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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颇有成就感的贼

发布: 2012-2-09 19:21 | 作者: 阿丁



        女人倒是听话,躺在床上,眼也不敢睁开,俩眼球在眼皮底下滴溜溜转。你要干吗?她说。
        既然保险柜不开了,你得让我弄一下。我说。
        C兄弟你可别笑话我,反正我就把那女的日了,她一点儿都没折腾,干着干着,我那把刀离了她脖子她也没反抗。不仅不反抗,似乎还他妈挺享受,虽然硬绷着没叫唤出来,也能看得出来,老子把她弄爽了,操,你说这是谁弄谁呀!
        这么一想我就觉得亏,就射了,我提上裤子,拿出手机,拍了几张她光屁股的照片。我告诉她,你要是不报案,这照片我就留着自己欣赏了。否则……
        她太配合了,躺在那一个劲儿摇头,她这一摇,两只大圆奶子像是另外两个帮忙的,也陪着摇头。我突然想起个事儿,就问她,李长江?是哪个李长江?
        她说,还有哪个李长江,李市长,我老公。
        你们看见没,前阵子报纸登了,那个市长因为什么贪污渎职被双规了。现在回头想想,他老婆不敢打开保险柜,大概不是怕破财这么简单……
        惭愧惭愧,我这点儿破事讲完了。你们就是笑话我我也这么认为,真的是挺享受挺快活挺有成就感的,不仅发了笔小财,还操了……虽说那女的老了点儿,可那是市长夫人呢!
        小偷A的故事
        B兄弟的经历算不算最享受最刺激最值得搁在脑子里存着的,一会儿还得咱们三兄弟里最有学问的小C来评判。我的个人意见是,就算是咱们这行的祖宗,也没这个造化——市长夫人那东西是什么?是镶金边的,抓起来的官也是官,抓起来的官,他老婆也是官太太,小B不仅得了实惠,还日了大官的太太,你这事办的有没有成就感我不敢说,你小子这根屌,成就确实不一般。
        我年纪比你们大,你们入这行的起点可比我们那会儿可高多了,收入也比过去高。我像你们这岁数的时候,师傅是不让我们进宅子的,先得挤上两三年的公共汽车。我师傅老说,别以为公共汽车上练不出手艺练不出胆,越人多的地方,越是要眼疾手快,心还得沉稳。上下班高峰的时候,车上人挨人人挤人,下手是不难,不过也容易暴露。而且那时候人们齐心,不像现在,谁丢了钱包别说车上的乘客,连司机售票员都不管。那个年代不一样,只有有人喊一嗓子“我钱包丢了”——司机就把前后车门一关,直接开到派出所去。所以我师傅说,公交车上扒活,光有胆还不行,还得有脑子。像你们年轻人,已经不稀罕上车扒活了,嫌钱少风险大,可也是,现在挤公交的都是工薪阶层,有钱的都自己买车开了,摸不着仨瓜俩枣。所以你们兴许不知道,要是碰上俩车门一关往派出所开的情况该怎么办。
        遇到这种事,你慌你乱都没用,反正你也下不了车,这时候你必须干的头一件事儿就是撇货。不过把钱包扔地下那是最笨蛋最没出息的法子,行里讲话这叫 “货不撂地”,好不容易摸来的东西扔地上,那是对咱们这一行的不敬,对祖师爷的不敬。再说了,反扒的警察们都有各自管片儿的公共汽车,这几路车上 有哪些个贼他们也摸得清清楚楚。雷子们跟我师傅师兄都认识,只要你不动大货,反扒的基本上就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只要你该孝敬的时候孝敬孝敬,该进去的时候进去待上几天,屁事没有。
        所以啊,你把货扔地上也没用,想查你的时候他们肯定能查到,谁谁谁吃哪几路公共汽车雷子们心里都有谱。所以,你得把摸来的东西转移到别人兜里头,行话叫“飘货”。你飘了货,没被抓了现行,反扒大队的也拿你没辙。把货飘谁身上,也有规矩,一般来说飘远不飘近,飘女不飘男。飘远难度大,不过麻烦也离你远,飘女是因为女的干这行的少,警察们眼也毒,一看是女的,再看看面相,也就知道是被飘了货,是被冤枉的,也就放过去了。男的就不一样了,多半在所里臭揍一顿,联防的天天打人肉沙包,拳脚都硬,一般人捱不住。还得少说半个月拘留,弄不好还得劳教。
        我还记得我师傅说过,飘货也得守规矩,还念了句戏文——虽说是,人生莫受老来贫,也须要阴騭积儿孙(作者注:并非戏文,出自《红楼梦》)。
        可我那时候年轻,比你们现在还年轻,那个被我摸了包的人一嚷嚷钱包被偷,我就慌神儿了,售票员就说,大家都站在原地不要动,102路直接开到派出所——我就傻眼了,顺手就把钱包塞进紧挨着我那人的上衣口袋里,心里头一个劲儿打夯,哪还记得什么飘远不飘近,飘男不飘女。
        那男的,穿一件蓝色劳动布工作服,破破烂烂的,衣襟磨破了呲出几根白线头,下摆挺长,盖住屁股,一看就不是他自己的衣服,多半是捡他哥或他爸剩下 的。他背对着我,右手抓着车顶的栏杆,他个子矮,有点够不着,一只脚尖还踮着。脚上是一双露脚趾头的解放鞋,没穿袜子,我猜这车里那股子臭味儿就是从 这鞋里头钻出来的。看后脑勺,兴许还不到二十。
        车上的中年妇女们开始骂街,说死小偷杀千刀的小偷妈了个逼的小偷,害得她们耽误了接孩子放学给老头子买菜做饭,我听着听着就不那么紧张了,反正,货我是飘出去了,我开始慢慢往车门蹭,我得想法离那个穿劳动布的远点儿。
        过了一会儿,车上有几个小痞子模样的家伙冒充业余警察,开始骂骂咧咧地命令乘客打开包、掏出口袋里的东西,有几个不配合的乘客挨了骂还被薅了脖领子,也就乖乖地把兜里的东西掏了出来。我也掏了,我把三个茄克口袋都翻出来,跟牛舌头似的耷拉在一个小痞子眼前,看得出他挺满意,拍了拍我肩膀就往车厢后面钻。
        说话就快到派出所了,还有两站地。这时候我听见车厢后面打了起来,先是扇耳光,啪啪的,再是脑袋撞在铁栏杆上,邦邦响。车厢里的人一起喊:揍他!揍他!我让你偷!我让你偷!再然后,鼻子里就闻到一股子铁锈味儿,鲜血就是这个味儿。
        到了派出所,司机和失主,还有那三个见义勇为的小痞子揪着劳动布进了院,那个知识分子模样的失主,抬起穿三接头皮鞋的脚,一下一下地踢劳动布的脚腕 子,踢的间隙,是劳动布嗷嗷的叫唤,已经不像是人声了。我靠着派出所的影壁墙看着他弯着腰被押进审讯室,我还看见青砖地上有弯弯曲曲的一溜血线。
        那些个刚才还在骂街、恨小偷耽误了她们接孩子放学给老头子做饭的中年妇女,跟在几个男人的背后,见着穿警服的人就说:我们抓到的小偷!我们都能作证!
        看了会儿我就转身走了。
        过了几天,傍黑儿我去老L的摊上喝酒。老L是我师兄,有一年他偷东西被抓,让人打折了一条腿,后来卖起了羊肉串热馄饨。老L跟我说,兄弟你听说了 没,有个外来的嫩偷儿上102路扒活,结果让人抓了,揍了个半死。押到所里一审,结果是个杀人犯。听说还是个大学生,通缉令连火车上都贴了。这小子够狠,杀了仨同学,尸体全塞壁橱里了。
        我操!一听这话可把我美得不轻,二两牛栏山我一口就干了。
        不过我可不能告诉老L,那货是我飘给他的,老L如今不在这条道上混了,就是外人。不能坏了规矩。
        没想到我他妈还为民除害了。虽然说那趟102啥也没捞着,也不能说是走了空,那帮坐车的傻逼们哪知道,杀人犯其实是他妈我逮着的!
        小偷C的故事
        用A兄的话说,B兄偷了一次镶金边的艳遇,算得上是偷香窃玉了,够刺激,够享受。至于老A,他是我们三人中的大哥,他的成就感来自于年轻时的一次不成功的扒窃,却回味无穷。那可是几亿分之一的概率。虽然他一无所获,但是冥冥之中似有神明,以一次犯罪终结了一个罪犯的逃亡——用装B的话来说,就在冗杂的时间和繁复的空间之中,两条原本距离以光年计的线能够相交,已经不能说是奇迹,而是神迹。
        一个亡命天涯的杀人犯,和A兄在一辆公交车上邂逅,并因A兄数千次工作中的一次而落网,这出戏只有上天亲自导演才能问世。所以A兄,你简直是被上帝选中的演员。可以说,你之前的存在变得意义非凡,表面上,你每天在车里寻找目标下手,实际上,你就是在等待那个劳动布,只是这个秘密你并不知道。
        所以,鉴于种种无法解释的神奇,我不得不认为,老A这段经历远远胜过了B兄你。
        不过你也别失望,我要讲的故事在你们看来也许平平无奇,况且,每个人的经历都是奇特的,不可复制的,你们每个人都有权认为自己的才是最刺激最享受最有成就感的经历。
        那么,我认为我的故事是最好的故事,没有之一。
        这个故事发生在二十多年以前,我还是个孩子,一个十二岁的孤儿。我父亲是援藏的电力工程师,在普兰县架线时,死于一次雪崩。我母亲得知消息后,当时就晕了过去,等抢救过来,她就谁都不认识了,包括我。我看着她空洞呆傻的眼,怀疑面前这个女人只是一个人形的壳,壳里面的东西,都被我父亲掏走了。
        还好,她没活过当年,死对她来说是最合理的解脱。
        除了晚上一个人睡觉的时候感到孤单,父母的死并没有给我带来什么不好的影响,我衣食无忧,一个人住着父母生前分配的房子里。每天,我都到电力学院的食堂打饭,选当时最好的菜,有肉的菜,不用交一分钱的菜票粮票,月底,学校的领导会帮我补上。
        随着时间推移,痛苦和忧伤渐渐稀释。我的生活恢复了正常,然后又从正常走向了不正常——由于我是独拥一居室的孤儿,我具有把自己的家办成一个沙龙的优势。我的同学们都爱来我这儿玩,因为没有父母的约束,他们可以撒着欢在我家玩,怎么玩都行,玩什么都可以。等所有的游戏都玩腻了之后,我们学会了喝酒。每月,我都能领到一笔钱,我当时根本不去想,这笔钱和我父母的双双离世有着必然的联系。拿到钱,我们就买来最香的卤菜,香烟还有白酒,那阵子,日子过得令所有跟我不好的孩子都羡慕,而所有跟我好的孩子在其他人面前都趾高气扬。
        再后来,我们迷上了武打片和黑帮片,我的钱就又有了新用项——请朋友们去录像厅。我们在我家挂上自制的沙袋,天天习练拳脚。为了验证自己的功夫是否长进,我们和对面农大的孩子打架,最后一次群架我砍断了一个孩子的锁骨,还捏碎了另一个孩子的睾丸。我被劳动教养两年。
        在劳教所里的第一天,我就被老炮们狠狠地修理了一顿。可是过了一个月,我就成了老炮中的一员,有了修理别人的资本。只要狠、只要不怕加刑,混成老炮其实并不算很难。
        从劳教所里出来,是两年半以后的事了。我回到了家。我的那些朋友快考高中了,我去找他们,都说忙着复习功课,不仅躲着我,也躲着我的目光。他们的父母则不约而同地向我射来凌厉的目光,眼里的敌意能把我穿透。
        于是我再也不去找那些昔日的朋友,也不再上课。被开除的那天我很满意,我继续整天泡在录像厅和小酒馆里,我他妈不是孤家寡人,我还有劳教所里认识的一帮朋友。
        这一年我认识了小D。其实我小时候就认识他,比我低两个年级,住在我们家后面那排白楼里。那时秋天刚到,小D就穿上花里胡哨的新毛衣,隔几天就换 一件,其他同学羡慕得要死。我还曾经在放学的路上劫过这小孩,我管他要钱,他怯生生地掏出了五毛钱,放在我手心里。我能回家了吗?他问我。我说等等,我掏出电工刀,在他的毛衣上划了几道,断掉的毛线耷拉着,不像完好无损时那么好看了。不过破了的毛衣还是比我爸的灰绒衣好看,我就揪住他的袖口,又划了几刀。
        我记得他哭了,不像别的孩子哇哇地哭,跟他妈小丫头片子似的,只流泪,一点儿声也不出。我们不管他,拿着他的五毛钱扬长而去。
        某个秋天的黎明,我从通宵录像厅里出来。半路上,我碰见了一路走一路哭的小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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