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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解的另类认知 - 浅析现代艺术(二)(下)

发布: 2016-4-28 07:19 | 作者: 李立昂



        观念作品的震撼力(二)
        奈尔森作品的观念还比较简单,只是不巧刚好踩上了政治“地雷”。仅仅半年之后的1989年,我校另一个名叫斯高特• 泰勒的黑人学生,又一次以毕业创作掀翻了整个美国的媒体。这回可不仅限于芝加哥地区了,全国范围内引爆了持久的探讨和争论。这就是轰动一时的“国旗事件”。
        斯高特此人是我刚进校就认识的同学之一。他因经济拮据,就学断断续续,四年大学课程读了六、七年还在读。我离开后又过了三年他才勉强毕业。他的毕业作品是一个简单的装置艺术:靠墙立着一个小讲坛,讲坛上搁着留言簿,邀请观众上前写下自己对艺术展览的观感,讲坛前的地面上铺着一面美国国旗。然而这只是一半,作品的另一半必须通过行为艺术的方式才能完成:留言的人势必脚踏美国国旗才能上前。 
        斯高特的意图很明显,他想让大家践踏美国人极其崇敬的国旗。那个时期“寻根”的思潮还在流行,加上种族歧视问题,许多黑人激愤之余常声称美国不是他们的国家。斯高特的作品无疑也属于这类观念的宣泄。没想到这一来,他的艺术行为遭到了媒体和社会铺天盖地的口诛笔伐。
        上面奈尔森的例子已经表明,言论属于“第一修正案”保护的最高自由,它自然也适用于表示个人见解的任何艺术作品。华盛顿市长肖像事件毕竟只涉及了一位有名望的政治家,国旗可是美国
        国家的神圣象征。美国人深信这是世界上最伟大的国家,它岂能任人亵渎,哪怕是打着创作自由的口号?斯高特激怒了几乎每个人。
        这事件无疑提出了一个悖论:言论自由在牵涉到根本信念时,是否还是应该有底线。大部分人认为,第一修正案应该有例外。虽然斯高特是美国公民,但他的行为说明他敌视这个国家,是公众的敌人,不该受它的保护。许多人希望修正“第一修正案”,还严正要求法庭立案起诉,对他判以重罪。我想这家伙完了,这次要栽进去了。
        过了好几年,我和斯高特在一次学校举办的艺术活动上邂逅。他告诉我一度收到不少“你等着,我要取你狗命”的恐吓信和电话,吓得他逃出芝加哥,隐藏起来,还雇了保镖。辩论半年之后,群情慢慢平息下来,理性占了上风。大家终于取得共识,“第一修正案”是美国立国之本,言论自由的权利在任何情况下不能受到质疑,因为没了它,别的什么自由都是假的。
        谁也想不到,这两次风波均落了个“快乐结局”:学校在风口浪尖上颤颤巍巍,摇摇欲坠,事后反成了无数艺术家向往的前卫艺术圣殿,每学期入学申请表都数不过来,不久校舍就大大扩建。
        全美国经过这一轮大辩论,人人对第一修正案的伟大和必要性有了更深的认识,同时增添了对国家和体制的信念和自豪感。
        不能不说这是观念主义艺术的功劳。观念作品的巨大潜力,正是在某一适当的时机,它有本事通过尖锐的提问,刹那间激发社会良知,促成思想的共识,然后反过来让社会良知也更上一层楼。

        观念创作道路的困境
        可是,观念主义创作的先天不足使绝大多数艺术家不可能都这么成功。 
        我在校那几年观念主义的巅峰期虽刚过去,学生光用嘴搞创作的虽然不大看得到了,但大家仍在一门心思地用形象“谈”观念。学校里天天看到的是“辞”不达意的表达,而且为了高深曲折,常常拼了小命也讲不清楚。搞视觉艺术的多半是感性类型,拙于言辞,现在偏要做理性阐述,鸭子上了架,只能绝望地乱扑腾。
        我认为毛病出在这毕竟是视觉艺术,形象只能起到“点火”的作用,唤醒了别人头脑里的概念和联想,沟通才有可能。现在他们搞的是用形象直接灌输结论了。艺术家个人内心的冥思苦想,仅仅借助几个被赋予象征使命的形象,很难在观众心里激起同类概念的共鸣。更何况在实际作品中,这些形象的象征功能往往也只是创作者本人的一厢情愿。
        比如扔飞碟。你每次扔出去之前,只有先估计到可能的落点和对方的跑动速度,扔到离对方的方位不太远的地方,他才有接住的可能。形象代表的观念不同于有形的飞碟,也没有可预期的飞行轨迹,对方的反应无从估量,你甚至都不清楚他人在哪里。最好的结果是盲目扔出去, 有人碰巧抓住。主客双方思维的链接经常断裂,其中让观众“抓瞎”是一个主要的原因。
        我还感到,把想法叫做“观念”已经给它戴了顶“高帽子”,再来个“主义”,那就“裹挟”着艺术家没法不带着崇高感去强调理性思维和哲学宗旨。殚精竭虑的结果,简单想法给复杂化,好
        懂的也变得讲不通了。思维一旦变得曲折,形象本身是根本干不了这个文字才能干的活的。
        奈尔森和斯高特作品的成功,恰恰由于它们的观念的直白性,以及形象本身带了强烈的明确无误的信息和政治能量,让谁都一目了然,马上能够作出反应。
        观众对Mirth & Girth的理解基础,是早已形成干柴状的芝加哥的种族矛盾。华盛顿市长私德的传闻又给干柴浇上了汽油,无非就等一个火星而已。现在这个火星迸落了,它就是作品里形象的丑化作用。从这个意义上说,来的时机恰到好处。这是头一层观念的含义。接下来的观念层次更深,直接牵涉到美国的立国之本¬——言论自由的崇高性。言论自由向来被认为是天经地义的,但如果政治代价巨大,而且直接挑起了种族歧视这个美国国内的第一矛盾,可不可以折衷妥协?必须指出,这些连锁反应已经远远超出了奈尔森的创作本意。但他甩手一枪,确实命中了一个极为敏感的标靶。这就是作品的艺术价值所在。
        斯高特的装置 + 行为艺术的创作形式本身新颖巧妙且不论。当初他只是出于非裔的愤懑,蓄意对美国人神圣的爱国主义来一次亵渎。作品中形象和观念之间毫无阻隔,用意一目了然,因为这种黑人的思想对立早已是生活中的现实,谁都一下子就悟出了他的用意。作品的深度在于引发全美国反思第一修正案,暴露了许多美国人的民主概念并不像大家自认为的那么纯,而是含混之处仍然不少。其终极意义是巨大的,事实上澄清和进一步阐述了第一修正案。这就牵涉到根本的根本了,怎样评价也不过分的。当然,跟奈尔森一样,斯高特本人没那么大能耐,但他的这次创作必然会在观念主义艺术史里写上一笔的。
        然而,问题是绝大多数观念作品创作者不具备上述两位的运气,与观众之间的沟通经常不免落空。也许是长期实践的结果凸显了这种沟通缺陷,如今不大听到观念主义艺术这个说法了。假如把它看成当年形式上比较极端和激进的一种艺术思潮,可以说,它的高峰早已过去了。
        后来者在总结的基础上吸收了它在个人和社会互动关系方面的探索。现在比较常见是在作品中表现观念(concept),看法(view)和想法(idea)。这种新潮流被概括为后现代主义(post-modernism)。近几十年来,人权意识越来越成为西方社会共识,落实到个人身上,就变成对广义上自身福利(personal well-being)的关注。原先主要是干涉时政,现在则更多的是关怀人性、个性、生态环境、社会伦理等方面的问题与思考。
        在艺术上,“主义”是不大提了,但“观念”仍在力求得到表达。手法及理念无形中逐渐靠拢了奈尔森和斯高特当年那两幅争议作品的做法,塑造的形象有了比较明确的象征意义;晦涩的隐喻少了,直接的比方多了,表达的也是相对直白易懂、更带普遍性的观念以及生活里一些大家关心的现象。常常是艺术家先注意到了,创作一些能唤起观众认识的形象,“提示”一下大家脑子里本来就有的,但比较零碎模糊的印象。观念的传达较多地依靠“激发”和“触动”观众内心的思想感情,以争取认同。艺术家不再完全“自说自话”了,至少他们自己觉得是这样。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作品 “观念”的解释权现在交给了观众。艺术家仍旧是有感而作,标题也起到提示作用,但理解、解释和发挥却由观众做出,自由非常大。作品再不“强人之难”,进行观
        念灌输。好像在说,只要你去做这方面的思考,想什么怎么想都无所谓。
         
        图21. “活人认为不可能发生的实体死亡”,达米恩•赫斯特,1991作

        四、高端艺术市场的性价比
        大多数人有一个深深的困惑,就是这种看起来莫名其妙的现代艺术,居然和经典艺术品以及珍贵文物一样,在高端艺术市场牢据一席之地。收藏家到底看中的是什么?
        高端艺术品收藏和社会上所有经济活动一样,背后支撑它并使它得以发展的只能是满足某种需求的商业考量。没错,谁都需要吃饭,但艺术家不是为了钱而操这个行当的。他们是特别讲究忠实于内心感觉的一族,受本人的社会观和道德观支配,往往有一种使命感,要用艺术手段去发现、去揭示、去褒扬、去批判,并真诚地指望自己表达的观念切中时弊,或反映了大众的心声和呼唤。当然,他们不能吸风饮露做义工,所以也希望作品能获得承认,得到相应的市场价值回报。这是一个很大的风险,因为创作完全是自发和原创行为,没有任何具体的销售对象,也根本不知道到哪里去找这么个买家。很有可能,这件未出世的现代艺术作品从娘胎里起就注定是一个死胎。
        艺术品一旦进入市场后就变成了商品,必须走完商品流通的渠道。画廊就是其中一个最主要的环节,对高端市场来说尤其如此。画廊的客源不外乎个人收藏和公司收藏这两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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