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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出舞台 崑 南 究竟我失去了一些什么东西呢,不,我的失主会前来认领吗? 我打开画室的门。是她的画室。我已没有打开这度门好几个月了。堆满了画,如今只觉得空洞。其中一幅是最大的,十呎乘六呎,她只完成了一半。她说过,她不想画下去,她无法控制自己,本来是阳光的金黄,竟然变了海洋的深蓝。继续下去的话,只不过是一大块一大块黑色吧了。 她说,「你已不需要我了。」 我想反驳,她马上接下去,「正如我也不需要你了。」 妈的,谁作出这个决定呢? 到头来,是她自作主张? 她一直不承认。她愈来愈深不可测。总是笑笑。一个涟漪,下面是什么,就无法知道了。 曾经如此亲热过,竟会变得如此陌生。为什么可以发生?我尝试在画布上面找寻答案,但不成功。有一幅是她留下来的。她画得比我的更抽象。她说过,有一个早晨,她站在窗前,自言自语地说过,「在这里,我觉得有点窒息,透不过气来。空间实在太小了。」这应是她要离开的最佳的理由。 后来我才知道,她要前往北欧的一个国家,一个国家的某一个离岛,只有百多人居住的地方。在我的眼中,就算不是逃避,她是放逐。 收到她的电邮,她说,「这里的天气,冷得太可爱了。我可以变成一块冰,好好地凝固自己。」 我马上忆起,那次,是第一次,踏进她的画室,倒出了香槟,祝贺她的获奖。后来,换上伏特加,冰块在酒精中,与杯子相碰,发出清脆的声响。当时,我知道,当冰块完全溶掉之后,我便可以凑近过去亲她。不知道是什么给我这点自信,无论如何,我成功了。料不到,今天的冰块再不是溶在酒杯里的冰块。 溶掉与不溶掉,是最关键性的。 曾经何时,我和她见面,无所不谈。大家在一起,根本不愁没有话题。彼此不自禁地奏起内心的音乐来,忽而短调,忽而交响乐。当然,一点点独白,增加了情趣。总之,就是不会中断。有时,我们怀疑,不,而是我们相信,我们是依靠话语而生存的。我们一呼一吸,如果我们停止,肯定会缺氧而死亡。我们见到了什么,感觉到什么,便谈论什么,便反应什么,便追寻什么。身边所有的事物,就是这么令我们兴奋莫名,无法安静下来。谈书,谈电影,谈公众场所的一些陌生人。联想,不断联想;空想,停不了的空想。哗啦哗啦,像海,早晚的潮水。我们知道,就算有人把我们抛落海中央,往下沉时,也会张开了咀巴,让波浪进来。死了也仍要呼吸。好吊诡,好高潮的一个状态。 是什么令这冰块再一次在酒杯内溶掉呢? 那个会计师,可以回答我吗?他永远不会明白,这不是爱与不爱的问题。而问题在我不会跟他谈这些问题。我离开他之前,我递给他一幅照片,是我与他的二家姐一起拍的,地点是机场的失物待领处,我们的头顶是三个大字:LOST AND FOUND。我不用回头,也可以看得出他拿著相片时那个莫名其妙的神情。 我百分百满足。她令我的肉体完全解放到极点。自从我十岁开始,我已懂得如何把肉体解放,最初,梦遗带来的剌激,自自然然让我打开了自渎的大门。一进去,便永远不想出来。不是每一个女性都可以令我快乐,但自渎从来是一位永恒的知已,不,他是神灯里的巨人,擦了一下,他便出现,服从我的一切。我不需要三个愿望。一个愿望便够:没有女人在身边也一样快乐至死。 有一天,这位百分百满足我的二家姐突然说,「我知道,你的心中仍有她的位置。」 我不明白,为什么会如此。身边有一个能够令我快乐至死的女人,我仍要想著另一个女人?这不是我的作风。 「不要误会,我不是妒忌。我不会,因为我爱你。我爱一个人好简单,就是令他快乐。我知道,我有本领令你快乐,虽然你心中还有另外一个女人。或甚至两个,三个,我也不在乎。」她说那么自然,的的确确令我感动。我紧紧的抱著她,像抱著一个神父,不是,抱著一个修女较好些,然后在她的怀里告解,自慰。 我把她拉上床,相隔不足半小时,我仍是那么兴奋,我纵身跳进海里,不断往下沉,直至筋疲力尽。 经过大半晚的死睡,醒过来,身体仍是轻飘飘,没有重量的,像飞翔中的天使,正确一点,是在海洋里飞翔的天使。真相是:水比空气快乐得多。 毕竟,独自一人,在书房里。书桌上堆满了十多本书。每一本都是未读完的。读到那里便摺页角到那里。我不喜欢书签。我不喜欢干干淨淨,永远像熨得直直的书。某一页有茶渍。某一页被划成七零八落。另一页的空间,通常涂下一些连自己也看不清的字。今天喜欢这本,便翻看这本。另一天,可能放下了,去翻另一本。我爱A作家的意识流。我也爱B作家的怪结构。至于C作家的入世描写,句句抓紧了我的心。D作家的情欲自述,简直要煎熬了我整天。一进入书房,便等于进入空间不同的维度。我不会一口气看完一本书,我会东找一本,看一两页,然后西找一本,看未完成的篇章。这种跳跃式的阅读,爱上了文字时便开始的了。 有时,不能不相信命运。怎也料不到,我离开了B城,旅行的第一站,便遇上了自称写剧本的他。更意外的是他身边的女人,就是自称前往北欧写画的她。也许这不是什么命运。这只是剧本的一幕。他编写了,我们一起演下去就是了。 我忍不住问:「原来你们早就认识的?」 他们同时摇头。 他说,「我们在飞机上才认识的。」 她说,「我们只认识了一个星期。」 我不知要说一些什么。 她发现了什么似的:「一个人?」 我点头,不再解释什么。 她也没有追问下去。 这真是一次十分乏味的安排。 他颇为神采飞扬。他撞破奸情而离婚,情人爱上他最信任的朋友这些故事,看来不似曾发生在他的身上。而她,亲热过一年零两个月的女画家,一点尴尬的表情也没有。看来,他们是天生的一对,同样可以选择了遗忘之后,然后展开了另一个新的世界。 「我们今晚会参加一个派对,你也来吧。」 是的,我还有机会,与她单独一起时,提出一系列的问号。可是,我反问自己,我需要那些答案吗?我是不需要的。其实,我跟他们一样,对于男男女女的关系,男男女女的事件,男男女女的一切,我同样选择遗忘,只是我不肯承认,对自己,对别人都不肯承认而已。 我说,「一个人,参加派对,没有趣味。」 她笑著说,「找女伴,你有办法的。」还加上一个神秘的表情。 这时,他走开了接听手机。我真想趁这个机会,捉住她的手,对她说,「我依然爱你,你还是不要离开我。」但我没有。我说不出口。到今为止,我真的不知道爱是什么东西。 我转身离开,口说拜拜,心里明白这是没有意义的。刹那间,他们的存在,只不过是电脑上其中一个文件,只要鼠标一click,所有内容都被删掉。 不远的电梯门刚开启,我马上奔过去,刚刚可以闪身而入,料不到还有另一个人跟著我身后,门一关,对方碰撞过来,齐声说对不起,是一个女的,她手上的文件掉在地上,我连忙俯身帮她收拾。大家蹲著。脸孔对个正著,一双迷人的眼睛,笑的线条与咀巴连在一起。完全像一个电视广告的情景一样。放过这样的机会,不是男人。「找女伴,你有办法的。」但我已记不清楚是那人跟我说过的了。 我递上了名片,却这么说,「但上面没有我的名字的。」 她显然享受我的幽默,发出开朗的笑声,然后说,「那么,就称呼你狼狈先生吧。」 「简单点,狼先生吧。」 「我正喜欢一切事情都那么简简单单。」 这时,电梯门打开了,眼前灯光放亮,我的感觉是幕拉开了,我与她一起步出舞台。 (一) (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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