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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梦

发布: 2011-12-29 17:38 | 作者: 东方少



        第四章 
        在出国前的十来年里,粱老太一直靠和女友们的频繁交往来打发日子。她的朋友圈里大多是些不愁吃穿的遗老遗少。她们时常在福州路上的杏花楼吃牛肉煎饼,在西藏路的“小绍兴”吃三黄鸡,或者在淮海公园的长椅上一边喝着汽水,一边聊天解闷。那些无聊的闲言碎语虽然没有给她带来精神上的提升,但也略略驱散了她心头笼罩的阴影。她在依赖于这个圈子的同时,也嘲笑、厌恶这个圈子的浅薄。她毕竟是和有知识的人士交往过的。她想过要以自己的生活为蓝本写一本书,但又担心自己用脑过度,长出太多的白发。于是,她就选择了那么闲混着。
        出国之后,粱老太似乎进入了一个新的世界。尽管它没有她想象的那么完美,甚至谈不上舒适和温馨,但她的精神世界自由了一些,不再反复地把自己的思想囚禁在对往事的回忆中:当初是不是应该跟唐大哥去香港?她和小白脸的结合究竟是不是人生的一大败笔??在他感情出轨之后,是不是应该多给他一点宽容?和明明生父的婚缘,不啻是对她更重的一击,但她偶尔也会怀念起和他在红房子餐厅共享西餐的那份美好的感觉。谁能想到,那个温文尔雅的翻译家会是个精神病人呢? 
        初遇董超凤时,她没有太在意那个男人。他的年龄偏大,形象上又和她曾经拥有过的男人反差太大。即使是董先生对她有所表示后,她的心也一直犹豫得像一阵飘忽不停的风。她甚至不敢和好友朱家姆妈提起此事,因为她深知朱家姆妈也是以貌取人的,担心受到她的嘲笑。对董先生的长相她还真不敢恭维。他号称是黄埔军校毕业生,但浑身上下全无军人的挺拔和威武。说得更俗气些,董先生的特点是:头大,身体小,小腿偏短,走起路来,有点“乌龟爬门槛”的架势。梁老太开始不太愿意和他并肩而行,但在读了他在《世界日报》纽约版上发表的一些回忆录和几首旧体诗后,他在她心目中的形象略有改观。她又对自己说:哎,人老了,又有几个能细看的。她终于和朱家姆妈仔细讨论了这个男人的品行和条件,从她那里得到了一些鼓励和理解。
        董超凤是大陆山东莱阳人,出生于书香门第,青年时代投笔从戎,从黄埔毕业之后,一直在国民党军队中当文官。至于他在军队内具体的职位,粱老太是从来拎不清的,就像她永远搞不清加州和洛杉矶哪个更大一样。他有过三次婚姻,原配是在他从军前结婚的,两人生有一子。后来他一直东征西战,把她留在了老家和爹娘一起生活。在他攫升为团级长官后,又娶了第二任妻子,两人十分恩爱。她也怀上他的孩子,但在一次兵临城下的危机中,她难产而亡。第三任妻子是去台湾后娶的,是一位风情万种的台湾本土姑娘。董先生虽然满意她的相貌,但因其文化程度的限制,总觉得身边少了个知音。他们育有一子一女,来美国后相处不甚愉快。而他的第三任妻子也日趋独立,还开了个小餐馆。在儿女长大之后,他们协议分手了。董先生把在台湾的房产给了她,并把另一些财产给了儿女,也断断续续地寄钱给在大陆的原配和儿子,然后自己在法拉盛的老人屋里过起了简单而安宁的生活。
        自从和董超凤开始交往后,梁老太寂寞多年的芳心开始蠢蠢欲动。他们曾在五月美好的一天,漫步在布朗市植物园的小路上。从早晨到黄昏,他们的身影被公园里的树木和青草伴随着。他们谈论一些过去的事情:欢喜的,悲哀的,滑稽的,无可奈何的。他们感触脚下那嫩嫩的青草,觉得它们像棉毯子那么柔和,舒适。太阳爬高的时候,董先生特意给“粱小妹”买了顶草帽遮阳,还给她拍了不少照片。如果离她稍远点,看淡她脸上细细的皱纹,把相机对着她的全身“喀嚓”一下,他恍然觉得自己是在和一位风韵犹存的中年妇人相恋,让他有枯木逢春的感觉。
        先是董先生请梁小妹到他在法拉盛的小公寓做客。他的康斗公寓约五百尺左右,带一个小阳台。他的家布置得很简朴:除了一些挂在墙上的字画,和地上的一个大花瓶里插的几株大叶的万年青颇惹人注目外,其它的家具就是一个长方形的黑色饭桌和几个颜色相配的椅子,还有一个办公桌和一个皮椅子。董先生最爱吃的是水饺,即使是冰冻后再用水煮的,他也吃得津津有味。不知为什么,梁老太在他家作客时总不觉得那么舒适。往访几次后,梁老太便邀他去自己在布朗士的家坐坐。看过不少西方电影的梁老太把自己的家布置得比较有现代感。其中不少带色彩的家具都是明明买来的二手货。梁老太自己又极会搞家具的布局。她还在天花板上装了一个弧形的吊灯,等客人来了才打开,一下让不大的客厅显得气派起来。梁老太蛮会做上海菜的,对董先生来说油腻了些,但对此他也从无怨言。董先生还给她买了几棵耐养的竹子,说那是幸运的象征。就这样,他们托拍了一阵子。在几个公园里转腻了,又跟着老年公寓的专车去大西洋城玩。这两人都不好赌,绝对没勇气上转台“玩真的”。不过,即使像小孩子那样赌一把“老虎角子”,只花两毛五美分那样地去赌,也让梁老太觉得过瘾,新鲜。一般她赢得多一些,最多一次她得了五十块分币。他却是输得多,可能是他眼神不好的关系,也没什么耐心玩这种东西。 
        和董先生的交往,对改进梁老太和明明之间的关系似乎也有益处。开始,梁老太对明明读完大四后去报考电影学院十分反感。她和董超凤谈及此事,他却赞赏明明的志向。董超凤说:“一个人只怕自己不知道要什么。如果是自己强烈要的,就会无怨无悔去做,这点投资值得的。” 虽然朱家阿姐也说过类似的话,但此言出自一个尚不太熟悉的有阅历的老男人之口,让梁老太所受的震动又大一点。明明几年前拿了绿卡,已经符合申请学生贷款的条件。所以,梁老太还是默认了她的选择。有一天,他们在法拉盛的东云阁餐馆吃自助餐,董先生突然问:“小妹,你有没有想过再要组织一个家庭?” 梁老太略为吃惊,她委婉地告诉他自己也想过,但还没想好。要继续再想想才能回答。
        第五章 
        在粱老太和董先生进行着他们的黄昏恋的日子里,明明从大学毕业了,并被纽约大学的电影评论系接受为硕士研究生。明明从小爱电影,因为电影能帮助她逃避身边痛苦和复杂的世界。爸爸走了以后,她和妈妈之间没有过真正的精神上的交流。妈妈有她自己的那帮朋友;见明明读书不错,又考上了重点中学,就不再怎么过问她的事了。明明几乎是一个自己长大的孩子。但在物质方面,梁老太对明明一直是有求必应的。明明除了用那些钱买一些话李、话梅、城隍庙五香豆之类的零食之外,把其它的钱都化在买小说、看电影和买电影剧本上了。
        从十岁起,她常常一个人去看电影,又花很多的时间去想那些电影中的人物和情节,因为从那里她得到了自身性格的认同和心理上的慰藉。其实,她和希文的那段恋情也大致是因为他们喜欢相似的电影和文学作品,以及从希文的眼睛里流露出的爱怜而开始的。明明在感情上是一个天生的尝试者,从不会因为害怕不幸的结局而胆怯生畏。到纽约后,她试图通过朋友去找希文在国内的下落,一直都没有结果。但她仍然记住了希文那瘦高的身材和深邃的眼神,以及他们在淮海路、衡山路附近的马路上的无数次漫步。在那段日子里,她常觉得身边的阳光比别处的更博大,更明亮。她感到希文家附近那几条街的法国梧桐叶子仿佛会向你敞开心扉,娓娓而谈。后来再想起那段日子,她觉得那是个她自导自演的小电影,永久性地留在她的脑子里,不会因为时间的流逝而消失。
        光阴飞逝,转眼间明明已经二十一岁了。对未来,明明最想上的是导演系。但仔细打听后才知道,以她的财政情况是不可能上得起的。除了每年三万美金的学费,拍实验短篇的费用都是学生自理的。把那些费用和生活费加起来,每年的花销在七、八万左右。她想过豁出去借钱,熬几年就出来独立拍片。但从一些高几届的校友那儿,她得知从导演戏毕业到拍第一部独立片,典型地需要5到7年的时间。如果没有机会的话,你会被逼无奈地做一些和电影毫不相干的事。有些电影界阅历的朋友们建议她上电影评论系,先进了那个圈子,然后再寻找机会做一些和电影有关的工作。在纽约,与电影有关的机会还是不少的。于是明明知道,从那时开始,她应该努力赚钱。 通过一个朋友的介绍,她在那年的暑期,开始在哥仑比亚大学附近的一个中国餐馆打工。听说那家店每天中午和周末晚上都爆满。如果在那儿打全天,她的月入应该在两,三千左右。于是,明明便像模像样地在那儿当上了一名女招待。虽然有点累。
        在她开始做工的那段日子里,有一位犹太籍男生常常在中午光顾那个餐厅。他每次来都带着一迭厚厚的白纸,耳边夹着一支铅笔。他有一头淡棕色的头发,和一双淡蓝色的眼睛。他每次都只要一碗海鲜汤面。其实对他要的那种面,明明也很爱吃。碗里面有两个新鲜的大虾,几块鲜贝,一些鱼圆和几叶绿色、黄色的蔬菜,看着都诱人。明明一般是不与顾客交谈太多的,但气质与众不同的他,引起了她的好奇。有一天,他起身上了洗手间,明明过去收拾碗碟,忍不住往他放在桌子上的那叠白纸上瞄了一眼。她紧张而兴奋地发现,那是一个正在被完成的电影剧本。明明的心砰砰跳了起来。不过,有点自卑的她,并不敢向他透露她在做着一个和他相似的梦。也许是因为母亲以前对她的评价,明明从没认为自己是个漂亮的女孩。她的脸型略显方圆,但有一个挺直的鼻梁。她的眼神,曾经是有点游离的,漫不经心的。长大后,她的眼睛可能是因为增强的自信而开始显出了热情的美丽。
        有一天,那位犹太大男孩在吃完他的那碗面后,突然轻轻问她能不能在哪天和她一起喝一杯咖啡。明明没有思想准备,没听清他的话,便匆匆给他倒了一杯咖啡。他第一次轻快地,恶作剧地笑了起来,然后重复了他的邀请。明明十分意外,可是,当两个同样热爱电影的人谈论起电影和自己的身世来,他们便停不下来了。他说他叫大卫(David),虽然是犹太人的后代,他的父母却并没有逼他去犹太教堂。他父母家住在近法拉盛的一个地区。那个地区虽以犹太裔为主,但等大卫成长为一个少年的时候,逐渐地,街上也开始出现了华人。当他还是个少年,对少女的身材已经非常注意。他习惯了看东方女人那纤细而匀称的身材,觉得她们那不太丰满的乳房依然显得凹凸有致。他注意到,在夏日她们一般不穿袒胸露背的汗衫,而偏爱穿丝质的极薄的长裙。于是他对那些女人们格外注意起来。对明明,他不是没有注意,但他不想轻易去向她表白对她的好奇。而明明眼睛里的一丝冷漠也略略挫伤了他的自信。他是一个及其自信又及其自卑的男人。从初中开始,大卫便对东方文化产生兴趣。在大学里,他开始主修的是中文和艺术欣赏,随后又转学上了哥伦比亚大学的导演系。他拿到学位之后,觉得自己的实际执导能力还不够,又开始读导演系的硕士。明明在餐馆看见的是他正在创作的一个电影剧本。全剧围绕一个美国少男和他母亲在一部汽车里的对话来展开。在明明看完了那个剧本的三分之一后,她预感到大卫可能是她生命中的另一个“宿命”。他们开始频繁地约会。
        当明明开始上电影评论系时,他俩在哥论比亚大学附近合租了个一房一厅的公寓。在那个陈旧的小公寓里,他写他的剧本,明明写她的电影评论。他们不经常说话,各自忙着自己的事情,但每天或者是每星期看到对方,彼此都能感受到一份安慰。至于吃饭,有时就是用开水把日本面条煮熟,然后再往上撒一点酱油,便是他们的晚餐了。不过,当他们两个中的一个赚到外快时,也会爽气地请对方吃饭。他俩都善于用文字而不是用语言来表达自己。当他们产生一些摩擦的时候,大多是用电子邮件来沟通的。因为他们共同发现,用那种方式来沟通,不太会使对方受到伤害。有了大卫相伴,对在生活里奋力打拼而精神上有点孤寂的明明,已是莫大的安慰。在明明的心底,虽不敢奢望天长日久,却愿意永远这样相对,直到他能给她一个真诚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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