现身。这里,我们发现了隐蔽的叙事规则:文学虚构的激情目的是屏蔽作者现身。文学叙事是存在的不存在,不存在的存在。每一个作家在创作过程中,都在招供解码的密码。作品、作者和读者三位一体的关系出现了严重错位:只有作者不现身的作品才会对读者招供出更多意义;同样,当作者和作品关系处于空白处,作者以叙事视角方式插入叙事中,“我”,这个小警察,与犯罪案件间接当事人盖靖华暧昧关系,甚至发生了性爱,作者有意识以第一人称植入叙事中,读完全篇小说,“我”这个全能全知角色发生了模糊变异,“我”是案件的未知者,而不是已知者,作家在有意识尝试解除和作品唯一的契约关系。作者合法不现身,那么作品的意义才会更丰富。这是一个阅读的悖论,对于作者来说不是。
        文学叙事产生一系列的象征债务问题,这个问题非常复杂,我并非在一厢情愿地制造匪夷所思的文学理论,我对文学理论一向持怀疑态度,我相信读者自为的任务,不再盲目信任理论制造的文学印象。我尝试用自产自销的一句话来概括:能指圈向所指圈扩散过程中文学信息非程序性变异。
        任何文学作品都有能指圈,能指圈越大,那么,所指圈就会越小,相反,能指圈越小,那么,所指圈就会越大。小说开头第一句话:李伟被捕的那一天,清晨五点半就起了床,去送别妻子乘坐的高铁。整篇小说都围绕这句话进行有条件地重复,条件是,李伟激动不安,李伟去理发,李伟和服务员偷情……所有条件都在重复,李伟被捕,释放的文学信息是,李伟犯事了,案件是在李伟把老婆送走之后发生的,是一个犯罪小说。说明能指圈很小。但读完小说,每一个读者会发现,大多数叙述都是犯罪现场的预演,21-2,盖靖华说,实际上他就是犯罪,他背叛我和这个家庭;21-3,李伟被捕的这天早上;21-4,李广堃说,要是他犯了罪,警察可能会抓走另外一个李伟……重复的犯罪现场暗示,但犯罪现场并没有得到充分叙述,小说出现的核心现场,即被捕现场替代犯罪现场。替代之后必然是重演,小说的镜像关系发生了不易察觉的位移,被捕现场替代犯罪现场,犯罪现场是小说叙事的镜像,可以模糊,可以变异,甚至可以隐藏和省略。这个隐蔽的替代告诉我们,被捕现场已经篡改了犯罪现场。《永生之城》是有意设置的叙述圈套,能指圈越缩越小,但能指圈越扩越大。
        最早引起我对这篇小说关注的,是形式结构,一共21个小节,分别从21-1一直到21-21,按自然顺序排列,阿乙段落排列是魔术手法,警告读者,我开始玩重复的游戏了,但你们不要轻易许诺,短时间就能拆穿叙述的秘密。从小说形式结构来看,段落工整,符合逻辑。但读完小说,发现是在取消结构的合理性。小说从第一段犯罪前奏开始,一直到最后犯罪动机猜测,小说中最核心的犯罪现场,即李伟敲诈行为被悬置起来,犯罪现场被悬置,不是说有多么重要,而是取消核心犯罪现场的核心地位。简单的犯罪能指圈发生了细密的位移,能指圈在意义的产业链上鼓涨,突破犯罪框架,再向不可知的领域输送信息。顺序结构在叙事中取消了顺序叙事的合法性,留下高深莫测的悬念。犯罪现场拥有了多种可能性,犯罪动机抹去了犯罪现场的踪迹。这是我设置的一个自相矛盾的定性。
        《永生之城》其实是有简略的犯罪现场,并且有清晰的犯罪动机。而我在强调,小说取消了犯罪现场。犯罪现场对于这篇小说来说,或有或无,空无比有具有更大的文学诱惑力。抓捕现场替代犯罪现场的时候,小说中的现场显现,显现的不是惯常最核心的犯罪现场,相反,犯罪现场悬置,或远隐了。当读者的阅读欲望被结构起来的圈套勾引,犯罪现场被扣押了,取消了犯罪现场的合法性,李伟和敲诈信却合法进入扩大的能指圈中。
        揭秘这篇小说的犯罪动机。“在被带到讯问室后,李伟长时间一言不发……” 李伟并没有在小说中招供犯罪动机。作为全能全知的警察“我”同样没有指认李伟离奇敲诈的动机,但是,这篇小说的犯罪动机是很清晰的。是作者在虚构中招供了一切,这也是阿乙小说叙事最重要的特征:表现羞辱感。所有犯罪动机都插入在犯罪现场的赘余中。
        所谓犯罪现场的赘余,是说李伟自己没有进行招供,警察也没有指认,犯罪动机很有步骤地跌落在在现场之外的赘余叙述中。能指圈越缩越小,所指圈越扩越大。无疑,李伟是能指圈的边框,起到决定的象征,也就是说,李伟是小说意义债务人同时也是债权人。李伟犯罪现场的赘余是他犯罪动机最核心的环节,包括其他人对李伟的返照,也是李伟排泄物,即小说赘余产品。
        第一个赘余的事件是偷情,即小说中性爱叙述。阿乙小说涉性描写都是干涩,没有前戏,不做多余的情感点缀,在《永生之城》亦是如此。但这种干涩的偷情,在这篇小说里却起到了非凡的膨胀和收缩的功能。从表面上看,偷情和犯罪现场没有能指圈上的逻辑关系。小说中叙述李伟第一次偷情,是和一个老女人。小说只出现了李伟的父亲,但没有母亲的面容显现,这个偷情算不算犯罪现场一个动机?小说中第二次偷情,“哪怕最后被证明在整个事件中,她只是一枚被安排的棋子,她也认了。”餐厅服务员纪晓华是犯罪现场一个赘余人物,李伟处于焦虑状态等待偷情,所以,她是犯罪现场外的一个棋子,李伟射了有平时三个量那么多。刚和妻子分开的李伟是之前处于被冷冻状态,这是不是犯罪现场一个动机?第三次偷情场景,是李伟妻子盖靖华和警察,“我不知道该怎么开始,我就直接来了,你来肏我吧,快点。” 盖靖华应该不是第一次这么呼唤陌生的肉身。这是不是犯罪现场一个动机?
        为什么父亲把李骄阳改为李伟:“我就让这孩子消失在人民群众的汪洋大海中,永远不被人注意和算计。要是犯了罪,警察可能还会抓走另外一个李伟。”父亲李广堃儿子犯罪的谶语灵验,但警察没有抓错人。得了怪病的李伟,失业了,没有了收入,被妻子逼迫去学理发,后来在餐厅给父亲打工,权力没有餐厅收银员大,怀疑自己的父亲和妻子暧昧。敲诈教师的金额,是妻子全年工资的两倍。小说的结尾,阿乙似乎在暗示李伟这个失败的男人,离奇敲诈的犯罪动机是在洗刷自己的羞辱感。
        李伟作为能指圈的边框,变异在所指圈,当这个边框扩大到一定程度,即犯罪动机被指出,能指圈开始缩小。我在想,要是没有犯罪动机和犯罪现场,能指圈没有缩小,那么,我该如何阅读这篇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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