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篇 | 下一篇

七根孔雀羽毛

发布: 2011-9-01 21:22 | 作者: 张楚




        6

        其实跟曹书娟彻底分开时,她把那栋房子留给了我。这说明她还算是个有良心的人。她离开后,我跟一个饭店的服务员搞上了。这个服务员长得很像香港演员温碧霞。我喜欢所有长得像温碧霞的女人。她跟我在房子里住了很长一段时间。她还只是个十九岁的女孩,从燕山山脉的一个山沟里走出来不过半年,口音里还带着艮栗子味儿。这个年岁的女孩谈恋爱不要别的,只要你帅就行。当然,如果你长得帅,有份稳定的工作,还有自己的房子,那就更好了。我确信那段时间我彻底忘了曹书娟,彻底忘了小虎。我突然就得了失忆症,不久前发生过的事突然就像一粒沙子落在沙漠上,没一点踪迹。这让我想起一部美国电影,主人公得了一种奇怪的病,每隔五分钟,他就会把发生过的所有事都忘了,哪怕你还跟他躺在床上,他已经想不起你的名字。后来他只好给每一个刚认识的陌生人拍张照片,在照片上写上名字,而那些他认为极为重要的线索,则让纹身师纹上他的大腿根、胸部、胳膊……我确信我比他幸运,下班买菜的时候,会有飘忽的影子倏地下闪过。我会咬着牙齿让那些影子以最快的速度消失……

        后来我跟马文说过这种感觉,据他的推测,我那阵时间肯定是得了“选择性失忆症”。也许这个胖子说的没错。他一直是个聪明人。当然,比我还差那么一点。饭店服务员后来为什么离开我?我打了她。我为什么打她?因为有一天她心血来潮,在我上班的时候,把我们家的地下室给重新收拾了一下,她把那辆“金蛙”牌三轮车、生锈的煎饼锅、断了一条腿的军用床铺、爬满了蜘蛛网的书橱以及几十双高跟鞋全部卖给了一个绰号“皮诺曹”的红鼻子老头。服务员哭着走了后,有个在歌厅陪唱的小姐曾跟我同居过几个月。我就是那个时候迷恋上赌博的。要是李红知道我赌博时曾经输过一栋二层独院小楼,那么她肯定不会让我跟康捷他们去打麻将。

        在那段声名狼藉的日子里,我身上通常不会超过二十块钱。一个离婚的男人如果混到这份上,只能有一个办法,那就是去找他腰缠万贯的前妻。刚开始的时候,曹书娟是一万一万地给,我记得很清楚,她总是把那些捆得极为齐整的人民币狠狠砸到我脸上。然后我就拿着我前妻的钱,继续去赌。输掉后我还去找曹书娟,我觉得如果我不去找她要钱,我就太不对不起她了。她生性贪婪,后来几次,只是两千两千地给。她面无表情地把钱塞到我的衣兜里,鼻子里哼哼着,明显是对我的这种行径极为鄙视。可这有什么关系?如果当时有人让我吃泡狗屎,再给我五千块钱,我肯定吃。再后来就找不到曹书娟了。这个吝啬小气的守财奴在我的生活中消失了很长一段时间。那段时间里我一直住单位宿舍。那帮赌徒也没联系过我,也许在他们看来,我只是堆散发着恶臭的垃圾,连个馊馒头也拣不出来了。那时我们单位的人见了我都避之不及,仿佛我身上的厄运随时会像病菌一样传染给他们……当那天马文皱着眉头说外面有人找我时,我愣了半晌。后来马文嘴里嚼着巧克力继续大叫我的名字,我才哆嗦着走到单位门口。那天多冷啊。那是有生以来最冷的一天。就在那一天,我在我们单位门口看到了一个男孩。

        这个小男孩裹着件白色羽绒服,羽绒帽子外面还裹了条桃红色的围脖。他站在那里一动不动,仿佛雪后刚堆好的雪人。当他小跑着到我跟前时似乎犹豫了一下,然后死死抱住了我的大腿。我就是在他抱住我的刹那知道了他是谁。能是谁呢?还能有谁呢?只能是我的小虎。小虎。我的儿子小虎。我上小学三年级的儿子小虎。考试从来很少及格的小虎。我蹲蹴下去,拨拉开他的帽子和围脖,轻轻蹭着他的小脸。他什么都不说。他好像离我很远很远。当我试图去亲吻他的脸蛋时,他才害羞地笑了。我承认,这是我这辈子见过的最好看的笑。他把一个信封偷偷塞到我手心里。他说:“爸爸,这是我攒的钱,给你买好吃的。”

        他怎么来的?又怎么走的?我竟没留意。我当时打开了那个信封。信封里装了二十五块钱。钱很旧,闻上去有股馊味。我就攥着有馊味的二十五块钱,在寒风中站了几分钟。从那以后,我就再没赌过。后来跟康捷混上,也只是随便玩玩,那种动辄上万的游戏,我再也没碰过。

        “我知道你彻底戒了,”康捷说,“我相信你再不会碰了,”他那几天一直犯牙疼,总是耷拉着八字眉吸溜着空气,同时眼神里流泻出不耐烦的神情,“可是一下子借这么多钱……”他左边的眉毛快耷拉到肥硕的腮帮子上了,“我也拿不出啊。”为了证明他言辞非虚,他只得继续说,“你也知道,去年秋天接的那笔活,账到今天也没要上来。建明啊,财主也不是天天吃龙肝凤胆啊,是不?”

        我很郑重地点头。我必须很郑重地点头。任何一个人,如果碰到有人跟他借二十万,即便他没牙疼,肯定也是康捷这副嘴脸。事后我想不起怎么就去找康捷了。跟人借钱最好撒谎,但是跟康捷借钱,最好实话实说。我说,我想买房子。我想把小虎要过来跟我一起住。我经常在梦里看到他。我快受不了了。

        “晚上呢,别走了,来一帮贵客。你帮我陪陪酒吧。这几天我的牙快疼死了。”他忍不住用手指去抠自己的臼齿,“有时候坐床铺上,一坐就坐到天亮。操他妈的,我多希望自己的三十二颗牙齿都完美无瑕啊,”他的舌尖不停伸缩着舔那颗牙齿,“就像个十六岁的雏儿。”

        康捷的朋友很多。那些人无一例外都是他的贵客。穷极无聊时我曾总结过他的朋友圈:一种是他的小学同学,没什么本事,做点小本生意,这些人包括卖水暖配件的、卖农机的、卖圣象木质地板的、卖劣质化妆品的,他们一般都开松花江或者长城皮卡,来找他的原因也简单,无非是借钱;一种是他的生意朋友,那些人大都跟建筑、饮食和娱乐业有关,他们开的车都比康捷的那辆丰田霸道要好;还有种就是行政口的,国地税工商局银行建设局环保局城建局,也许可以这么说,在这个县城里面,每个行政口都有康捷的人,那些人基本上都开着十来万的车,他们的白眼仁通常都会比黑眼仁多一些。“今儿晚上的人你差不多都认识,都是好哥们,”他递给我一支香烟,“先别想房子的事了。每个人都有受不了的事,但也得受着啊,活着不就是受罪嘛。”

        如康捷所言,那天晚上来的客人我大部分都认识。一个叫“刺猬”,是环保局质检科的科长,长着两道残眉,从来不笑,喝起酒来从来不醉。一个是银行储蓄所的所长,明眸皓齿,貌比潘安,见人总是颇为含蓄地颔首微笑,仿佛他是个来开新闻发布会的明星。还有个是财政局的科长,据说平时好写点豆腐块文章,发在我们这里的晚报上。那个有点秃头的是县医院实验室的主任,他很有名,不过他有名不是因为他的医术,而是因为他小姨子,他小姨子跟了他十三年,当然,他老婆没死,活得好好的,他们也没离婚……只有一个不认识。我不认识这个人,是因为我真的从没见过他。他大概不会超过二十五岁,头发黄黄的,眼窝很深,瞅人时眼神涣散,当发现别人注视他时,他才朝别人木木地点一下头。

        “这是李浩宇,”康捷说,“人劳局的李浩宇。浩宇过来。”李浩宇就低着头走过来,“这是宗建明。税务师事务所的。”李浩宇就跟我握手。他的手心潮乎乎的。我很少碰到冬天手心潮湿的人。一到冬天,大部分人的手心会非常干,并且手指上的皮肤会因燥冷的气候变得粗糙蜕皮。

        那天晚上我们喝了三瓶十斤装的张裕干红。那种酒的玻璃瓶足有两尺高,卡在造型优美的木头匣里。他们在忙着打麻将时,我就和李浩宇忙着开酒。我们都没喝过这种包装的酒,鼓捣半天也没把红酒从包装盒里拽出来。后来李浩宇转身从厨房里翻出把锤子,然后照着木头匣子狠狠砸下去。他的手指又细又白,有些像女孩的手。高过膝盖的红酒从匣子里取出来了,可是倒起酒来很费事。“有暖壶吗?有暖壶吗?”李浩宇皱着眉头凝望着我。我说肯定有,谁家没一两个暖壶呢?他就吩咐我去拿。这孩子可能很少参加这样的场合,为了证明自己是个聪明能干的人,他努力在每一件小事上都显现出自己的镇定干练。我把暖壶随手递给他。他眯缝着眼睛盯了我一会,匆忙低头把红酒灌进暖壶里。

        “你是近视眼吗?”我问他。

        “不是……哦,是……”他慌忙回答问题时,红酒就从暖壶里溢出来。那些红色的液体很快就把乳黄色的瓷砖洇了一大片,他“啊”了声后转身去拿拖布。他就是在转身的刹那间跌倒的。一只脚顺势把暖壶蹬出了足有两米远,然后,伴随着“砰”的一声,暖壶就碎了。

        说实话,这个场景给我留下了异样深刻的印象。包括我后来去做那件事的时候,我在车里还想起了那个暖壶,以及从暖壶里洒出来的飘着香气的葡萄酒。满满的一暖壶葡萄酒把地板变成了一块猩红的大绒布。当康捷踱步过来时,李浩宇刚从地板上爬起来。他的浅色牛仔裤上全湿了。“哦。没事的浩宇。”康捷还在用牙齿不停地舔着那颗臼齿,“岁(碎)岁(碎)平安嘛,你的腿没伤着吧?”

        李浩宇小声 “嗯”了声,又支支吾吾说,“没事。”“没事就好,”康捷笑了笑,“你们慢慢拾掇吧。放心好了,我的酒窖里还有十来瓶这样的红酒。一会儿你们尽管去拿。”

        我不知道该怎么安慰李浩宇。当然,如果他是个姑娘,我肯定有办法。我就盯着红酒继续在地板上流。后来当我瞥李浩宇时,我发现他也在看我。他竟然在笑。他笑起来的样子有点像鼹鼠。

        “真够丢人的,”他用手掸了掸仍滴答着葡萄酒的裤子,“我长这么大,还没碰到过这么丢人的事,”似乎为了安慰我,他的手稍显迟疑地在我的肩膀上重重拍了下,“可谁没疏忽的时候呢?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爱是永不止息。”他的手还停在我肩膀上,“这是《新约·哥林多前书》第13章里的。你觉得有没有道理,宗建明?” 

发表评论

seccode

最新更新



View My Stats