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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根孔雀羽毛

发布: 2011-9-01 21:22 | 作者: 张楚



        1
        那个冬天我很少出门。如果不是给我们所长面子,恐怕我会一直窝在家里。心情好了,我也溜达着去上班,反正单位离李红家不远。他们都不知道我住李红家。当然,他们也不知道李红是谁。有一次,单位的马文喝醉了跟踪我,想知道我这段时间到底在哪儿鬼混,结果半路上我就把他甩了。不是我多机灵,而是这家伙刚过了马路就躺灌木丛里睡着了。他一直是个有点口吃、裤兜塞满榛子果仁味儿巧克力的胖子。
        很多个夜晚,我从床上爬起来光脚走到阳台,逡巡着对面楼上亮着灯火的人家。这个小区的居民大都保持着早睡早起的朴素习惯,通常情况下,除了两栋楼之间的几颗星星,只是一片漆黑。偶尔三楼会有个女人开着浴霸洗澡。她洗澡很有规律:每个礼拜五晚上十二点。她胖得像头刮了毛的荷兰猪。当有一天我看到她裸着乳房,架着一副望远镜四处鸟瞰时,我就很少去阳台了。李红睡觉很死,据她自己说,这么大岁数了,还从来没做过梦。不过她的鼾声很响,一个漂亮的女人为什么打那么响的呼噜?我偎着她躺下,盯着黑房顶。盯着盯着天就莫名地亮了,光亮透过窗帘恍惚漫进,打在她眼袋上。她那么安详,总让我怀疑她其实已经在睡梦中死了。
        七点十分,她大声吆喝着孩子起床,接着去洗手间小解,然后是漫长精细地描眉——我长这么大,还没见过这么热衷描眉的女人。描完眉后她去烧水煮饭。后来我在看守所那几天,老想着能有机会告诉她,她完全可以先把水烧上,再去干别的事,这种方法叫统筹,初中就学过,能省不少时间。可惜她没给我这个机会。
        七点四十,她开车把丁丁送到实验小学,八点零五分回来。回来后我们就做点有意思的事。她是个三十多岁的女人,浑身化妆品的气味。女人的化妆品就像男人的谎言一样让人徒生厌倦,更何况她喜欢把我压在身下。我只有闭上眼,胡乱摸着她起伏有致的身体。有一次我突然睁开眼,发现她正盯看着我。她在瞅什么?我不知道,也不想知道……说实话……我不喜欢这种姿势。可我毕竟是个有责任心的男人。我把自己弄得无比坚挺,仿佛是台随时可以发动、马力十足、性能良好、价格低廉的发动机。九点钟这种事通常结束。如果她不想结束,我会多费些心思。她不是个过分贪心的人,据我的观察,她只是喜欢有根温热的东西留在体内,如果这根东西恰巧长在别的男人身上,我相信她也不好意思拒绝吧。
        十点钟她去上班,她在步行街开了家美容院。闲得无聊时我曾经去过几次,没人理我,我就躺在大厅的沙发里看《知音》,顺便瞄几眼来回穿梭的女人。说实话,跟在美容院相比,我其实更喜欢在大街上瞎溜达。既然我从生下来就很少离开这个县城,那么,我很有必要熟悉它的每条毛细血管。譬如,农贸路有两家粮油店,一家“老百姓”,一家“绿色贵族”;文化路有四家卖“板面”的,一家河南人,两家安徽人,还有一家是成都人;低档红灯区都在粮食局后面的胡同里,小姐平均年龄都四十岁朝上,满脸褶子,如果你站在她们身边,能听到她们脸上的香粉“噗噗”落地的声音。她们生意很火,据说每天都要接待大量的民工和学生。最受欢迎的一位已经五十二岁,天生异秉,蹬三轮的车夫都赞美她的私部堪比十八岁的处女;县里最好的宾馆,就在性保健用品一条街的左侧,它有个响当当的外国名字,叫“迪拜吉美大酒店”。这个名字我老也记不好。我对超过三个字的外国名字总是记不好。
        说实话,我很喜欢站在大街上,叼着烟看“迪拜吉美大酒店”。有钱人戴着墨镜从酒店里晃出来,开上他们的车咆哮着离开。他们好像总是很忙。有钱人总是很忙。他们大都很年轻,留着板寸,脖子上挂着粗壮的黄金项链,如果不出意外,他们的身边总是跟着位拉风的美女。据说,他们当中最有钱的一个,是个叫丁盛的人,他很低调,只有六辆私家车,一辆悍马,一辆宝马X5,两辆宾利雅致,一辆奥迪Q7,一辆SUV越野路虎。每天他都会开着不同的车去会晤客商,就像每天都要换一件新衬衣一样。当然,关于他的传闻很多,比如他有几个情人,比如他有几只鳄鱼、黄金蟒之类的庞大宠物。可这些跟我有屁关系?我永远不可能像他那么有钱。何况即便我像他那么有钱,我也不会买六辆车。我会给镇上的每个居民买一辆。
        2
        李红经常劝我说,我应该做点像样的大买卖。我知道她这么说是为了我好。她说这话的时候基本上不看我,她既然知道说也是白说,干嘛还要说?我拿什么做大买卖?我又没钱。一个男人没钱,不等于新婚之夜才发现自己阳痿吗?可我不能说“不”。她不是个喜欢听男人说“不”的女人。前一个男人被她赶走了,就因为那个男人经常跟她顶嘴。他从来就没有说过“好”或者“是”。 提到那个不知趣的男人时她经常会这么说:“如果他不找个理由反驳你,他就会因为缺氧而憋死。”
        对于我的小赌,她倒没说过什么。她父亲赌钱,她弟弟赌钱,她前夫赌钱。我估计那个喜欢跟她顶嘴的男人也赌钱。在她看来,男人喜欢赌钱,跟天天去洗头房相比,是种更健康的生活方式。何况有时候她也玩上两把。她手气通常不错。她这个年龄的女人,赌钱一般都不会输。
        我就是在康捷家玩牌时看到曹书娟的。说实话,我真想没到会在康捷家碰到她。我很久没见到她了。那天我去的早,我踢掉皮鞋,靠在康捷家的沙发上看电视。我看电视只看中央电视台的少儿频道,里面有很多动画片。我最喜欢《海绵宝宝》。那天讲的是蟹老板女儿生病了,家财万贯的蟹老板为了省钱,亲自给女儿动手术。他女儿是只长得非常丑的大嘴巴鲸鱼……这时门铃响了,康捷去开门,然后,我就看到了曹书娟。她看到我时,一点都不吃惊,这让我有点难受。康捷很客气地把我们互相介绍了一番,然后我们就坐到麻将桌旁。那天我输了点钱。我不知道这是不是因为曹书娟。她倒没什么,不过很明显,她的牌技跟以前比是越来越好了。我没注意到康捷是否察觉出我有点反常。我总是忍不住拿眼去瞟曹书娟。她没怎么老,也没变得更年轻。除了她的牙齿上箍了个牙套,我看不出她跟以前有什么区别。打着打着她接了个电话,然后就很有礼貌地起身告辞。康捷出去送她,我趁机溜达到厕所,在卫生间里洗了把脸。等我出来时,康捷猥琐地看着我笑。他说:“这个货怎么样?嗯?”我朝他点点头。我很佩服他总是能找到些莫名其妙的人来打牌。而这一次,他把我的前妻找来了。
        我把碰到曹书娟的事告诉了李红。李红正在用紫砂锅炖牛肉,一边炖牛肉一边唱歌。李红是个爱音乐的人。据她自己说,在锦州上小学时还专门练过手风琴,另外她还是校合唱团的领唱,如果不是变声期倒了嗓,她没准已是个出色的女歌唱家。谁知道她说的是真是假?反正炒菜的时候唱,洗澡的时候唱,化妆的时候唱……她的声音有点像那种女花腔,即便烂大街的歌,从她抽搐的嘴里唱出来,也是那种圆润、颤抖、浑厚、让人起鸡皮疙瘩的高音。当然,用她自己的话讲,她是个有素质的人,虽有傲人的肺活量,可为了避免扰民,总是刻意把高音降调。这样,我总是看到她严肃地吟唱着辨不清歌词的咏叹调,因骄傲衍生出的隐忍让她浑身散发出一种光芒……是的,属于一个美容院老板的光芒。当然有时她也难以自控,磅礴洪亮的嗓门让我溜达到阳台上。这时她会很郑重地问我,为什么我唱歌时你总爱去阳台?我只得实话实说,我说,我这是为了避嫌。她就迫不及待地问,避什么嫌啊?我诺诺地说,我怕别人以为是我在打你。
        我怎么能把遇到曹书娟这件事告诉她呢?当她听到曹书娟这个名字时,她歌也不唱了,从厨房扭头扫了我一眼。我就继续嘚啵嘚啵地说。我说,曹书娟都这么大岁数了,居然还戴了牙齿矫正器。我说,曹书娟的裙子穿得很难看,竟然是紫色的。我说,曹书娟的手指越来越黄,什么时候变成老烟鬼了。我说,我们面对面地打了两个小时的麻将,竟然没说上三句话。我自言自语时,李红一声都没吭。她只是炖她的牛肉。我觉得这样挺好。
        吃饭时通常很静,尤其是吃牛肉,我只听到我们三个人的牙齿咀嚼肌肉纤维的声响。丁丁吃饭从来不看别人。她不光吃饭不看别人,不吃饭时也不看别人。至少对我是这样。我搬过来半年,她几乎没正眼瞅过我。她不光没正眼瞅过我,也从没主动跟我说过半句话。为了讨好她,我曾花了一百九十块钱给她买了条连衣裙,她只是从李红手里接过去,揪住裙角一声不吭扔进衣柜,仿佛这条裙子脏了她的手。后来我在垃圾桶里发现了那条裙子。裙子粘得全是大米粒,裙边手工编织的大黄花被剪子剪得支离破碎。不过这孩子的胃口一直很好。我就喜欢能吃饭的孩子。我看着她大口大口把米饭扒拉进嘴里,又用筷子夹了块肥瘦适中的牛肉,小心翼翼卷上舌苔。我怀疑这个肥胖的女孩其实早得了自闭症。每当这么想,我就会想起小虎。每当想起小虎,我的心就一揪一揪地……疼。
        “宗建明,快点吃饭。”李红说。
        我只好笑了笑。李红最喜欢我笑的样子。
        “牛肉凉了就不好吃了,”李红说。
        我说:“酱牛肉都是凉的。”
        李红瞄了我一眼。
        我说:“我喜欢吃凉的酱牛肉。”
        李红攒着眉头白了我一眼。我就不说话了。可我不说话并不代表我就成了块石头。
        “我知道你在想啥,”李红叹了口气说:“曹书娟可真厉害。”
        沉默半晌后我方才说:“我什么都忘了。”
        李红“咦”了声:“是吗?哦,这最好不过。你这样的人要得了健忘症,反倒是件好事。”
        我用力点头。我把牛肉嚼得更响。
        李红又说:“哎,如果实在忘不了呢,也没关系,反正你长着两条腿,想去哪儿就去哪儿。你还长着第三条腿,想搞谁就搞谁。”
        我使劲笑了笑。
        李红说:“说实话,你笑起来真挺丑的。眼窝那么深,鼻子那么尖,还长着副兜齿。”
        我说:“我知道。他们都说我像俄罗斯人。他们都说我长得像普京。”
        李红“哼”了声继续问:“你还知道什么?”
        我呲着牙说:“你炖的牛肉比清真饭馆的都香。你是不是放了大烟壳?”
        李红很郑重地点点头。毫无疑问,她对自己的厨艺相当自信,就犹如她相当自信地认为,我已经从上到下从里到外完全是她的人了。她这么想也没什么不对,我住着她的房子,我吃着她的饭,我蹲着她的马桶,我睡着她的床,我花着她的钱。如果这样我还没有完全属于她,那么这个世界就太无耻、太匪夷所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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