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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黑之前回家

发布: 2011-12-17 10:20 | 作者: 林达




        6

        我和大卫坠入爱河。坠入爱河并没有许多前奏,坠下去就坠下去了,好像原本就应该坠下去似的。我不知道迷上大卫什么,大卫的脖子极粗,可能是因为脖子的缘故,让大卫看上去十分硕壮,浑身上下体现了奥林匹克精神。我无可救药被时代的标准所迷惑,我坐在大卫身旁,无数次把自己想象成大象身旁一只楚楚动人的花鹿,这种想象每次都令我魂不守舍。

        大卫说,东方人很特别。我不知道很特别指什么。大卫说,特别就是不一样,像河水与海水;或者这山与那山。大卫话讲得轻飘飘,像雪花飘落在地上。

        大卫说他曾经挨过一次刀子。那把刀是正面从腹部插进去。当时肚皮一热,接着就是万箭穿心。大卫说,他知道自己吃了刀子,他那一刻想到的是,不相信自己就这样死掉了,这种死法事前一定有许多预兆。大卫告诉我这件事时,脸上每一个毛孔都散发着冒险的光彩。大卫还说,他不喜欢读书,可又不得不把这硕士读完。

        我们几乎每个周末都去看橄榄球或者上森林公园。我说,有没有其他选择。大卫说,选择通常都不大多。不过,有人喜欢看球,有人喜欢看山水,这样也很fair。那些在球场上打橄榄球的,全是些脖子很粗的人。橄榄球赛简直就是一场混战。为了争一个球,人像一座山一样堆成一堆,如果换成脖子很细的中国人,一定出人命。观众席上的人全部都由着性子乱喊乱叫,像某种煞有介事的部落战争。大卫看着看着就开始哼歌。大卫哼的那些歌全都连不起来。大卫说哼歌表示一种心情。

        那个星期天,我一觉醒来是早晨。大多数情形下,我醒来都是早晨。早晨的阳光从窗外斜斜地射进来,总是不偏不倚射在墙上某个位置上。我开始在床上磨时间,看着太阳从一个位置移到另一个位置。直到大卫打电话来。电话里,大卫又说去看球。我说我不去了。大卫说,总是去公园,还不是那几棵树。大卫说过,男人对女人殷勤是靠体内的荷尔蒙支持。我估计大卫不想去公园可能是因为荷尔蒙正处在低潮。在电话里,大卫把声音拖得很长:甜心,求你了。

        大卫的话,让我刹那间想到川。川也经常说,好不好,求你了。川那天说这话时,我刚收到斯福坦丁大学的入学通知书。我站在川面前,像做错许多事。川显然没有太多准备,过了很长一会儿,才说,你走了就不会再回来了。我马上说,不会。川说,你怎么知道不会。川这样说,让我十分难过。川说,你哭什么,你不是很想出去吗,想去就去吧。我一下子就哭出声来。川说,不要哭了,好不好,求你了。川说着,自己也哭起来。我们就这样抱头痛哭了很久,直哭到大家都不想再哭下去。

        直到今日,我仍然弄不明白,两个人怎么会同时哭这么长时间,也许是为同一件事,也许不是。

        大卫那天在上课时间过了十分才走进课室。大卫走进课室时睡眼惺忪,一副刚从床上爬起来的嘴脸。大卫还没站定,就翻开一节书,开始讲荷马诗经上的故事。他站在讲台上,一直讲到口干舌燥,用舌头舔嘴唇,也没打算停下来。大卫的手有很多动作,那双又长又扁的眼像一张动人的网。看着它,你无法从这张网中逃出来。大卫说,耶稣是在深夜复活的。大卫把耶稣复活的过程出神入化讲了一遍。这确实是一个适宜流传的故事,许多讲故事的人在关键时刻把握了这个机会。故事从头到尾都发生在夜晚,夜晚有许多可能性。

        当天晚上,我做了许多梦,其中包括耶稣复活。我把那个梦原原本本告诉大卫,我说,耶稣先睁开一只眼,然后再睁开另一只眼,慢慢从埋葬他的山洞里爬出来。耶稣试图站起来,但没有成功。耶稣在爬出洞口那刹间,首先看到的是朝阳。看到朝阳时,他眉头皱了一下。耶稣光着身,顶天立地站在洞口,这时外面已经空无一人。

        大卫安静地听完我的故事,然后问,这是什么时候的事。我说,昨天。大卫说,这是一个可怕的梦。

        那个周末,我们又去森林公园。我们坐在公园的丛林里,各想各的心事。丛林有真正的小桥流水,流水是从遥远的山脉千辛万苦流过来的,小桥有半截已经塌进水里,十分诗意。大卫问,你敢过这条桥吗?我说,不敢。大卫说,东方人很神秘,比如说,谦顺就神秘得不得了。还有那些治病的草药。大卫说着又开始哼那些不连贯的曲。大卫哼了两句说,他小时候喜欢橙色,后来喜欢黄色,现在喜欢绿色。他说不出是什么原因使他改变爱好。

        丛林幽静而又风景如画。我开始想入非非。我把自己想象成具有这样或者那样的名气,然后把自己弄得激动不已。我一会儿觉得这样很意思,一会儿又觉得一点意思也没有。我告诉大卫如果我早生三,四十年,可能会是戈培尔什么的。大卫点点头,说他没有理由不信。

        大卫又开始四处找蒲公英。大卫每次屁股一粘草地总这样。男人对蒲公英的好感到这种程度,令我十分惊讶。大卫的道理很简单,我记得他是这样对我说的,只有这种植物一吹就散。

        7

        母亲和父亲是在二十年前的一个出事现场互相认识对方的。

        那天大约是晚上十一点,刚刚下过一场大雨。父亲比母亲早一个小时到达现场。等母亲接到刑侦队长的电话赶到,现场已经被封闭起来。堵塞了两条主路的交通。

        尸体横陈在一个市内公园一条偏僻的长凳下面。死者脸朝下,尸体附近无任何搏斗过的痕迹。母亲蹲在地上,在那具尸体上摆弄了很久,然后站起来对父亲说,男,约五十岁,死亡时间约三至五小时。父亲与母亲在一场大雨过后的夜晚面对面站着。父亲后来回忆说,母亲在向他介绍尸体时,一撮头发正好飘落在她青春明媚的脸上。按照时间先后计算,有关尸体的那几句话成了他们爱情的第一个重要契机。

        这宗后来被编号为四十一号的案子弄了很长时间。死者生前时常在他女儿面前提两件事:回乡下和日记。父亲和其他办案人员翻箱倒柜查了三天,在死者家里翻不出只言片语。后来有人怀疑回乡下与写日记可能是一回事。于是人们火速赶到死者乡下。但那里更是什么也没有。只有一座死者母亲的孤坟。线索全部断了。人们寄希望于解剖,解剖寄希望于母亲。

        母亲在第二天的解剖记录中写到:死者多个器官弥漫性出血,神经脑细胞变性。切片组织形态改变与急性中毒相符。

        那些天,父亲在解剖室进进出出。事实上,父亲和母亲谈不到一个小时的话,就决定爱上了。那一年父亲满身都是肌肉,父亲对母亲说,你工作很积极。这句恭维的话,在短短的几天里被父亲反复使用,而母亲像一张无疲乏机制的化学试纸,每次听完,都兴奋得两颊通红。三十年后,我把这个故事讲给大卫听,大卫笑得人仰马翻。他建议我把故事写成童话或者寓言。

        四十一号案死因的来龙去脉十天以后才查出来。这时父亲与母亲已经出双入对。母亲约会时穿一套青蓝色套装,母亲说那叫干部装。以今天的标准,这种服装充其量只能称布袋,母亲把自己装进这种布袋,与父亲并排坐在公园的花台旁,芳心荡漾。外婆曾不止一次对我说,母亲是瞒着她与父亲谈情说爱的。我无数次在被窝里想象过他们当时谈情说爱的情形,想象着事情来来去去应该有许多花样。

        母亲与父亲在外婆眼皮底下进进出出的时候,外婆在家里日益喧宾夺主,外公在娶外婆为妻三十年后,一家之主的地位如江河日下。

        台风事件之后,外婆掌管了一条街的工业基金。这是一笔外婆从未拥有过的财富。外婆把她对付柴米油盐的精明发挥得淋漓尽致。接下来,外婆顺理成章掌管了一个区。这时外公仍然在一个食品批发部批发食品,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

        外公被迫煮饭。每日习以为常服从外婆的权威。他守着一日三餐一瓶酒,能得过则且过。如果无人迁怒于他,他也自得其乐。外公煮鱼时,故意把鱼胆弄破,弄得一锅菜苦不堪言。外公觉得有趣,第二次煮鱼,干脆把鱼胆放进锅里一起煮。外婆对外公的错误极其宽容。外婆说,慢慢来吧,多做几次就好。

        每次外婆下班回来,外公总是对外婆说那种千篇一律的话。外公说,今天的肉买得不好,所以切得很粗;青菜也不行,煮久了就黄。外公每次都能为他那些愚蠢的行为找到很好的理由。

        外公常在我面前挽起衣袖,亮出手臂上一块雪白的肌肉,对我说,这块肌肉很有用。我问,有什么用,外公看我一眼,并不答我,把衣袖放下,长长叹一口气。

        外公恶作剧仍然层出不穷。那一年元宵,外婆和母亲精心安排了一顿内容有一只鸡的晚饭。吃一只鸡当时对我是一件天大的事,我对吃鸡的好感持续了整个童年。那天我很早就被人从幼儿园接回家。那天外婆出门时,吩咐外公把鸡洗净,放二两油,二两酱油,一勺糖,一勺酒与鸡同煮三十分钟。那天煮出来的一整只全鸡,始终有一种奇怪的味道。母亲戴着眼镜研究了很久,终于发现那只鸡浑身上下竟然完好无缺。外公把鸡连同鸡内的心肝脾肺肾以及气管大肠小肠一起煮了。

        那天全家渴望吃一顿鸡的愿望被外公彻底粉碎。外婆勃然大怒。她指着外公,讲出了一句令外公终身难忘的话:你给我搬出去。

        那天一顿蓄谋已久的晚饭不欢而散。外公很晚还坐在门外,闷声不响抽烟。母亲让我去叫外公进屋。外公摇摇头,半响对我说,改朝换代了,什么事都奇奇怪怪,这种事他以前也听说过,说话不算数。我问外公,谁说话不算数。外公用手朝里面指指:你外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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