靠海的房子
沙 石
1
在美国住了十多年,梅子终于混成了资产阶级。
不对,不对,不是资产阶级,应该说是有闲阶级。她对朋友说。不对,还是不对,应该说是逛店阶级,或者是伤感阶级,孤独阶级,盼夫阶级,寻觅阶级,没事找事阶级。最后她得出一个结论:在美国她属于百无聊赖阶级。
每次想到这,她的脸上就会挤出几道折皱,编织成一个微笑。
梅子从小就不喜欢语文,当然语文也不喜欢她,但她却记得“百无聊赖”这个词是在中学的语文课上学鲁迅的杂文时学的。安静的教室里,只能听见粉笔敲打黑板的脆响,一阵“劈里啪啦”过后,黑板上出现了一行白字,写着:百无聊赖 - 由精神上的空虚引起的无聊感。
自从她搬到旧金山的电报山,住进那幢靠海的房子里,空虚和无聊就像压迫者一样压迫着她,让她喘不过气来。她烦躁,焦虑,特别是在她的美国老公到中国去经商的日子里。在电话里,她对威廉姆斯说,上帝真会安排,我是中国人,却让我住在美国,你是美国人,却把你派到中国。威廉姆斯在电话里笑了,说,既然是上帝的安排,你就应该认命,成天怨天尤人的,又有什麽用?
梅子说,“可是你不懂,你真的不懂。”
威廉姆斯的嗓子里卡了口痰,发出的声音让人听着憋气。他连续说了几个我懂,我懂,我全懂。然後又说,其实在孤独的时候,去寻找快乐也不算什麽过错,正是粉艳之年,谁都需要感情上的安抚,只要不闹出圈儿就行。
放下电话后,梅子心里果然轻松了许多。她想,美国男人就是气量大,哪像中国男人那样小里小气的,动不动还耍大男子主义。可是转念一想,又觉得不对劲儿,威廉姆斯如此豪爽,分明是为了宽容他自己。想到这,心又乱了。
早晨,朝气蓬勃的海风吹上旧金山的海岸,然後顺着山势登上了电报山,在山坡上打几个旋子,便钻进了那幢靠海的房子里。夏天的海风吹在身上会产生触摸的感觉。
房子里,梅子冲完澡,抬腿迈出浴缸,没有擦身就走出了浴室。房子里很敞亮,连四壁间的空气都是亮的。可是房间里越明亮,感觉就越是空旷;空气越新鲜,家具就越显得死板。这是她的最新发现。
她快步走进前厅,海风吹在她身上,很舒服,很凉爽。她来到大厅里的穿衣镜前,站住,左转一下,右转一下,镜子里映出的女人也跟着左转一下,右转一下。不管从什麽角度去看,她都是上帝的杰作,对此她坚信不疑。威廉姆斯总说她白得像雪,可千万别化了。梅子对此总是付之一笑,说,在我们中国,谁不知道女人三十,一朵花。
她对着镜子良久地站着,不厌其烦地站着。这时,她突然感到好象有一对目光从后背照过来,落在她的背上,麻麻的,辣辣的。女人的敏感来自自卫的本能。她转过身子,向四处张望,生怕和另一双眼睛对光。前厅的正面是一扇落地窗,几乎占去了墙的一面。隔窗望去,是辽阔的大海,海浪汹涌,好像就要扑进房子里。梅子没看到什麽,她松了口气,心里平静了,但烦躁又来了。
她开始朝睡房走去,准备装扮上自己。这时,窗外传来一个重物落地的响动,“咕噔”一声,然後是一串碎杂的脚步声,和风声混在一起,由大到小,由近到远。她的汗毛倒立,身上的水珠抖落了一地。
正当一口气提到嗓子眼的时候,电话铃响了,她又是一惊,抄起电话一听是威廉姆斯。她也顾不得听他在说什麽,就对着话筒喊了起来:
“可能有人偷偷溜进院子里来了,好像在偷看我,也可能是来抢劫的,总之,你再不回来,你的老婆就有可能会被人家偷了,强暴了,谋杀了……”
说完,她把电话一挂,坐在床上大哭起来,也不知道这麽多的眼泪是从哪来的。直到把心里的冤屈哭干净了,她才想起威廉姆斯在电话里说的话:你还是去逛逛商店,散散心吧。还是自己的老公最了解自己。对梅子来说,逛店可以去心病,比什麽药都灵。
她胡乱妆扮了一下,来到车库,坐进那部红色双座宝石捷跑车里,准备开车出门,可又想起了什麽,折了回来,朝房子的后花园走去。她来到落地窗的底下,弯腰仔细查看。花草丛中的泥土上果然印着一双脚印,方方大大的。真的有人偷看?她的心里一动,说不清是什麽感觉。她正想体味一下这从没有过的感受,却无意中看见离脚印不远的地方有个闪亮的东西。是个扁圆的金属套,表面上镀着一层电镀,又光又亮。这是哪来的打火机的盖子?她寻思着,随手把它捡起,放在皮包里。她越想越纳闷,便朝着车库走去。
这时天气开始变得闷热,她又感到了那个压迫者的压迫。
2
一旦溶进拥挤的购货人群,梅子的心就亮了。女人就是女人,全世界的女人都改不掉爱逛店的习气,就像猎人喜欢捕猎,士兵需要打仗,水手离不开大海一样。不管遇到什麽难缠的事,只要看到流水般的人群和琳琅满目的货架,梅子就高兴,什麽烦恼,什麽孤独,统统忘了。谁让她是女人呢?谁让美国是商品社会呢?谁让她属于百无聊赖阶级呢?
梅子开始在联合广场的购物中心四处游荡,从一个店走进另一个店,看了一个货架又一个货架。周围是人潮,到处是喧闹。她喜欢这种被淹没的感觉,因为只有溶在群体里,人才能忽视自己,模糊自己,淡化自己。不是吗?人没有了自己,孤独和寂寞也就不复存在了。在来来往往的人流里,她自觉不自觉地溜一眼从她身边走过的物体,有车辆,有人,有狗,有猫,偶然还有天上飞的鸟。当然最吸引她的注意力的还是那些形形色色的人,特别是那些男的,公的,阳性的。梅子习惯用裁判员的眼光去给这些男人评分归类,这个是虎背熊腰型的,那个是奶油小生型的,这位是皮缸,那位是肉蛋,还有万顿轮,柴禾竿儿,偶尔也有天王,明星,王子之类的。
在不知不觉中,她走进Babe店,买了件红色的小睡裙,又到VG店买了件像是金属片一样的胸罩。她无法解释自己的行为,也说不清自己是受了什麽支配。明明知道她的身子不是挂这些玩意的衣架。可是想什麽就买什麽吧。管它呢!
不过有件事让她感到奇怪。不管她走到哪,周围的空气里都飘着一股浓烈的,刺鼻的香水味儿。
她继续漫游,来到Macy's的大门口,人群一阵拥挤,不少人和她擦肩而过,在几乎污浊的空气里,她又闻到那股香水味儿,凭经验,她闻得出来,人群里有人擦着低质的香水。她用左手揉了揉右肩,不知到是什麽人的肌肉这麽硬,把她的肩膀撞得生疼。
梅子继续往前走。
她走着走着,突然有人在她肩膀上拍了拍,她回头一看,眼前站着一个黑人,左右两边各站着一名蓝色的警察。
其中身材矮胖的警察说,“对不起,夫人,可以打扰一下吗?”
梅子点点头,一脸的惊讶。
警察继续说,“请您检查一下,看身上是不是丢了什麽东西?”
梅子用手在自己身上搜索。手摸到脖子,发现那条白金项链不在了。她立刻意识,听过成百上千遍的故事终于发生在她身上了。梅子的目光投向黑人,黑人的目光也投向她,她的心里暗自一惊。黑人的脸很年轻,露出一股稚气。他的骨格很健壮,头发修剪得很平齐。他身上的香水味扑人,一闻就知道是便宜货。不管怎麽说,这个黑人并不令人讨厌,特别是那双眼睛,里边冒着贼光,显得贼亮,而且还贼精,贼漂亮。
梅子说,“我的项链不见了。”说话时,她仍然盯住黑人的脸。
胖警察伸过手来,亮出那串白花花的项链,说,“项链在这,是这小子偷的。”他拿出一个黑皮子的记事本,记下了梅子的姓名地址电话,然后说,“法庭会传你出庭作证,你不会反对吧。”
梅子忙说,“其实项链是14K的,不值多少钱,没有什麽大不了的。”
警察已经没有兴趣再听她的陈述。胖子警察从腰带上取下手铐,开始给黑人铐上,嘴里还不停地嘟囔着:“你有不回答问题的权利,有请律师的权利,有不提供证据的权利……”说着,两个警察一边一个,架着黑人朝停在路边的警车走去。
黑人摇晃着身子跟着警察走,没有一点胆怯,羞愧,甚至没有表示一丁点的后悔。他的骨骼很匀称,头发冒着光,还有那双明亮透顶的眼睛……。等一等,梅子喊了出来。她走到三个人的跟前,说,“我想知道,要是有事怎麽和他联系。”
胖子警察的眼神里带着不满和怀疑。他从牙缝里挤出一句,“他未来的住址是警察局的监狱。”然後递过来一张名片,说:“我叫帕屈克,有事可以找我联系。”
梅子接过名片,人就这麽钉在了那里,直到警车闪着灯离去。
在开车回家的路上,汽车朝山上开,梅子的心却往下边沉。一想到咖啡色的臂膀,峻峭的肌肉,她的思绪就像锯末一样散了下去。他眼睛里的光简直是长了尖,带着刺,一下子就刺透了她的胸膛。无缘无故地,她开始埋怨自己。我真笨,真没出息。他是个小偷,是个贼,他偷了你的东西,难道你糊涂到敌我不分的地步了? 她双手方在方向盘上,看着向她快速扑来的路面。
自从搬进那幢靠海的房子里,她动不动就痛恨自己。可这会儿,她倒不知该狠谁了。威廉姆斯说过,孤独的时候应该去寻找快乐,人的感情需要安抚,亏他说得出口。汽车爬上了电报山,一转弯,就看见了那扇熟悉的大门。进了门,就是那个空荡荡的院子和那所能住下一个班兵力的房子。那个咖啡色的贼也真是的,身强力壮的,净干些小偷小摸的把戏。记得她从小就不喜欢那些从她铅笔盒里悄悄拿走铅笔橡皮的小子,见了他们,就会说:小打小闹的算什麽本事,有胆量抢银行去。说来也奇怪,这个黑煤渣似的身子竟让她如此心烦意乱,他身上有一种让她捉摸不透的东西,特别是那双目光,亮得邪乎,狡猾得几乎精明。车子开进了车库,她熄了火,坐在车里,一时不想离去。威廉姆斯说的“只要不出圈儿就行”到底是什麽意思。是什麽圈儿?圈儿有多大?圈儿本来就能大能小,能屈能伸,有它没它又有什麽区别?
那天晚上,她躺在床上,看着夜空,满天的星斗好像都闪着贼光。
(一)(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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