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碰上的澳洲土著
陈向阳
迷惘的群体
第一次见到土著人是在悉尼。我刚从中国来,什么都新鲜,正兴致勃勃的走在一个小公园里,路边的长椅上突然坐起一个人来,黑人,可又不像黑非洲的那么黑。他把手一伸:‘给我一块钱!’我吓了一跳,心一下就提起来了。出国前听说过,在美国身上总要装上20块钱,碰上劫道的就赶紧掏,不然对方一生气就能给你一刀。澳洲劫道的只要一块钱还够便宜的,刚要掏突然想起身上一个零钱都没有,倒有300澳元,都是50块一张的,那是我一个月的生活费,这可不能给他。我赶紧估量形势,细看这位黑人毫无凶色,手里也没刀子,他刚才显然正在长椅上睡觉。我现在要拔腿一跑他不一定能追的上我,可就为一块钱还值的逃跑?正在我思索着不知如何是好,这位黑人却不耐烦了,手一收又躺下了。没我的事了,赶紧开步走。回到住所跟早来的同胞一打听,这就是澳洲土著人,性情比较温和,很少武力抢劫。
后来就知道的多了。200多年前欧洲人刚来的时候,澳洲还是土著人的天下。可白人移民要占地养牛羊,而土著人却要保卫领土,于是发生了惨烈的冲突。一边是手执步枪的白人,一边是只有木头标枪的土著人,还能是什么结果呢?澳洲政府倒是从没打算消灭土著人,只想改造他们。200多年过去了,土著人被改造了,穿上了白人的衣服,说着白人的语言,吃的也基本是白人吃的食物,更爱喝白人的酒。这算是成功吗?连许多白人都说不是,说更像一场无法避免的悲剧。
不久我就前往澳洲中部的一个盐湖去作我的研究课题。在半路的小镇,一个小商店的外边,一排土著人靠墙坐在地上,互相传着一大瓶可乐,你一口他一口。我们买完东西,加完汽油,吃完午饭,那一排土著人还坐在那里。同行的我的副导师说反正他们也没工作,无事可干。那他们靠什么生活呢?靠政府的救济金。这笔钱能维持还算可以的生活,但许多土著人每次救济金一到手先去喝酒,再去赌老虎机,结果只能是一贫如洗。有的地方政府干脆禁止土著人进酒吧和一切有老虎机的地方,禁止卖酒给土著人。这也许是好心,可又成了种族歧视。副导师接着说,土著人健康状况最差,失业率最高。政府帮助他们就业,可许多土著人不喜欢工作。他们工作起来也干的挺好,可突然就能不辞而别,再也找不着人了,他们把合同看的如同废纸。这也怪不得土著,人家本来健康快活的生活着,是白人毁掉了人家原来的生活。
彼得和阿扎
我要去的那个盐湖就在土著人的领地里。在澳洲的内陆有不少土著人保留地,外人若想进入必须得到土著人批准。我的导师早就提出了申请,人家同意了,条件是交钱,不是买门票,是给向导发工资。这是老规矩了,过去白人前来考察探险都要雇土著人带路,都要给钱。如今的白人有了地图、卫星照片、无线电、越野汽车,就不想用向导了,不想掏钱了。这可不行,凡要进入土著人的领地还得按老规矩办。于是我们专程到土著人的部落去接向导。部落里有一排排的简易房,那是政府盖的,可土著人除了下雨不在屋里住,把床垫子,桌子、椅子都搬到外边,挖个坑,烧堆火。他们露天住惯了,非要看着星星才睡的着。我们的两位向导都是部落的长辈,50开外了。一个瘦脸,爱笑爱说的叫彼得,另一个宽脸的没有英文名字。他的土著名字太长,我只记住头两个音节近似‘阿扎’。彼得和阿扎之间讲话用土著语,全澳洲只有北领地的土著人还保留着他们自己的语言。
回到野外营地已是做饭时间。我说做米饭炖肉炒菜吧,客人来了应该吃好的。但其他人(我的副导师、一个钻工和他的助手)不同意,说简单一点,意大利面条吧。我只能把肉末西红柿酱尽量炒的香一点。平时那三位吃饭要喝酒,这次却戒了,和两位土著一样,大家一律喝果汁。后来副导师说,土著人不缺肉,他们经常打猎,更不能给他们喝酒,酒精对他们的健康不好。
晚上睡觉我们都在帐篷里,有气垫子、睡袋。那是冬天,可两位土著只有薄薄的毯子。他们在灌木丛背风的一侧挖了个浅坑,就睡在坑里,坑边是几堆火,一晚上都烧着。第二天,副导师开车带他们到处看,然后就把他们送回了部落。一共两天,工资呢,一人一百澳元。
第二年我又去野外,同去的只有一位白人技师,算我的助手。还得按老章程去请向导。彼得一见面就认出了我,他忘了我的名字,但牢牢记得‘中国厨子’,夸我做的饭香。这回我做了米饭炖肉,彼得吃的眉开眼笑。第二天,我和技师一人开一辆三轮摩托,带着彼得和阿扎到盐湖里去。摩托车是宽轮胎,能在松软的地面上跑。盐湖里其实没有一点水,湖面是一层薄盐壳盖着软泥,一眼望不到边,开着摩托车跑吧,痛快极了。彼得坐在我身后,不时拍一下我的肩膀,再伸手一指‘那边!’我就向着‘那边’开足马力。一会儿彼得又拍我肩膀,换个方向‘那边!’我于是转个弯继续奔驰,反正辽阔的盐湖一望无际,没有一点障碍物。奔驰了两个小时,彼得和阿扎就完成了他们的向导任务,全都很满意,送他俩回部落。工资呢,还是一人一百澳元。
第三年再去,换了个年轻的土著。问他彼得和阿扎呢,他说那都是老脑筋,换了,不让他们管事了。这个年轻土著也吃了米饭炖肉,也坐了摩托,也有一百澳元的向导费。但他最后告诉我们以后不许去了,因为我们做了错事:挖了坑(取样品),还把塑料管插到地下(量地下水位的测井)。我挺丧气,白人技师安慰我:真正的原因是钱,他们要求增加向导费,可学校没答应。
我曾和彼得和阿扎照了一张合影。这像片几年后帮我找到了一份工作:在新南威尔士最西边的布罗肯希尔(Broken-Hill),为国家公园和野生动物管理局工作,去研究两个湖泊,那里有不少土著人的遗迹。应聘的条件之一是必须能和土著人和睦相处。我在面试的时候拿出了照片,说我早就和土著人交情不错。我成功了。
班格
我到布罗肯希尔上班了。第一个打交道的土著人是个同事:班格。他已经在此干了不少年。因为他的土著身份,常有机会陪陪下来视察的局长部长,有时还上上电视。班格算个美男子,1米8的个头,略瘦了点,很和善的样子。他的职务不高,叫管理员吧,反正算个基层干部。他天生喜欢野外,光想往外跑。在办公桌前坐不了十分钟就开始抓耳挠腮,坐上半小时就必须起来走一趟,上厕所,喝水,要不就上街了,再一会儿就捧着个特大的汉堡包回来了,办公室立刻充满了小吃部的气味。不到午饭时间就吃饭是违反纪律的,可谁让他是土著人呢,领导睁一眼闭一眼。我去过同一个店,花同样的钱,可从来买不到同样大的汉堡包。别说小店的老板,整条街,整个布罗肯希尔谁不知道班格呢?他是个土著艺术家呀,能用木头作出碗碟盘、打击乐器、飞去来器,他笑眯眯的样子谁都喜欢。
班格到了野外就像回到自家后院,在灌丛里走来走去,突然捧出几个大鸸鹋蛋(鸸鹋像鸵鸟可不是鸵鸟),到水边一会儿功夫就能捡一堆奇形怪状的木头,都是野火烧剩又被水冲来的。他挑的是红河桉,沉甸甸硬邦邦,泡多少年也不烂,别看表面乌黑,一打磨,红红的木纹露出来,真是好材料。他的车里总有一支步枪,不时的打只袋鼠或鸸鹋回家。土著人可以在野外猎取他们的传统食物,只要是为了自己吃。
班格每天早上都穿的整整齐齐,一身制服烫的平平展展。可到了下午,尤其是出趟野外,他身上就又是泥又是土。可是不要紧,第二天早上还是干干净净,头发梳的齐齐的,下巴刮的光光的。这和好多土著人大不一样,原因是他有一个好老婆,叫塞莉,是个白人,考古学家。在澳洲,考古就是研究土著,她不光研究,还干脆和土著结了婚。考古学家不好找工作,她常常失业在家,把个家弄的整洁漂亮,她本人也漂亮,又是那种好脾气,善解人意的女性,准有好多人嫉妒班格。
我在班格家吃过一次饭,他请的有白人,黑人,还有我这个黄人。班格特别叫上我,是让我尝尝野味。于是我知道了袋鼠肉特别瘦,那味道不像猪肉,不像牛肉,也不像羊肉。鸸鹋肉呢,却有点像牛肉,别看它属于鸟类。大蜥蜴的肉则雪白雪白,一丝一丝的像鸡肉。而墨累鳕鱼(Murray-Cod)的肉则像金枪鱼,又硬又瓷实,不进味,比黄花鱼差远了。那天吃到墨累鳕鱼的时候,班格已经5、6瓶啤酒下肚了,塞莉不让他喝了,可他能听吗?这时一位白人客人说了句不该说的话,他问班格知不知道现在正是墨累鳕鱼的产卵季节,保护期,不许钓。班格一听就火了,说我们黑家伙(Black-Fellow)祖祖辈辈就这样,从来没有保护期,河里的鱼一点没少。你们白家伙(White-Fellow)来了,用大网把鱼捞个净,到反过来不让我们抓鱼?什么他妈的(Bloody)保护期?牛屎(Bull-Shit)!班格越说火气越大,塞莉劝,他一掌把她推到一边。那位白人闹了个大红脸,一声不吭了,可不得不继续听班格把‘白家伙渔夫’足足的骂了半小时。塞莉从班格手里夺酒瓶,又结结实实的挨了几巴掌。大家都挺尴尬,我第一次见到这么粗野的班格。不过没关系,第二天来上班时,他又成了整整齐齐,头发光光,面带笑容,特别和气的班格了。以后呢,我一说‘班格,讲个白家伙渔夫的故事吧’,他就不好意思的笑笑。
班格把我带到野外的工作地点,指给我大路小路近路便路,还给我引见附近的农民和土著居民。那一带的乡下人都认识班格,都觉的他很棒。尤其是他的土著同胞,把他羡慕死了或嫉妒死了:瞧人家班格,混着‘公事儿’,开着公车,到处逛逛,打个猎,钓个鱼,再捡点木头。公家的钱也挣了,土著人该过的日子也一点没耽误,天下还有比这更美的差事么?班格在野外只陪了我两天,他是忙人。接下来,我就和我的野外助手,当地临时雇的土著人一起工作了。
瑞德和莱克斯
头一个助手叫瑞德,挺黑,可不太像别的土著人。他圆圆的脑袋,圆圆的眼睛,鼻子不那么大,一脸的机灵。他告诉我他来自昆士兰最北边,隔着几千公里呢,那边的土著都长他这样。他五、六年前来此旅行,觉的这边不错,又碰上一位中意的姑娘,也是个土著人,于是在此结婚安家。
瑞德干净整齐,而且是靠他自己,不像班格是让白人老婆收拾干净的。瑞德第一天上班开着他心爱的越野车,至少二十多年的老车了,可擦洗的干干净净。但第二天就不开了,让我开公车去15公里以外的小镇接他上下班,因为他打听清楚了,开自己的车上下班并没有任何汽油或磨损补贴之类的。于是我看见了他的不大,但整洁的房子,院里的花和菜。瑞德每天提个小保温箱,里面是他的午饭:三明治,苹果,果汁,和洋人吃的一样。
瑞德有条有理,悟性也好,测量仪器一学就会。他特别爱干使用仪器的活,仪器越复杂越好,摆弄的兴致勃勃。他最不喜欢用粗糙的工具干活,比如拿铁锹挖坑。完全不拿工具的活也行:沿着湖边走,看看哪里有暴露出来的土著人遗迹:烧火做饭的坑灶,吃剩的骨头贝壳,偶尔还有土著人的尸骨,有些是几千年前留下的。瑞德是有心人,几年后我意外的收到一本调查报告,是他写的,主要是对小镇上的土著人作的民意调查。报告里附了很多照片,其中包括不少我们一起在野外找到的那些土著人遗迹。他若再受点高等教育,可以作个考古学家。
告别了瑞德我又去研究另一个湖:维多利亚湖,又换了另一个野外助手-莱克斯,他和瑞德大不一样。他是本地土著,他的氏族在墨累河达令河下游一带很有名望。他也黑黑的,但宽脸宽鼻,典型的土著人样。他特别自豪具有纯粹的土著血统,特别看不起那些不纯的,比如班格,因为班格的儿子是杂种。他不是骂人,只是说事实:班格的老婆是白人。莱克斯的心里装着对白人的深仇大恨:100多年前,他的氏族祖先们和白人打了几仗,惨败,被杀了不少,土地也丢了。他们一代又一代把仇恨传下来。我很同情他,但不知该说点什么,突然想起政府里有个土著事务部长是个白人,就对他说应该让土著人来作那个部长,土著人的事务让白人来管,真是笑话。没想到莱克斯连连摇头不领我的好意,说那个部长必须由白人作,因为全澳洲有好几百土著部落呢,让哪个部落的来作部长?别管谁当上部长就一定会偏向自己的部落,还是白人更公平。我明白了,即使白人对土著人不好,也是对澳洲所有的土著人一样的不好,这种完全一样的对待也是很重要的。
我在接了莱克斯去维多利亚湖的一路上和他聊的挺融洽,但当晚就吵了起来,当时我正在作自己的晚饭。我们住在一处水利局的房子,就在湖边,莱克斯突然跑进来向我要车钥匙,口气理所当然,就像说把那块抹布递给他一样。我一边掏一边问干嘛,他说回家。我差点蹦起来,从这里到他家有200公里,回趟家就那么容易?我都不知道该怎么说了,只冒出一句:天都快黑了。他说没事,明天再回来。我更噎的说不出话。他这份工作是事先讲好了的:必须住在工作地点,一星期只送他回一次家。天天回家,路上4个小时,还干活不干了?我问他记不记的这个,他说今天例外,他没带吃的,要回家取肉。我又问他:事先通知你清清楚楚的,每星期自备一个星期的食品,自己做饭,你为什么不带呢?他说带了,他带了鱼线和鱼钩,打算钓鱼吃的,可他去湖边钓了一小时,一条没钓着。这能赖他么,都赖白人,把鱼都钓光了。我气的鼓鼓的:什么都不带,一个星期就指着钓鱼啦?我想问他今年多大啦。但现实情况是他饿着肚子,明天肯定没法干活了。我想了想说那我多作点,咱俩一块吃。他居然又说按他们土著人的规矩不能随便吃别人的东西。我想说放你娘的屁,彼得和阿扎吃的香着呢。他又反复说就回去一次,取点肉就回来。我差点让步,但细一想又冲他嚷嚷:问他知不知道这车每跑一公里耗费5毛钱,他回一趟家就是200澳元,他那一盘肉才值几块钱?他又横起来,质问说:‘车又不是你的,我凭什么不能用?’他这份工作要求有驾驶执照,等于暗示他有权用车。但我火已经上来了,脸也拉破了,所以决不让步。我告诉他,他是助手,用车的事要听我的。
吵了好一阵后我把晚饭的一半,米饭和肉菜盛在一个盘子里,放在桌上告诉他,这是他的晚饭,爱吃不吃。回家取肉?不行!不服气可以去告状,请便。我吃完饭,刷完碗,回到自己屋,心里却越来越打鼓。我这份工作的重要守则就是必须与土著人和睦相处,如今却吵翻了。他不就想用趟车么?又不是我自己的车,值的那么认真么?我心里真没底:那些领导会不会偏向土著人呢?他们一见着土著人就满脸微笑,好像碰上了亲戚似的。
第二天早上我放了心,那盘饭吃的光光的。同时也后悔了:我太为公忘私了,这回我得管他一星期的伙食,一不能向他收钱,二也没地方报销。
不打不成交,莱克斯变的跟我什么都说,不像瑞德,虽然我们互相很礼貌,但谁也不知道对方心里想的什么。一天,一边干活莱克斯一边说,他们土著不大在乎中国人,白家伙们才是真正的麻烦。我不明白这没头没脑的话什么意思,多聊了几句才弄清楚,他还对100多年前的事耿耿于怀呢,正在想着如何报仇,收复失地。这想法虽然合理,但肯定没戏。只是为了安慰他,我说我们中国人100多年前也有同样的遭遇。他来神儿了,忙问怎么回事。我晾他也不清楚,随便我怎么说。我说不光有英国人,还有法国人,美国人,八国联军呢,都想占我们中国。他眼睛睁的更大了,忙问后来呢。我说都让我们给打出去了。他两眼放光了,急着问怎么打出去的。是啊,怎么打出去的呢?我好好想了想告诉他我们中国有个大伟人毛主席,把全中国的人都团结到一块儿了,有十好几亿呢,别说八国,就是十八国也打出去了。他立刻对毛主席佩服的五体投地,非让我把‘毛主席’三个中文字给他写在纸上。我一边写一边告诉他没用了,毛主席已经死了。我还想劝他别费心了,别说死了,就是没死,毛主席也帮不了这个忙。但我没说,已经跟他说话太多了,耽误工作。
三个星期后,他的工作结束了。最后一次送他回家。半路上他特别恳切的问我能不能让他开车,我说行,反正谁开都是开。可他进了小镇不回家,停在了另一所房子前,说去找个朋友。一会儿从屋里领出两个土著,还跟我握握手。然后告别,可是还不回家,又开到另外一所房子前。我说你找多少朋友啊,他说刚才找的那两个不是。结果他串了四、五家也没找到他想找的。我也明白了,他是让他的哥们儿们看看,他也跟班格一样,混上了公事儿,开上了公车。
人呀,别管是黑人,白人,黄人,别管说的哪国话长的什么模样,其实都差不多,都能讨人喜欢,也都能让人烦。哪怕是位白人或黑人,混熟了以后我就突然觉的他挺像当年国内的某个熟人,虽说模样根本对不上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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